
近日,一位康复科从业人员分享了自己科室因理疗器械使用不当而被处罚的经历:原因是超出仪器注册证适用范围使用并收费。
据介绍,他所在科室使用的电针治疗仪(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20152260115,适用于周围性面神经炎恢复期的辅助治疗)被用于脑血管意外、脑血管后遗症及颈腰椎疾病的患者治疗,并对应收取电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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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因此认定,医院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结算,最终拒付并处以罚款。
事实上,康复科医疗器械使用违规的情况并不少见。此前,一家医院康复门诊部因不当使用医疗器械被处以834万元罚款,还有不少康复科因使用过期理疗设备而受到处罚,在此不过多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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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提供几个典型案例供大家参考:
微波治疗仪
2023年7月,新疆乌鲁木齐某医院康复科因超范围使用微波治疗仪遭到患者投诉。该设备注册信息显示,仅适用于“耳鼻喉科相关疾病的辐射理疗及止血、切除治疗,并需在符合要求的屏蔽环境下使用”,不应在其他科室使用。
中频治疗仪
山东省医保局在《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典型问题清单(2025版)》中明确,中频脉冲电治疗仅限仪器适应症范围使用,脑梗、偏瘫等属于禁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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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则在《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规定,康复科中频和干扰电治疗仅限面瘫使用,禁止应用于其他疾病。
经颅磁治疗仪
江苏省医务人员曾反馈,康复科使用属于精神科的经颅磁治疗被认定超范围,医保不予支付。
但在2025年9月25日国家医保局的立项指南解读会上,河南省医保局以经颅磁刺激为案例说明康复项目意识功能训练定价,显示国家对新技术态度逐渐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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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大方向是鼓励新技术应用,但医保仍严格监管康复科滥用理疗设备。
此前曾明确指出,康复科过度治疗的典型问题之一是忽视物理治疗适应症,住院患者普遍接受气压、超声波、中低频等辅助治疗。
务必查清每台设备
综合这些案例可见,康复科医疗器械违规问题频发,原因除了过度理疗和使用明确禁止的设备外,更多的是因为仪器适用范围和使用期限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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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往往是最大难题:功能相似的设备,其注册适应症可能差异很大。
一线医务人员往往专注于治疗效果,可能不会详细研究设备注册证和说明书;而医保审核则严格以注册证范围为准。
因此,康复科在日常治疗中必须谨慎操作,对所使用的每台仪器都有充分了解,确保既规范治疗,又避免因超范围使用而引发违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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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保局、康知了
编辑丨云自闲
本文系“康知了”综合整理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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