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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市财政局2025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公告
被检查单位:Z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执法部门:Z市财政局
责令改正通知书文号:Z财监督责改字〔2025〕2号
作出责令改正通知的日期:2025-5-29
Z市财政局检查组根据检查计划,对该单位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预算资金使用不规范
1.超范围开支基本经费。2024年7月1日,市政务办在行政运行-其他费用中列支政务服务大厅人员的慰问费2000元;2024年2月,市政务办在行政运行—编外人员费用中列支1名非本单位工作人员食堂搭伙费1000元,为长期驻点在市政务办负责网络的技术人员。
上述事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遵守财经制度,强化预算约束,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合理安排支出进度”的规定。
2.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2024年,市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办证大厅运行经费”用于大厅新增的设备购置、运维及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的顶棚改造支出,根据有关凭证及资料反映,市政务办存在扩大“办证大厅运行经费”专项经费使用范围的情况。如2024年3月在办证大厅运行经费-其他费用中列支政务服务大厅三八节烘焙培训购买蛋糕的材料费用8760元(参加培训人员共76名,其中4名为机关工作人员);2024年5月,市政务办在办证大厅运行经费-其他费用中列支政务服务大厅人员插花购买花卉费用15150元。
上述事项不符合《Z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Z政发〔2006〕48号)第四条“财政专项资金必须按年初编制的预算项目计划,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不得用于补充部门(单位)的经常性经费”的规定。
(二)窗口人员绩效考核奖开支不规范
1.综合窗口人员考核奖发放无绩效考评依据。根据市领导批示,2014年起政务服务大厅进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奖总量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核定发放,至2024年,市政务服务大厅进驻单位窗口共30个,约有工作人员110名(含市政务办综合窗口临聘的工作人员20名)。2024年,市政务办对进驻单位的窗口工作人员和综合窗口的工作人员分别发放300元/月、600元/月的绩效考核奖,经询问及查阅历史资料得知,市政务办于2021年3月19日通过单位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从2022年第一季度开始,将综合窗口的11名临聘人员的绩效考核奖由300元/月提高至600元/月,但未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及标准。
2.综合窗口人员考核奖发放超范围。2024年,市政务办在办证大厅人员管理经费-奖励金科目中列支本单位临聘的7人次非窗口人员绩效考核奖24000元。
上述事项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的规定。
(三)工作服采购依据不充分。
根据2024年12月第49号凭证反映,市政务办在行政运行-专用材料费科目中列支31名机关人员的工作服购置费(含冲锋衣+冬裤)45570元,所附依据为政务办自行发文的《Z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加强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的意见》(Z政办〔2020〕18号)。
上述事项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的规定。
(四)内控管理不规范
1.内控制定不完善。根据《Z市政务服务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市政务办对零星工程维修的材料采购、维修劳务等支出在5万元以上的,需履行内部招投标程序,但针对内部招投标程序市政务办未制定详细的办法和内容。
上述事项不符合《Z市政务服务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第四条 “经费支出管理遵循‘统一管理、规范使用、保障重点、勤俭节约’原则,实行分级分权分则管理,按照省市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8.零星工程的材料采购、劳务、维修维护等,支出在5万元以上的,需履行办内部招投标程序”的规定。
2.维修费支出审核不规范。根据2024年4月第18号、5月第14号凭证反映,市政务办支付政务服务大厅取号机维修费用2000元、LED显示屏维修费2200元,发票上仅见经办人及分管领导签字,未见分管财务的办领导审批签字。
上诉事项不符合《Z市政务服务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第四条“ 9.其他支出,讲课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等费用,应符合财政、财务相关规定,根据职责由各处室负责人经手,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分管财务的办领导审批”的规定。
(五) 培训费支出不规范
市政务办在2024年举办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培训班支出培训费8458元,培训时间为2024年4月10—2024年4月11日,培训地点在市委党校,培训通知写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部党员费用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承担”,培训经费及实际支出不包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名参训人员的餐饮及资料费。
上述事项不符合《Z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Z财行〔2022〕11号)第十二条“培训费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不得向参训人员收取任何费用。由于培训费标准调整而增加的培训费支出,由各单位根据精简培训的要求,通过调整培训方式、压缩培训班次、人数、天数等途径统筹解决”的规定。
(六)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根据2024年凭证资料反映,市政务办存在部分会计科目列支有误的情况,如2024年5月第6号凭证反映,在行政运行-办公费科目中列支购买党员教育书刊费用1290.3元;2024年12月第49号凭证反映,在行政运行-专用燃料费科目中列支机关工作人员服装购置费2000元等。
上述事项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的规定。
(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根据资产台账反映,市政务办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导致部分资产实际已不能使用但账面未见报废处理,如2013年-2017年期间购入的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等104台,原值46.99万元,净值0元;2009年-2018年期间购入的数码相机、摄像机、高速扫描枪等仪器419台,原值119.45万元,净值0元;2012年-2018年期间购入的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等设备59台,原值131.01万元,净值0元等。
上述事项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Z财行〔2020〕4号)第四条“严格按照规定报批资产审批事项,及时处置长期积压的待报废资产,并进行账务核销,确保账实相符......”的规定。
(八)党费管理不规范
根据有关资料反映,市政务办开展党员教育等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并未在单独的党费专户或党建经费活动科目中列支,如2024年5月6日,市政务办为政务服务大厅一、二支部及中心退休党员等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购买88本笔记本862.4元;2024年6月24日,市政务办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员、政务服务大厅党员及机关党员购买书籍195元等,均列支行政运行-办公费科目。
上诉事项不符合《Z市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Z直发〔2018〕11号)第一条“经费的设立 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均需设立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保证基层党组织基础建设和党员日常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第十九条“党费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的规定。
(九)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处理
1.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未处理。此笔款项为原市政务办的装修款23.4万元,根据Z政督通字〔2003〕第57号的批示要求,原市政务办第四办证服务大厅的装修工程款应由农行按照上海某集团Z销售中心编制的预算予以解决,上海某集团Z销售中心于2002年2月-2002年11月期间装修完工后并未进行工程结算并出具发票,导致市农行一直没有汇入对应款项。此笔低效应收账款财政已于2023年12月处置审批要求单位做调账处理。
2.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未处理。往年挂账12笔合计579.27万元,包括政务服务中心二期改造工程款526.98万元;D区办证中心和市政务办合署办公期间上缴的应分摊的水电费5万元;无线电管委会2013年底之前汇入的进驻窗口临时人员工资等费用11.27万元;应缴未缴的财政专项资金13.84万元等。
上述事项不符合《Z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办法的通知》(Z财行〔2023〕40号)第三条“各单位是往来款项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往来款项管理职责和审批流程,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控制规模和占用时间,及时结算、清理,不得长期挂账”的规定。
二、责令改正决定
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经研究,作出如下责令改正决定:
(一)针对预算资金使用不规范的事实,根据《Z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的有关规定,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今后应规范费用列支渠道,单位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二)针对窗口人员绩效考核奖开支不规范的事实,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有关规定,责令你单位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单位制定的窗口人员绩效考核开支管理规定执行,规范绩效考核奖发放项目名称,确保会计信息准确,对不属于窗口人员的绩效考核奖一律不得在财政预算安排的“办证大厅人员管理经费”中列支。
(三)针对工作服采购依据不充分的事实,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责令你单位提供充分的依据和审批手续,确保工作服的采购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四)针对内控管理不规范的事实,根据《Z市政务服务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责令你单位限期整改,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单位内部招投标程序的管理办法,今后应严格执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五)针对培训费支出不规范的事实,根据《Z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责令你单位今后加强培训经费管理,严格按规定范围、程序和要求开支培训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或摊牌费用。
(六)针对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事实,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责令你单位加强对会计人员、经办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准确性。
(七)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事实,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责令你单位今后应加强资产管理,定期清查盘点,对已报废的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
(八)针对党费管理不规范的事实,根据《Z市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进一步加强党费管理使用工作,做到专款专用。
(九)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处理的事实,根据《Z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制定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清理计划并限期清理;其中其他应付款应缴财政的,及时上缴财政;今后应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及时进行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市财政局按照规定程序,于2025年5月30日送达《财政检查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被查单位在15日内执行完毕。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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