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前段时间像“古二”公开工作录音的事闹得沸沸扬扬,我在工作中觉得老板做法不妥,偷偷录了音,这种行为算不算侵权?公开录音会有法律风险吗?
也迪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第1033条,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活动、信息,未经同意不得窃听、公开他人私密活动。若你在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开工作场所录音,内容仅涉及工作沟通,且目的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常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在茶水间、卫生间等私密区域录音,或录音内容涉及他人私人生活,即便未公开,也可能侵犯隐私权;若将这类录音公开传播,还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从证据合法性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06条明确,只有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如用窃听器)或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取得的录音,才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像工作中用手机录下的公开沟通内容,只要未侵害他人权益,可作为合法证据使用。
简单说,工作中录音需守住“场景公开、目的正当、不涉私密”的底线,未必要公开,留存作为维权证据更稳妥,避免因传播引发额外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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