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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法院:“三化护苗” 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父母离婚,孩子跟谁生活?这道难题的背后,往往藏着孩子难以言说的伤痛。在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就有这样一个案例——13岁的小陈(化名)不愿在父母之间做“二选一”的艰难抉择。法院通过一套独特的“三化护苗”机制,最终找到了守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最优解。
2023年,龙文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原告林某与被告陈某于2012年离婚,婚生子小陈一直随父亲在漳州生活。2021年,母亲林某曾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但当时小陈选择继续跟随父亲生活,故法院判决驳回了林某的诉请。如今,林某在广东的工作和生活都已稳定下来,陈某在漳州重组家庭并育有子女,双方都坚定地认为孩子小陈随自己生活更有利,矛盾再次激化。2023年5月,母亲林某再度向龙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
龙文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法官 杨晓敏:这起案件表面是抚养权的争夺,实则是要如何最大限度保障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案件的处理结果对孩子影响深远,如果抚养权变更处理不当,孩子可能会面临关爱缺失、监护缺失、学习失教等诸多风险。
面对这一复杂难题,承办法官并未急于裁判,而是启动了龙文法院的特色机制——“三化护苗”。他们首先委托区妇联对双方家庭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并多次与父母沟通,厘清探视权履行情况及矛盾根源,以专业方式询问孩子的真实意愿。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法院最终联合妇联共同开展了调解工作。
龙文区妇联工作人员 戴艺敏:通过走访,我们发现父母都深爱着孩子,都希望为其提供最好的成长环境。孩子与父母双方关系融洽,也非常在意每个人的感受。其实,他想要的并不是在父母的爱中做“二选一”,而是渴望一份完整的亲情。
最终,法院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引,突破传统单一抚养模式,创新性地提出“轮流抚养”方案。调解方案为:小陈上学期间随母亲生活,寒暑假则随父亲生活,直至年满十八周岁。调解协议还对探视、抚养费分担等作出细致规定。
龙文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法官 杨晓敏:我们通过心理疏导和家庭走访,全面了解孩子的心理状态和家庭环境,确保孩子能够适应轮流抚养的安排。这种模式既保障了孩子与父母双方的亲情联结,也最大程度减少了家庭破裂对孩子的心理影响。
这起案例是龙文法院“三化护苗”机制的生动实践。近年来,龙文法院持续擦亮家事少年审判“金字招牌”,倾力打造“多元化、柔性化、特色化”的“三化护苗”工程。
龙文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实行涉少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联合司法、妇联、民政等部门建立家事及涉少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与团区委、社工机构合作,为困境儿童解决就医就学等实际困难。此外,他们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特色普法活动,将普法阵地前移到孩子们的身边。
龙文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 严淑珍:我们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通过多元协同、柔性司法,让家事审判既有法度又有温度。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化“三化护苗”机制,守护每一个孩子的成长晴空。
2023年以来,龙文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诉前调解案件65件、完成家事调查38件、开展未成年人诉讼辅助43件、关爱帮扶21人次,挽救57个濒临破裂的家庭,妥善解决197名未成年人抚养、探视问题。
家事少年审判庭先后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被确定为“2023-2024年度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
从法庭内的柔性关怀,到法庭外的社会联动,再到寓教于乐的法治启蒙,龙文法院的“三化护苗”机制,构建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用心守护青春,用爱护航成长。好,感谢收看,再会。
来源:漳州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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