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朋友:
出门旅游想省心实惠办张“旅游卡”,常逛景区想方便实惠买张“年卡”,带孩子参加校外文艺培训想抢抓实惠囤点“课时”,去星级酒店、歌舞厅、游戏厅、网吧想充值办“会员”享优惠……这些“先付钱、后兑现”的预付式消费,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也隐藏着商家“关门跑路”、服务“货不对板”、退钱“难如登天”的风险。
为了让大家看得明白、消费得放心,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地文化旅游市场消费特点,送上一份“避坑”提示,助您守护好“钱袋子”。
一、法律是咱的“主心骨”,这些规定保护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及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共同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1.有权要求签合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预付式消费,不能光靠一张卡、一句口头承诺就行了。
2.商家违约可退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和任意加价,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利息和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依法无效。商家的“空头支票”,法律绝不认可。
3.遇诈有权要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虚构或者夸大商品或者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等消费者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还规定,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退一赔三,保底五百”。
4.依法解约有保障。《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迁店”给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明显不便、未经消费者同意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售不限消费次数的计时卡却不能正常提供服务等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消费者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客观原因致使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明显不公平的,也有权依法解除合同。这意味着,服务“变味”了,您也有权说不。
5.商家跑路要担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有可能影响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并履行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义务(提前30日在其经营场所、网站、网店首页等的醒目位置公告经营者的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消费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有权要求经营者继续履行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义务,或者要求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明确,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营业,恶意逃避退款,依法将承担惩罚性赔偿甚至刑事责任。商家“一跑了之”行不通了。
记住要点:付钱之前,务必签好书面合同,白纸黑字把事儿说清楚!
二、聚焦六大场景,这份“避坑”清单请收好!
1.旅游卡、会员卡(旅行社)
风险点:警惕“低价环游世界”“终身会员”等夸张宣传,谨防圈钱跑路或服务缩水。
避坑口诀:不图“大便宜”,选择正规社;合同细阅读,行程标准要明确。
2.景区、乐园年卡/次卡
风险点:办卡时说“全年无限次”,使用时却“节假日除外”“特定项目另收费”。
避坑口诀:买卡前,问清使用规则和限制条件。
3.游艺娱乐场所“购币存币”
风险点:大量“存币”后,可能遭遇店家搬迁、关门,剩余“游戏币”打水漂。
避坑口诀:“存币”适可而止,体验为主。
4.星级酒店、民宿、歌舞娱乐场所“会员充值”
风险点:充值后享受的“会员价”可能名不副实,或在消费时受限。
避坑口诀:问清充值金的使用范围,保留证据防提价。
5.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会员费”
风险点:充值后网吧易主或停业,新老板不认旧账。
避坑口诀:选择连锁稳定网吧,充值金额够用就好。
6.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课时包”
风险点:一次性购买大量课时后,可能遇到机构频繁换老师、教学质量下降,甚至老板“卷款跑路”。
避坑口诀:拒绝“超长课时包”,从小额开始试水;务必签订规范合同,明确退费办法。
三、消费过程多留心,留存证据防风险
在进行预付式消费时,请您注意以下事项,做到明明白白消费、安安心心维权。
1.全面留存消费凭证。妥善保管书面合同、付款凭证(尽量选择可追踪的对公账户转账,避免向个人账户付款)、消费明细、余额通知等证据,每次消费后注意核对余额并主动索要、保存相关单据。
2.持续关注商家状况。留意商家的经营状况,如发现服务质量明显下滑、核心人员频繁变动、场所频繁搬迁或无故无提前公告装修停业等异常情况,应提高警惕,及时消费卡内余额,必要时依据合同或者法律规定提出解除合同、退回余额。
四、万一遇纠纷,维权“四步走”!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友好协商。首先与商家协商,争取友好解决争议。
2.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若协商无果,可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
3.涉嫌诈骗及时报警。如遇商家突然关门且无法联系,有诈骗嫌疑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必要时,可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美好生活,需要安全消费来护航。让我们共同努力,运用法律、辨识风险、提升意识、留心防范,让“预付式消费”不再成为“糟心消费”,真正实现 “理性预付,乐享文旅”!
来源丨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办公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