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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各行各业都在总结“十四五”的成绩与不足,并制定“十五五”规划。作为汽车产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环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一直备受重视。那么,在“十四五”期间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绩?“十五五”期间又将有哪些新思路?11月6~7日,这些问题在第14届大城市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技术论坛上得到了回答。
01
“十四五”:成绩显著,结构仍待优化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4.53亿辆,汽车保有量3.53亿辆,中重型货车保有量约1000万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副主任陈伟程说,移动源高速增长、高频使用和高度聚集,已成为城市最重要的PM来源;移动源排放的前体物(NOx和VOC)对O3污染问题日益突出,2023年移动源NOx和VOCs占比分别达到72%和33%。
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中重型货车NOx排放量355.4万吨,约占移动源排放量的38.4%;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货车NOx排放量约占一半。
为了解决机动车污染问题,有关部门采取了立体的解决方案,而不是仅限于尾气排放。据介绍,“十四五”期间铁路、港口建设不断完善,分流了以前重卡承担的运输任务;“十四五”期间,我国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引入重型车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提升对车辆排放实时监控能力;2024年,新销售汽车和重型货车中新能源占比达到42%、13%。保有量中新能源车占比达到9%、2%,降低了重型载货车的污染排放;淘汰老旧汽车2000万辆、中重型货车156万辆;2024年,国五及以上汽车、中重型货车保有量占比分别达到65%、70%,较2020年增长22、32个百分点。
同时,“十四五”期间,有关部门建立了一系列机动车污染管理制度。重型车在线监控平台接入520万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接入106万台,定期向地方推送问题车辆线索;在用车排放检验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目前,全国已联网排放检验机构1.5万家;初步建立用车大户管理制度,16省113个地市6300多家企业已定期传输进出厂车辆情况。
一系列治理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陈伟程说:“‘十四五’期间,移动源实现NOx和VOCs排放量双降,NOx净减224万吨,VOCs净减29万吨。”他同时强调,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问题依然存在,运输结构有待持续优化。具体体现在:大宗物料运输2030年才能达到峰值,此前攻坚任务依然艰巨;150万吨以上企业铁路专用线建成率约30%,比例较低,有待提高;重型货车新能源保有量占比1%左右,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货运价格倒挂问题尚未彻底解决,这是许多货主愿意采用重卡运输的经济动力;重点车机NOx和VOCs排放量高,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货车NOx排放量约占中重型货车的一半,淘汰老旧车辆的压力依旧比较大;车用油品品质有待提升,尤其是黑加油站依然猖獗,应持续打击;柴油货车超标率30%左右,尿素使用率不到50%,虚假检验和虚假维修普遍存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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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十五五”:监管升级 多举措整治机动车污染
“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将总结‘十四五’的经验,抓好‘十五五’期间机动车污染排放治理工作。”陈伟程说。针对下一步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要举措,他谈了“十五五”规划中的重要举措。
加力扩围运输结构调整。持续推进车辆清洁化,推进车辆智慧化监管,建立健全非道路移动源环境监管体系,推动船舶、铁路内燃机车部门协同监管,逐步提升车用油品品质,强化移动源环保达标监管能力建设。
构建“外集内配”的城市内部货物运输模式。各省(区、市)依托物流集散地或铁路基地建设大宗货物陆港,发展以陆港为核心的外集内配运输模式,重点区域城市内部物流(含冷链)、生活和建筑垃圾、商砼、砂石骨料清洁运输基本达到80%;其他区域基本达到60%。
提升主要港口清洁运输比例。沿海主要港口煤炭集疏港基本实现清洁运输,焦炭、铁矿石等集疏港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90%,集装箱达到50%。重点区域内河港口煤炭、焦炭、铁矿石等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70%。
推进货运零排放区试点。将货车和机械一体纳入货运零排放范围,推进运输通道类、重点行业类、重要领域类、公共服务类、指定区域类五类货运零排放试点。
推进新车排放水平提升,轻型车和重型车达到国七阶段排放标准。加快推进重型货车新能源化,重型货车销量中新能源渗透率达到30%。
在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的生活和建筑垃圾运输车、公交车、通勤车、机场大巴、城市物流配送、混凝土搅拌车、邮政快递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主要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等因地制宜建设重型货车充换电设施,构建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能源体系,建设风、光储氢智能微网设施。
2028年重点区域基本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客货车;2030年全国基本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货车和营运客车。
推进车辆智慧化监管。在新车达标监管方面,开展典型问题调查处置,即国家调度、统筹各省执法检查情况;通过新车信息公开、OBD远程监控、在用车监管等数据,筛查问题车型,推进监管减量增效。在检验、维修机构、柴油货车监管执法方面,有关部门将常态化开展专项执法监管,持续筛查、推送问题重型货车、机动车排放检验。强化用车大户监管,建立重点用车单位责任制度,常态化开展用车大户监管执法。
同时,针对低效失效后处理装置进行整治;逐步提升车用油品品质;强化移动源环保达标监管能力建设等都将是“十五五”期间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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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培育绿色能源 绿色交通新增长点
治理机动车污染不是“踩刹车”,而是抑制旧的生产方式,培育新的增长点。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环境资源所副所长吴睿提到,中央提出培育绿色建筑、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等新增长点。《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35年,推动交通运输和新型能源体系全面融合互动,初步建立以清洁低碳能源消费为主、科技创新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导向的交通运输用能体系。
据介绍,新增长点将通过“政策+市场+技术”组合驱动。鼓励新模式推广及新兴产业孵化。聚合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资源,打造交通运输领域虚拟电厂。引导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发展电池资产管理、新能源运输装备融资租赁等新兴产业,打造“车-站-桩-网”智慧融合产业创新平台。推动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智能交通、智慧城市深度融合的泛汽车新型生态创新发展。
同时,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产业补链强链。加快新型动力电池及关键材料、氢燃料电池、绿色燃料等产业培育,保障上游原材料零部件高质量稳定供应。推动清洁能源发电设施、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运输装备等产业升级,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体系。积极拓展市场需求,孵化培育电池拆解回收、退役光伏组件再利用、新能源汽车后市场等产业。做强优势产业集群,加强产业链上中下游跨界合作,不断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十五五”期间,国七标准也将颁布并推广,这对尾气排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原首席专家李孟良说,在国七标准下,贵金属装载量理论上将提高,预测铂族金属(PGM)装载量需增加15%~25%,生产工艺要求更高,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3个方面破局。首先,研发新型载体材料,如核壳结构催化剂Rh@CeOz,设计减少铂用量30%~40%,活性提升3~5倍。其次,采用低温活化技术,使用Pt-Ce复合氧化物使起燃温度降至100℃以下,冷启动排放减少80%。第三,废催化剂回收利用率提升至85%。通过载体修复-再涂层技术以及采用电化学贵金属原位活化实现直接再生利用。
文:万仁美 编辑:孙焕玉 版式:王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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