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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 毛姆:书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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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1874-1965),英国小说家和剧作家。生于巴黎。代表作有《月亮和六便士》(The Moon and Six Pence)和《人间的枷锁》(Of Human Bondage)等。《书与你 Books and You》是毛姆当年应《星期六晚邮报》之约所写的读书随笔集结而成,旨在为当时的读者提供阅读建议。毛姆以小说家的特殊才能为他笔下的那些大作家们描绘了简约而生动的肖像,并鼓励读者为乐趣而读。文章篇幅虽短,但充满真知卓见。

绪论

阅读应当是一种享受。当然,有时候,为了通过考试,或获得资料,有许多书人们不得不读。不过,读这类书是为了受教育,而并非享受,我们充其量只希望读毕全书而不觉得沉闷。读这些书,是由于不得不读,而不是为了乐趣。但这并不是我所要谈的"阅读"。下文中提到的那些书,既不能帮助你获得学位,也不能指导你如何谋生,不去教你驾驶船舶的技巧,也不告诉你如何维修一辆出了故障的机车。然而,只要你们能真正享受这些书,它们将使你的生活更丰富,更充实而圆满,使你更加感到快乐。

为乐趣而读书
  我所指的"你",是那些业余有闲暇的成年人。而且,他们愿意去读那些如果错过不读将是一种损失的好书。这些成年人,还不包括"书迷"在内,"书迷"们会自己寻路,他们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步入人迹罕至的小径,发掘出久已被人冷落的好书,他们便感到莫大的欣慰。我想谈的,都是些真正的杰作,这些书一直被公认为了不起的作品,似乎人人都应当早就拜读过了,可惜,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不过,也有一些杰作,所有最好的批评家都已予以评定,文学史上已经给了它们一席之地,可是,除了专业的文学工作者仍然将它们奉为经典之外,如今多数人已不再欣赏这些书。时代不同了,鉴赏的眼光起了变化,夺去了它们原有的光彩,今天除了有相当坚强的意志的人,一般读者会觉得它们实在难以咽下。例如,我读过乔治·伊利奥特的《亚当·贝德》,我不愿违心地告诉你,我怀着愉快的心情读了这本书。读这本书主要是因为有必要去读完它,当我读到最后一行时,忍不住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
  对于这类书,我无话可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鉴赏标准。不论学者们对一本书如何评价,纵然他们异口同声地大加赞扬,若是它不能真正引起你的兴趣,对你来说,这本书仍然没有多少味道。要知道批评家不见得句句正确,文学批评史上,有许多明显的谬误出自著名批评家的笔下。你正在阅读的一本书,对你来说究竟有多大意义,只有你自己最清楚。这道理同样适用于我将要推荐给你的书,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会与其他人全然相同,至多不过有点相似而已。要是认为,对我来说具有重大意义的某些书籍,也该丝毫不折不扣地对你具有同样的意义,那未免就太武断了。虽说阅读这些书使我得益匪浅,要是不曾读过这些书,我就不会成为今天的我,我还是要请求你,万一读了之后觉得它们不合口味,那就把它们搁到一边去吧,除非你能真正享受它们,否则读也无用。没有人必须将阅读诗歌、小说或其他可以归入纯文学类的作品当作自己应尽的义务。他只能为求得乐趣而读这些作品。试问,谁能保证使某个人快乐的事物肯定也会使其他人快乐呢!

读书的乐趣
  养成阅读的习惯,使人受益无穷。很少体育运动项目能让你在过了盛年之后仍然能够坚持不辍,获得满足,而游戏往往需要寻找同伴一起来玩,阅读就没有诸如此类的不便。书随时随地可以开始读,有要紧事必须立即处理时,又能随时放下,以后再接着读下去。在今天这快乐的时代里,公共图书馆给予我们的娱乐就是阅读,何况普及本价钱又如此便宜,买一本来读也不难。养成阅读的习惯,就等于为自己筑起一个避难所,生命中有任何灾难降临的时候,往书本里一钻,是个好办法。不过,我指的灾难,并不包括饥饿的痛苦和失恋的悲哀,这两者光靠读书是缓解不了的。然而,身边放五六本精彩的侦探小说,手捧一个热水袋,却能使人不在乎患了重感冒。要是我们被迫去读那些令人厌倦的书,又怎能养成为阅读而阅读的习惯呢!

读书的方法
  费脑力的活动时,便读读历史、散文、评论和传记。晚间我用来读小说。另外,我手头总有一本诗集,想读的时候随时拿出来读一会儿。床头放一本可以随时阅读,也能在任何段落停下来,心情一点也不受影响的书,这种书可惜很难觅得。

 一、英国文学

  笛福
  我这份书单上的第一本书是笛福的《摩尔·弗兰德斯》。没有一位英国小说家能写得比笛福更逼真了。读起来,你简直会觉得这不大像一本小说,倒有点像一份完整无缺的报告。你会认为,书里的各个角色所说的话,正是他们自己要说的,种种行为,表面上看来如此有理,叫人无法怀疑在那种情况下他们是否真会那样去做。《摩尔·弗兰德斯》不是一本向人说教的书,它有点杂乱,粗俗而又残酷,但我觉得它具有一种英国人的特点--坚忍。笛福缺乏想像力,幽默感也不够,他以生活经验丰富取胜。他是一位出色的报人,对奇特的偶发事件相当敏感,善于从中发掘题材,而且擅长描述细节。他没有高潮感,也不想落入何种公式,读者不会被他所不想抗拒的力量席卷而去,倒像被人流推拥而行,走到某个拐弯处,可以突然脱身而去。你可以轻而易举地把书中途搁下,因为读过一百多页之后,同类的故事一再出现,你们会觉得已经看够了。情况确实如此,不过,我很愿意跟随作者走到故事的结尾,看看他如何把惯于撒野的女主角送往体面的安息处,让她改邪归正。

斯威夫特
  其次,我希望你读一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下文中我将要提到约翰逊博士,现在先来引用一句他对本书的评语:"你一想到巨人与小人,那么,其余的部分便没什么了。"约翰逊博士是位杰出的评论家,而且以富于才智著称,不过这句话他说得毫无道理。《格列佛游记》中,有机智与嘲讽,巧妙的思维,无穷的幽默,残酷的嘲弄,而且充满生机。这本书的文体美妙得令人惊叹。还从来没有一个人像斯威夫特那样把我们这种困难的语言运用得如此简洁、明快而自然。我倒希望约翰逊博士也像称赞另一位作家那样称赞过斯威夫特:"任何人要想把英文写得通俗而不卑俗,优雅而不浮夸,他一定要潜心研读艾迪生的作品。"而且,还可以再补充上第三个特点:有力而不傲慢。

  菲尔丁
  现在再来谈两本小说。菲尔丁的《弃婴托姆·琼斯的故事》也许是英国文学中最明快的一部作品,一本美妙、勇敢而欢快的书,坚定、宽宏,当然,也极其坦率。托姆·琼斯以好看的外貌和充沛的活力吸引了我们大家,然而他也做出了一些令道德家们遗憾的事情。可是,有谁在意这个?除非我们是一本正经的伪善者。托姆对这一切都不在意,他有一颗真挚的心。菲尔丁与笛福不同,菲尔丁是位自觉的艺术家,他的小说结构给予他许多描述偶发事件的机会,并且塑造出一大群人物,在充满骚乱的忙忙碌碌的世界里,这些人十分引人注目,显示了旺盛的生命力。菲尔丁态度非常认真--当然,每一位作家都应当如此--有许多重要问题,他觉得应该由作者自己来阐明。书上每节开头的地方,他都插入一段作者的议论,虽说内容有幽默的,也有严肃的,我个人还是认为,要是省略掉这些议论,对全书毫无损失。附带说一句:读过《弃婴托姆·琼斯》的人,无不觉得心情愉快。这是一本生气洋溢的书,从头到尾没有一点虚伪,它能使你的心里充满温暖。

  斯特恩
  斯特恩的《项迪传》是与前面提到的那本书性质完全不同的小说。不妨借用约翰逊博士批评《查尔斯·格兰底森爵士》的一句话来形容《项迪传》:"如果你为了看故事而去读它,那简直会使你想上吊。"不同性情的人,读了这本书会有完全不同的感受,有的人觉得它比自己读过的任何作品更有可读性,有的人则认为它沉闷已极,而且矫揉造作。全书很不和谐,谈不上统一性,一个枝节连接着另一个枝节,然而它有着奇妙的独创性,幽默而且感人。书里有半打相当有个性的人物,足以增加你的精神财富,他们是那样可爱,一旦认识之后,你会感到,不与他们结识太可惜了。斯特恩的另一本著作《感伤旅行》,我已打定主意要看,我认为它很迷人,别的暂时还不能说什么。

  鲍斯韦尔
  现在暂且搁下小说,来看看别的。依我看来,鲍斯韦尔的《约翰逊传》应当举世闻名,可以说是英国传记文学中最伟大的著作。任何年龄的读者阅读这本书都会得益匪浅,而且心情愉快。你随时拿起来,任意打开一页,总能好好享受一番。不过,到今天还来称赞这本书,未免有点荒谬。此外,我还要提出另外一本人们不太熟悉的书,我自己知道也许提得不太恰当,那就是鲍斯韦尔的《游赫布里底诸岛日记》。大家知道,鲍斯韦尔的书稿一向交给马隆出版,为了使文章更适合当时占上风的道貌岸然的优雅口味,原稿被大加删改润色,其结果是稿中大部分风韵丧失殆尽。今天,多亏伊夏姆上校买进了鲍氏的原稿,我们有了完整无缺的"真本"。它使我们对约翰逊和鲍斯韦尔都增进了了解,对约翰逊这位刚毅的老博士更加喜欢,也对鲍氏这位可怜的传记作家肃然起敬,明白了他过去遭受的许多非难是很不公正的。鲍斯韦尔绝不是一位不值一顾的作家,他能极其敏捷地抓住一件趣事,恰到好处地运用新颖有力的隽语,还能以其罕见的天赋,逼真地重现一幕场景的气氛,以及一席生动的谈话。

  约翰逊
  约翰逊博士是十八世纪的一位奇人,他身上的那些优点和弱点,使他被公认为典型的英国公民。许多人都读过他的传记,对他的了解可以说胜过对自己亲朋好友的了解,但是读过他本人的作品的人都实在太少了。约翰逊博士至少写过一本极其有趣的书。比他的《诗人传》更适合于消磨假日或做枕边读物的书,我还找不出第二本。这本书文笔爽朗,尖刻、风趣兼而有之,简单实用的常识俯拾皆是。虽说他的有些评论会使读者大吃一惊--例如,他认为格雷是愚钝的,而且对弥尔顿的《利西达斯》也没有好评--但是你仍然会喜欢往下读,因为作者的褒贬都反映了他本人的个性。他对自己这本书中的那些诗人本身的兴趣,并不亚于对他们的作品。很可能书上提到的有些作品你根本不曾读过,然而他以锐利、活泼、宽容的眼光观察到的一切,活生生地构出了诗人的肖像,令人读了觉得妙趣横生。

  吉本
  提到下面这本书,我心里不免有点犹豫。我曾经告诉过读者,我要提出来的书,都是"如果错过不读将是一种损失"的。我个人对吉本的《生平与写作回忆》十分偏爱,但是我说不准,要是没读过这本书,算不算一种损失。我最多只能说,不读它就减少了许多乐趣。可是,如果改用这样的标准来取舍,要多容纳一大堆书才行,那些书并不是第一流的作品,不是我此刻要谈的。不过,吉本的《生平与写作回忆》可读性很强,篇幅又短,是以吉本特别擅长的优雅的笔调写成的,既严肃又幽默。说到幽默可以举个例子。吉本在洛桑的时候,堕入了情网,他的父亲要他斩断情丝,以剥夺继承权相威胁。再三权衡之后,吉本终于决定放弃与自己所热爱的人结婚的念头。提起这段往事,他说道:"作为一个堕入情网的人,我悲伤叹息;作为一个儿子,我服从了我的父亲。而时间流逝、长久分离和新的生活习惯,不知不觉治愈了我心头的创伤。"这本书即使不看别的优点,只为了这些隽永的句子,也值得一读。

勃特勒和狄更斯
  现在,我想不按年代先后,来介绍两本巨著: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和勃特勒的《众生之路》。这两本书不仅在英国小说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充分具备英国文学独有的特色。我在前面提到过的作品中,除了《项迪传》之外,都蕴含着一些坚定、爽直、幽默而健康的因素,我认为这些正是英国民族的特性。它们算不上特别精致,这是属于行动者而非沉思者的文学。书中有大量的常识,还有一些感伤的色彩,总的来说充满了人性。《大卫·科波菲尔》是狄更斯最成功的小说,这本书里,他的缺点几乎看不出来,优点却十分醒目。自《众生之路》出版后,出现过许多长篇小说,但我认为,这是最后一本具有堂皇风格的英国小说,也是最后一部丝毫未受法国、俄国伟大小说家影响的比较重要的作品。它与《弃婴托姆·琼斯的故事》一脉相承。

  简·奥斯丁
  我们再倒退回来看一看简·奥斯丁。我不能说她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而狄更斯,虽说有着夸张、粗俗、唠叨、伤感等等缺点,仍始终保有这项桂冠。狄更斯是不寻常的,他并不描述我们所熟悉的世界,他创造出另一个世界。他借助于悬念、幽默和戏剧性事件,给人繁复多变的感受,以及生活气息。据我所知,只有托尔斯泰也做到了这点。狄更斯从他无限的生命力中,创造出一系列人物,包罗万象又各具特色,同时充满了生机。他以漂亮的技巧处理那些复杂而又难以令人置信的故事。只有他的同行,才能真正欣赏其中的妙处。简·奥斯丁则是完美无缺的。我不否认,她描写的范围相当狭窄,总是一些乡下绅士,牧师,以及中产阶级人士。不过,她对人物的洞察力是无与伦比的,她善于细致入微地准确地探查人物的内心。简·奥斯丁根本无需我的赞誉。我希望你们注意的是,她有一种独特的优点,在展开一个事件时,总是平易轻柔,不着痕迹,往往使读者认为理所当然如此。总的来看,她的故事里没有什么了不得的情节,她最不喜欢在作品中放进偶然发生的戏剧性事件,然后,读者仍会忍不住一页一页往下看,(为什么会这样,几乎令人难以理解。)迫切希望马上知道后面还会发生什么。这正是一位小说家最重要的才能。一个小说家,要是没有这种本领,他就完了。我想不起来还有谁比简·奥斯丁更富于这种才能。此刻我感到有点为难的,是在她为数不多的几部小说里,不知道究竟该特别推荐哪一部。我个人最喜欢《曼斯菲尔德花园》。虽然我知道书里的女主角有点矫揉造作,男主角又是个自以为了不起的笨蛋,但我不在乎。这是一本充满智慧和柔情的小说,一部有着冷嘲式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的杰作。

  哈兹里特和兰姆
  我请大家注意哈兹里特。虽然他的文名及不上兰姆,我仍然认为,他的散文比兰姆写得更好。查尔斯·兰姆很有魅力,优雅而又机智,认识他的人都会喜欢他,所以他始终能引起读者的倾倒。哈兹里特就不一样了,他无礼、笨拙、妒忌心重,喜欢争吵,性格确实讨人厌。不幸的是,最有价值的好人未必就能写出最好的书。对一位艺术家来说,最重要的毕竟还是他的个性。哈兹里特痛苦、叛逆而辛辣的灵魂,远比兰姆的耐性与略带感伤的亲切更能打动我。作为一位作家,哈兹里特是有力、大胆而健康的,他觉得必须一吐为快的话,他就果断地说出来。他的散文有血有肉,只要读过其中的一篇,就像吃下了一份丰盛的食物,觉得非常满足。而读一篇兰姆的作品,你好像吃了一顿不太实惠的"佳肴"。哈兹里特最好的作品几乎都收入了《席间闲谈》中,他的散文集虽然版本颇多,但没有一种版本遗漏掉《初识诗人》这一篇,我认为,这不仅是哈兹里特最动人的一篇佳作,也是英文散文中最好的作品。

  萨克雷
  现在再来谈谈萨克雷的《名利场》和爱米丽·勃朗特的《呼啸山庄》。近来批评家们对萨克雷颇有苛责的趋势。也许,他生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实为不幸,如果他生于今日,执笔时就不会受到维多利亚时代禁止小说家描述事实的习俗的妨碍,而直书痛苦的现实。萨克雷的观点是属于现代的,他深刻了解人类的共性,并且对人性中的种种矛盾之处有着浓厚的兴趣。虽然他作品中的感伤情调和说教相当令人遗憾,他性格中懦弱的一面又使他勉强自己去随大流,然而,在蓓基·夏泼身上,萨克雷仍然创造出了英国小说中最真实、生动而有力的角色。

  爱米丽·勃朗特
  《呼啸山庄》是一部无与伦比的杰作。它读起来不那么轻松,全书处处皆有发生狂暴事件的可能,使读者简直无所措手足。然后,这本书充满激情,极其动人,像伟大的诗篇一样深刻而有力。读它根本不像在读小说。因为,读一般小说,不论多么全神贯注,你总可以在紧要关头提醒自己,这只不过是一个故事。《呼啸山庄》就不同了,它是从你生命的源泉中涌出来的一种破碎、扭曲的经验。

  另外还有三本书,如果不去读一读,也是令人遗憾的。那就是乔治·伊利奥特的《米罗马区》、特罗洛普的《尤斯达丝的钻石》和梅瑞狄斯的《利己主义者》。
你一定已经注意到,或许还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一直没有提到诗歌。我并不以为,英国民族产生过可以与其他国家第一流人物并驾齐驱的画家、雕刻家和作曲家,这些方面,英国人虽然有可观的成就,但还未必真正称得上卓越。我们的诗人则是第一流的。倒不是我对这个国家和民族特别偏爱才这么说。
  埃德蒙·高斯曾对我讲过,他宁愿读一本二三流的诗歌,也不愿读一本一般水平的小说。他认为读诗花费的时间较少,不太耗精神。至于我自己,除非真正伟大的诗篇,否则,无论写得多么美妙,我总觉得它不值得一读,我宁可去看一份报纸。我并不是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都读得进诗歌的。念诗的时候,我得有某种情绪,还需要合适的环境。夏天的傍晚,我喜欢在花园里读诗。有时候,坐在海边的峭壁上,躺在长满苔藓的林中坡地上,我也会手捧一卷诗集。不过,即使最了不起的诗篇读起来也难免有令人觉得沉闷的地方。许多诗人一生中写了很多诗集,然而往往只有两三首是值得留传后世的真正的好诗,这也算是不错的了,但是我可不愿意去大海捞针,为了觅得几首好诗而遍读大量平庸之作。我喜欢读选集。当然,我明白,批评家们瞧不起选集,他们要读遍一位作家的全部作品,才鉴别得出他究竟有多高的水平。我不愿意以一个批评家的态度来读诗,我只需要当一个普通的读者,到诗中寻找抚慰、鼓励和平静。因此,我很感谢几位有眼光的学者,不怕麻烦,从车载斗量的英国诗歌中去芜存菁,留下符合我的精读原则的诗篇。我所读过的三本最好的诗选是帕尔格雷夫的《英诗精华》,《牛津版英国诗选》,以及杰拉德·巴莱特所选的《英国短诗精华》。不过,我们既然生活在当今之世,也不该忽略了当代诗人的作品,有分量的作品肯定是有的。可惜的是,这方面的选集只有一本,编得不太令人满意,我甚至不愿举出书名来。
  当然,人人都应当读一读莎士比亚的伟大的悲剧。他不仅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诗人,也是我们民族的光荣、我希望哪位有较高的鉴赏力,知识丰富,善于判断的高手,替莎士比亚出一本选集,将莎翁的剧本和诗篇中的著名章节,精彩的片断和诗行收集在一本便于携带的单行本中,让我随时可以翻阅。

 二、欧洲大陆文学
  这一章里,我要介绍一些用其他语言写成的书。不过,由于语言的限制,我只能推荐那些可以通过英译本来判断的作品,这样一来,诗歌便不包括在内了。诗歌,如果不能读原文,还是干脆别读的好。

  塞万提斯
  《唐·吉诃德》,早在十七世纪就有了谢尔顿的译本,不过,你们可能会觉得它不太好读。既然我希望大家为乐趣而读书,我建议还是去读奥姆斯比1885年的译本。有件事我必须先提醒诸位,塞万提斯是个穷人,他为了赚稿费而写了许多作品,其中一部分是短篇小说。我读了这些短篇,并不是为了快乐,倒像是为了履行义务,如果我是你,宁可略去不读。总之,你们所要的只是《唐·吉诃德》,唐·吉诃德和他忠实的仆人桑丘·潘沙。唐·吉诃德温和、忠诚,又有一颗高贵的心。他的种种不幸,往往使你忍不住发笑,但除非你是个非常冥顽不灵的人,否则一定会对这位多愁善感的骑士生出敬爱之心。人类的想像力还从来没有创造过,像他那样在高尚的人性方面引起如此深刻共鸣的人物。

  蒙田
  我还不打算谈法国文学,因为它拥有大量作品,其中一部分我至少应当提一提书名。这样一来,也许就占去许多篇幅,顾不上去介绍其他语种的好书了。不过,我想在这儿先提出法国作家的一本著作来,这本书是一个人的自画像。他是一个与唐·吉诃大相径庭的人,他以极为巧妙的方式赢得你的心,你一认识了他,就会把他看作一位珍贵的朋友,此人就是蒙田。他用一篇篇散文,替自己描绘出一幅逼真的肖像,他的嗜好,他的怪癖,他的缺点,都向你袒露无遗,使你觉得任何一位朋友也不如他亲密。在对他逐渐了解的过程中,你也会增进对你自己的了解。因为,蒙田在以幽默的态度检视自己的本性时,也探索了一般的人性。至于人们常提到的蒙田的怀疑主义,我是这么看的,任何问题往往都可以从正反两面去看,无法确定一端时,持开放的态度,应当是十分通情达理的做法,若是这样的态度就算怀疑主义,我可以承认蒙田是个怀疑主义者。但蒙田的怀疑主义教会他宽容,这种美德今天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而他对人类的兴趣,对生活的从容品味,造成了他心胸的宽宏。要是我也能拥有这种品质,不仅能使自己获得幸福,还能使他人也得到幸福。
  科顿的英译本《蒙田散文集》,每一篇都会给你莫大的享受,不过,如果你想了解蒙田的精华,最好去读完第三卷。这一卷的论文都比较严肃,但丝毫也没有因此而减少趣味性。请不要以篇名来判断内容是否合你的口味,因为蒙田的文章,篇名大多与内容并无很大关联。例如,题为《论维吉尔的数首诗》的文章,是关于法国语言的著名论述,是他最迷人的作品之一,同时,文中还有许多插话,足以使并非一本正经的人也脸红起来。

  歌德
现在我想跳过两百年的时间,请你去读一本书,那就是歌德的《威廉·迈斯特》。到现在,在德国,歌德仍然笼罩在云雾之中,大家都把他看作一位世界公民,而并非一国的公民。即使在德国本土,也很少有人去读《威廉·迈斯特》。有一次,我在柏林参加一群才智之士的聚会,当我表示自己很欣赏这本书时,引起了一阵惊异。在座的人没有一个读过这本书,因为他们早就听人说过,这本书极其沉闷。我请他们最好自己去读一下。过了几个月再见面时,其中有几位已接受我的劝告,读过了这本书,不再嘲笑我对它的推崇了。我个人认为,这是一本非常有趣而且意味深长的作品,它是十八世纪感伤小说的殿军,十九世纪浪漫小说的先声,也是今日盛行的自传体小说的先驱。然而,书中的主角,也像大多数自传中的主角一样没有什么特色。我不懂为什么一定要如此。或许,写到有关自己的事情时,一个人常会由于自己的实际成就离自己所期望的太远而觉得惭愧,不知不觉细说起对自己的失望感,告诉读者自己有过许多希望,却又让机会白白错过了。这样一来,读者看到的,多半就是一个屡遭挫折的家伙,而并非一位事事如意的成功者了。还有一个原因,对作者自己而言,他自身的经历很平凡,除非把自己本人也平凡化,否则简直无法描述出来。这正如我们走在街上,总觉得所有不寻常的事情都发生在马路对面一样。只有他人的经历,由于新奇而使作者觉得带有浪漫色彩,写出来才特别有魅力。然而,本书以这位没劲的主角为主线发展的过程中,歌德串上了许许多多不可思议的偶发事件。主角的周围有各种不寻常的人物,歌德通过他们之口,来讨论各式各样的问题。《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我不推荐《漫游时代》,它实在叫人吃不消--富于诗趣、荒诞、深刻而又沉闷。不过,沉闷的部分你可以略去不读。卡莱尔说,六年来他读过的书,没有一本像这本那样启发他产生如此多的理念。不过,卡莱尔老老实实地加上了一句话:"歌德是一百年间最伟大的天才,同时也是三百年中最伟大的呆子。"

  屠格涅夫
  让我们再跳过几十年,来看看十九世纪俄国的三部小说:屠格涅夫的《父与子》、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和杜思妥也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屠格涅夫不如另外两位作家重要,但他的确是位对人生的诗意有极敏锐的感受的艺术家。他的作品相当有魅力,富于感染力,充满人性,读了以后尽管不会受到强有力的震动,但是绝对不会感到厌倦。在《父与子》这本名作中,屠格涅夫最早描绘出一位虚无主义者的形象,他可以说是今天的共产主义者的先驱。巴扎罗夫身上的许多特点,今天在某些人那里我们又可以看到。

  托尔斯泰
  在我的记忆中,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似乎比《战争与和平》还要好。在正式向大家推荐之前,我为了郑重起见,把两本书都重读了一遍,终于确认,《战争与和平》的确更了不起。在《安娜·卡列尼娜》中,托尔斯泰描绘出十九世纪末叶俄国社会丰富多彩的画面,然而他在书中插入了太多有关道德的说教,叫人难以欣赏。托尔斯泰本人极不赞成安娜对沃伦斯基的爱情,为了使读者确信"罪恶的代价就是死亡",不惜人为地制造一个悲惨的结局。其实,除了作者本人对她的不满之外,找不出硬要以悲剧告终的理由。为什么安娜不能和丈夫离婚,改嫁沃伦斯基,去过幸福的生活?她从来没有爱过这个丈夫,他也根本不关心她。托尔斯泰不得不把他的女主角写成一个愚蠢、惹麻烦、苛求而又缺少理性的人。当然,这类女人事实上确实不少,但是她们愚蠢地给自己招来的麻烦,很难令人同情。
  我对于推荐《战争与和平》有过几分迟疑,那是因为,我觉得书中有些部分相当沉闷。战争场面太多,叙述得又太具体。此外,对于彼埃尔在弗雷曼松里的那段经历,也写得过于冗滞。不过,这些都可以忽略不计,它仍然不失为一部伟大的小说。全书以史诗般的大手笔来描绘一个时代,场面宏大,人物众多。形形色色的人物具有奇妙的真实感,庞杂的素材处理得尽善尽美。托尔斯泰既有荷兰画派那种纤细精致的笔触,又有米开朗琪罗那种令人屏息的气势。这本书写出了人生的混乱,还使你不得不承认,在决定众多国家命运的战争阴影底下,个人是多么渺小而微不足道。在《战争与和平》这部天才的巨著中,托尔斯泰做到了小说家最难胜任的工作之一,创造出一个最纯真、迷人、生动的年轻姑娘的形象,她很可能是小说中出现的最迷人的女主角。最为巧妙的是,作者在尾声部分让她再度出场,那时她已当上了母亲,家庭生活幸福美满,从前那个妙人儿变得喜欢小题大作,平平庸庸,而且略嫌肥胖。除非真正的第一流作家,决不会构思出这样的画面。读者大吃一惊之后,稍加思索,就会承认,这正是最可能出现的结局。

  杜思妥也夫斯基
  你或许还记得,我在前面说到,按照我个人的看法,要是你不能真正享受所读的书,读也无益。提到《卡拉马佐夫兄弟》,我不免有点迟疑,因为我不知道这本篇幅如此之长,份量如此之重的悲剧作品,能否给读者快乐。假如你能欣赏海上的暴风雨,山林大火、河水泛滥这些自然界的壮观场面,你一定会欣赏《卡拉马佐夫兄弟》。然而我也说过,我要提出来的书,"如果错过不读将是一种损失",所以应当包括那些以各种不同方式增加你的精神财富,使你的生活更为充实的书。从这个角度来看,《卡拉马佐夫兄弟》无疑应当列入,而且很可能名列榜首。一般小说中,与杜思妥也夫斯基的作品相似者极少,只有爱米丽·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和梅尔维尔的《白鲸记》可以和它们归到同一类中去。《卡拉马佐夫兄弟》是杜氏所有作品中最惊人最伟大的一部。读这本书可不能像读那些描述一般人的小说一样。它完全与众不同,刚才已经说过,它犹如海上的暴风雨、山林中的大火。杜氏笔下的人物并不是常人,他们狂热的言语、行动的深处,有某些奇异而意味深长的东西。
《卡拉马佐夫兄弟》缺乏统一的形式,篇幅很长,但除了少数几个章节外,这部巨著从头到尾都能紧扣读者的心弦。书里有极可怕的场景,但也有无可匹敌的美丽画面。没有一本小说能如此奇妙地描绘人类的崇高与丑恶,也没有一本小说能以如此深沉的悲悯之情,如此巨大的力量,叙述人类灵魂可能承受的悲剧。杜氏对受苦的人充满同情。只有自己身受过痛苦的人才能如此。他说:"切莫做人的裁判者,要爱人;不要怕人们的罪,要爱罪人。"

跳读
  当你读蒙田的作品时,会发现,他按当时的习惯,在散文中像撒胡椒末一样大量引入拉丁文格言,除了专家学者,谁都难免将它们略去不读。而且,如果不是真正孜孜不倦的勤读者,也很难把《卡拉马佐夫兄弟》的最后几章一字不漏地读完,杜思妥也夫斯基要辩护律师在审判过程中演说的长篇大论,我自己是宁可浏览而不愿精读的。我在本文中向大家推荐的这些书,虽然每一本都值得通篇全读,但是如果你使用跳读的艺术,读起来会更加愉快。欣赏趣味随时代而变化。过去的许多杰作,今天读起来某些部分会变得沉闷起来。如今我们大可不必再为十八世纪盛行的道德说教伤脑筋,也不用再为十九世纪流行的冗长的风景描写费神。写实派小说兴起后,作家们都热衷于为描述细节而描述,经过相当长的时间,他们才领悟到,细节只有和整体有关时,才值得去描述。懂得跳读的技巧,也就等于懂得了怎样阅读才能够有益又愉快。至于如何跳读才比较合适,我可没法告诉诸位,因为我自己也不善于跳读。我总怕漏掉一些可能对我有用的部分,因此不得不读进许多只能让我感觉疲倦的部分。而当我一开始跳读之后,就无法掌握分寸,接二连三地略去许多页,一直浏览到全书结束,心里会十分懊恼,觉得这本书好像根本没读过一样。

 法国文学和英国文学
  现在再回过头来谈谈法国文学。就整体而言,法国人都是冷淡的诗人,但他们擅长于写散文,在散文方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他们对我国的作家历来有强烈的影响。法国人几乎教给了我们每一种散文创作方法,我们几乎完全在模仿他们。法国位于欧洲大陆的中心,人口稠密,富裕而文明,这些都有利于产生伟大的作品。法国人的心灵,往往自然而然地倾向于明晰、中和与合理性,这三个特点对散文作家来说比诗人更有用,而且易于引发伟大的才能。

  拉斐德夫人
  我想先向大家推荐一本篇幅很短的小说,那就是拉斐德夫人所著的《克莱芙王妃》,文学史家认为这是最早的一本心理小说。它很富于趣味性,但是,更确切地说,这是一个非常特别,也非常现代化的故事。女主角是一位高贵而有品德的夫人。她很尊敬自己的丈夫,但是并不爱他。在一次宫廷舞会上,她对一位公爵一见钟情。可是,她下定决心不让自己的名誉受损失。她希望丈夫能帮助她抵挡那使她心烦意乱的诱惑,便向他承认自己对别人产生了感情。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对自己的妻子一直很信任。他知道她不可能不忠于他,但人性是脆弱的,他被嫉妒折磨得十分痛苦,变得多疑、易怒而令人生气。在别的小说中,我还不曾读到过如此自然的叙述过程。他由于心情苦恼而渐渐堕落。书中的角色都想按照自身的责任感行事,但最后却被他们无法控制的因素击败。这是一个动人心弦的故事,它似乎告诉人们,任何人都不应当要求他人做出其能力所不及的事。

  普雷沃
  我要推荐的另一本小说,风格与前一本完全不同,这就是普雷沃的《曼侬·莱斯科》。《克莱芙王妃》中的人物赋有高贵的灵魂,所以他们能以崇高的态度对待他们的可悲处境。《曼侬·莱斯科》中的角色,都是些脆弱而容易犯错误的普通人,在他们身上我们可以找出自己身上也有的弱点,于是便不由得对他们十分关注。这是一部富于人性的故事。曼侬是多么活泼、自然而富有魅力,包括她所有的过失在内。男主角对这不忠实的女人的不变的爱,又是多么动人。他懦弱吗?当然,他懦弱。她是一个包袱?当然,她是个包袱。她善变、贪婪而且残忍,但她同时又很可爱、慷慨而且温柔。这种典型是非道德的。我想,要过很久之后,男读者们才会对美丽的曼侬印象渐渐淡薄起来。

  《老实人或乐观主义》
  现在来看另一本短短的小说:伏尔泰的《老实人或乐观主义》。在它很短的篇幅中,蕴含着机智、嘲弄、顽皮的新花样、感情和趣味,这种浓缩的工夫是无与伦比的。全书的内容,是揶揄那种哲学上的乐观主义。针对人们一致认为应当严肃处理的许多问题,诸如宗教与政府、爱情、野心与忠诚等等,他充分发挥了冷嘲式的幽默。这本书告诉人们,要容忍,开垦自己的园地,对于你不得不做的事,要勤勤恳恳、不屈不挠地去做。这些教训都并不坏。

  卢梭
  卢梭的《忏悔录》是一本非常重要的作品。我想,很少有人会觉得这本书枯燥无味,然而,大多数人阅读时会情不自禁地产生一种厌恶感。可是,你若觉得研究人性比研究任何其他事物更为有趣,一定不会认为这本书毫无价值。因为,作者以坦率的态度赤裸裸地呈现了他的灵魂。卢梭不像大多数写自传的人那样,只展示自己弱点中比较迷人的那部分。卢梭毫不犹豫地显露自己的忘恩负义、没有信用、卑劣与下流。他的卑鄙,使你很难对他产生同情。然而,他热爱大自然的美丽,他有温柔的感情,有奇妙的写作天才,你尽管心里怀着嫌恶,还是会情不自禁地心驰神往。我不相信任何一位敢于正视自己的人,读了这个意志薄弱、性情易怒、虚荣而不幸的人的自白,会不对自己说:"他和我真的有很大的差别吗?我现在被他的自我揭发吓得目瞪口呆,不过,要是我真能彻底看清自己,我难道会显得比他更美好吗?"所以,我要预先警告读者,任何人读了这本书,他的自满情绪多少会打点折扣,而这份自满,偏偏在我们应付这艰难的时世的时候是一般自我保护的力量。

巴尔扎克
  十九世纪是法国小说的盛产期。巴尔扎克、斯丹达尔和福楼拜是当时最伟大的三位小说家。从各个角度考察下来,我觉得巴尔扎克是自古以来最伟大的小说家。他像狄更斯一样,喜欢塑造特殊的人物,而不是普通的人物。他描写下贱的人,比写正面角色更起劲。巴尔扎克比狄更斯拥有更可惊人的创造力,而且涉及的范围更广。他试图描述当时的社会历史,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功。读了巴尔扎克的作品,你接触到的不只是一群特定的人物,而且是整个社会,书中涉及了比个人命运更重要的种种问题。我认为他是第一位确认日常琐事的重要性的小说家。他笔下的人物,有些是开店铺或者经营实业的,他们赚得财富,又失掉财富,虽然爱情在他的小说中也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正如所有的小说家一样),但金钱却是巴尔扎克创造的世界中的原动力。他的写作技巧并不好,而且往往写得太过分,又缺乏鉴赏力,然而他充满着热情与精力,创造得出各色各样狂热、有特色的生动角色。当然,这些角色都写得过分夸张,非同寻常。人们往往指责巴尔扎克把故事写得过于戏剧化。但我觉得,将特殊的人物搬上社会舞台,正像用高山、大海来映衬暴风雨一样,能收到特殊的效果。巴尔扎克写了许多部深刻而有趣的小说,要从中挑选一部向读者推荐,实在是个难题。我个人认为《高老头》最足以代表他那惊心动魄而变化自如的笔力,我就向读者推荐这一本吧。

  斯丹达尔
  我希望你们读一读斯丹达尔的两本小说。先读《红与黑》,如果你像我一样喜欢这本书,就接着再读《巴马修道院》。我要先告诉大家,他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位作家。他那种朴素而恰到好处的写作方式,冷静而精确的心理分析,都是我十分赞赏的。斯丹达尔最推崇富于精力的人,在他所创造的众多角色中,他最煞费苦心加以研究、塑造的,就是那种不让任何事物妨碍他们去实行自己的强烈意愿的人。这种人只要能达到既定的目的,即使要去犯罪,也毫不犹豫。我个人的看法是,《红与黑》的前三分之二的篇章,精彩到了极点,但后面就不行了,原因很特殊。斯丹达尔把这本书建筑在事实的基础上,但在写作过程中,他所塑造的主角于连·索累尔却把他带着一起跑--我们自己写小说,也时常遇到这种情况--而斯丹达尔则要强迫这个主角按照作者对故事的构思行动,这就使读者无法满意。人们难以相信,他笔下这个不知羞耻、野心勃勃、又能坚持到底的人,竟会愚蠢得做事不考虑后果。

  福楼拜
  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是现代小说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但我最近把它重读了一遍之后,感到作者追求绝对客观,使全书的调子显得冷淡而枯涩,或多或少使我对它的欣赏打了点折扣。不过,我仍然认为这是一部伟大而有力的作品。书中的角色,描写得细致而又逼真。读了这本书,你不免会对那些平凡的人物产生怜悯之情(虽然多少带有一点轻蔑),因为生命对他们而言是太残酷了。作者在你面前展示的人物是如此真实,他们已经成了人类中的某几种典型。如果诸位想从一本小说里找出什么教训,那么,《包法利夫人》这本书里,可以引出一个并非无足轻重的教训:无用的梦想,也就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空想,只会导致不幸。这使我们回想起《老实人或乐观主义》的教训--接受业已发生的事实,并且抱着善意去尽自己应尽的责任。

  贡斯当、仲马和法朗士
  本杰明·贡斯当写过一本篇幅不长的小说,书名是《阿道尔夫》。这本书刚好和大多数爱情小说相反,并不叙述一个恋爱事件的开始,却表现了爱情如何衰谢。这是一本真实的人性的记录。
  《三个火枪手》是一本了不起的浪漫小说。他或许算不上文学作品,因为书中的人物描写得过于粗略,全书结构也不够紧密,但它极其引人入胜。这一点,是小说家必须具备的才能。安纳托·法郎士的才能表现在一本题为《宝石箱》的故事集中。他曾经享有过高出实际水平的声誉,今天则完全被忽视,这也是不公平的。

  普鲁斯特
  最后,要提一提我们当代的作家马塞·普鲁斯特,这位小说家可以与最伟大的作家相比而毫不逊色。他的作品的英译本是如此完美,我忍不住想,在我提到的所有作品中,只有这一部在披上英语外衣后丝毫没有失去颜色。普鲁斯特毕生只写了一部小说,即《追忆似水年华》。这部小说篇幅巨大,有十五卷之多。它们刚一问世就赢得了盛誉。我承认,我宁可读普鲁斯特的有点沉闷的作品,也不愿读其他人的使人快乐的作品。第二遍读他的作品时,多数人会采取一种更通情达理的态度。普鲁斯特的作品里,经常出现重复,他的自我分析显得十分冗长。而且,他反复强调那种无聊的嫉妒心,到头来,就连耐心最好的读者也不能不觉得厌倦。幸而他的优点足以补偿这些缺点。他是一位伟大的富于创造性的作家,感觉敏锐,同时具有非凡的心理透视能力。我以为,读者们将来会把他推崇为一位奇妙的幽默作家。我建议你从头开始阅读这本内容丰富而篇幅巨大的小说,当你读得有点厌倦时,不妨跳过一段再读。不过,千万不要漏掉关于韦都亨夫人或夏鲁士男爵的任何部分,这两个人物是我们这个时代里最有幽默感的人
在这两章里,我向各位推荐了好几本书,对于每本书,我都讲了几句好话,那是因为,如果我不觉得它们在很多方面颇有价值,我就不会把它们推荐给读者了,我还对这些书的作者发了一些议论,连我自己都觉得似乎有点可笑。

 三、美国文学

我与美国文学
  我读过不少美国作家的作品。十岁光景,我读了阿特穆斯·华特的作品,以及《海伦的娃娃》,不禁笑痛了肚皮。不需要讳言,我读过的美国作品,几乎同任何一个喜欢读书的美国人一样多。我读书一向随心所欲,而每个国家都有一些作品,只有当地人读起来才能体会其妙处。比方说,我并不认为自己有必要去读约拿单·爱德华兹的作品,《雷穆斯大叔》里的方言我也望而生畏。所以我承认,这一章里我发表的任何意见,都谈不上有什么权威性。一个英国人来评论美国文学,看法或多或少会有些偏颇。我想,我的观点肯定有一部分与美国评论界权威人士们公认的观点相左,这想必会引起一些非议。
  我只注重美国文学中最有美国特色的作品,对那些写英国题材的作家兴趣不大,引起我兴趣的美国作品,都是有乡土风味的。我在下文对某些作品作一番简短的介绍,并不是要在美国人面前班门弄斧。我想其他国家的读者,包括英国读者在内,或许能通过这份书单上的作品,对美国的情况增加一些了解。

论畅销书
  我只想谈论那些已经被认为是古典作品的书籍,凡是最近出版的作品,一概不加评论。原因之一在于,我对这些新书了解得不全面。何况,最近五十年来出版了大量书籍,要我来判断其中哪几部具有不朽的价值,未免太早了。依我看来,一本书受大多数人的欢迎而成了畅销书,未必就说明它毫不足取,有些人的看法则和我相反。畅销书里,有《大卫·科波菲尔》、《高老头》、《战争与和平》这样的杰作,但是这也不能证明所有的畅销书都是好书。一本书可以因为种种理由而引起读者的注意,一旦这些理由失去了时效,这本书也就失去了它的吸引力。我自己绝对不去阅读那些刚出版了两三年的畅销书。我觉得这对我毫无损失。

美国文学研究的特色
  我想在这里重申一下,我坚决主张为享受而读书。要是过分强调阅读书籍会给人带来种种益处,而把读书当作一件辛辛苦苦的事情,我认为不太合适。阅读是一种乐趣,是人生最大的乐事之一。这里推荐给你们的书,要是不能感动你们,不能使你们发生兴趣,或者感觉愉悦,你们就根本没有理由去读它们。
  我在开始收集材料时,先读了两三本标准的美国文学史。我想把自己的观点与权威人士的看法作一个比较,以便考虑,是否应当在某几点上修正自己的观点。可是,令我惊奇的是,他们几乎只注意那些我认为和文学完全无关的事情。他们经常津津有味地,正确无误地大谈特谈某一位作家写作时的社会环境,热衷于分析作家对当时的重大问题持什么样的观点,哲学思想又是如何。而对于作家的写作风格如何,作品结构是否精密,人物刻画的巧妙之处在什么地方,却没有多大的兴趣。他们根本不提一本书的可读性如何。到目前为止,这些好心的先生们完全没有注意到,一本书是可以为愉悦而读的,而且文学本身就是一种艺术。然而,文学并非哲学,也不是科学,不是社会、经济,不是政治,它的确是一种艺术,而艺术的作用便是使人愉悦。

美国文学种种
  在开始评论我所选择的美国文学作品之前,还要说明一点,希望你们不要指望这些作品像前两章里提到的作品那样震撼人心。"天才"这类字眼,时常被人漫不经心地使用,我这个人可不愿意给那些写过三四部成功的剧本,或者两三部成功的小说的作家,奉上这样的桂冠。在我的心目中,天才是一种稀有而珍贵的品质,若以这个字眼去称呼这一章里将要提到的任何一位作家,我都会感到内心不安。说他们有才华,已经足够了。这些作家之中,有的人才华多些,有的少些,不过他们大多数必须克服重重困难,开创出自己的道路。他们必须不受外国文学的束缚,创造出本国的文学。障碍不仅在于他们自己所受的教育,读者也有某些偏见。一个新的国家,在本国文明形成的过程中,有自己的实际情况,艺术不得不作为次要因素来考虑。有些作家无法适应这种情况,便跑到欧洲去了。那些比较聪明的留在美国的作家,要是环境更加有利些,会创造出更完美的作品来。因为,纵然有种种困难,他们仍写出了罕见的优秀作品,这证明他们确实有创造力,而且富于才华。美国文学到今天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我们千万不要忘记,如果抹去整个十八世纪,那么英国文学便将不再是英国精神光荣的纪念碑(当然要把乔叟、莎士比亚和十七世纪的一些伟大诗人和散文家除外)。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蒲柏,没有斯威夫特,没有菲尔丁,没有约翰逊博士和鲍斯韦尔,我们会怎么样。

  富兰克林
  我想先介绍一部十八世纪写成的书。各国的文学史都很少提到自传,而在为数不多的自传中,没有一本比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自传更具有历久不衰的趣味性。全书文如其人,写得朴素而令人愉快。富兰克林在学习写作方面下过一些功夫,这本书不仅叙述生动,而且提供了一幅生气横溢而又真实可信的自画像。我实在不理解,为什么提到富兰克林,美国人往往吹毛求疵,说他的教训平庸无奇,他的理想卑下鄙俗。事实上,他只是不太富于浪漫主义色彩。富兰克林敏锐而讲究实际,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他希望为本国人民谋幸福,然而他的目光极为锐利,绝不受他们欺蒙。他时常以狡猾的幽默利用他们的弱点,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些目的,有时是自私的,但大多数是对人民有利的。他喜欢生命中光明美好的事物,然而也能够从容不迫地接受挫折。他勇敢而慷慨,是位好伙伴。他谈吐机智而辛辣,一点也不假正经,喜欢醇酒,也喜欢女人。他拥有可惊的多方面的才艺。富兰克林的一生,快乐而有意义。他为他的国家、州郡以及他所居住的城市,作了许多伟大的贡献。我觉得他是个典型的美国人,就像约翰逊博士是个典型的英国人一样。我常常想,为什么富兰克林本国的人们似乎不大欣赏他,很可能,是因为他完全不摆噱头。

霍桑
  现在让我们赶快进入十九世纪。这里有三位杰出人物:赫尔曼·梅尔维尔、华特·惠特曼和爱德格·爱伦·坡。如果一定要我选出三位天才的美国作家,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这三个人。但是此刻我不想去谈这三位作家。因为,我最感兴趣的是美国风味,我想,读者最感兴趣的也是这点。所以,我不打算按编年次序叙述。我只准备提出那些可读性强的书籍。
任何人要是没有读过这些书,是个极大的损失。读过这些书的人,一定会既觉得愉快,又有所收获。
  然而,我应当承认,近来我重读了霍桑的《红字》,得到的快乐和益处都很有限。最近四十年来,美国至少出现了六位比霍桑优秀得多的作家。仅仅由于偏见,以及由于他们和我们生活在同一时代,才使我们无视于他们的存在。不过,《红字》毕竟是一部名著,略为读过一些书的美国人,都不会漏掉这本书。但对我而言,倒是那篇题为《税关》的序文比故事本身更有趣,因为它写得生动、明快、幽默。
  一本小说要吸引读者,必须让人觉得它十分可信。书中人物的举止行动若是违反常识,作者便失去了掌握读者的力量。霍桑的这篇小说,一开头就碰到一个难题。女主角海斯特·白兰明明有搬到任何地方的自由,她为什么偏偏决定留在她的耻辱已被揭露的地方。她在那里生活,实在难以忍受。作者安排的理由,是她对亚瑟·狄姆斯台尔的爱情。她爱得如此深沉,以致宁愿继续留在他任职的地方,而不顾自己会遭到莫大的屈辱。但是霍桑还疏忽了一点,她为什么不跑到一个偏远的地方去秘密生下孩子呢?这真叫人想不通。既然后来他们可以乘船私奔到欧洲去,那么孩子降生之前,情况紧急,他们为什么不采用这个方法逃避世人的谴责呢?霍桑缺乏创造活生生人物的天赋。他笔下的那个当丈夫的,只是含有恶意的一个肉团,而不是一个活人。女主角只是一座精美的雕像。至于那个可敬的牧师先生,在决心与他所爱的人私奔以后,焦急地想知道他们要搭乘的那条船的启航时间,这时候他才开始有了生命。
  我推荐你们读《红字》,不是因为它的故事,而是因为它的文辞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霍桑从十八世纪的大作家们那里学得了许多东西,从而形成了自己的风格。他有构造精妙句子的特殊才能。他能写出一句长达半页的句子,由许多从属句构成,而且这些句子念起来音调铿锵,节奏均衡。他能写得富丽堂皇而繁复多变。他的散文丰富多彩,既不单调也不夸张。他的隐喻往往意味深长,直喻则十分贴切。总之,霍桑的文章体现了尊严与明快的结合,既悦目又悦耳。

  梭罗
  文学史上将霍桑归入康科德派,而爱默生和棱罗也是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所以,接下去就谈谈这两位作家。《在康科德与梅里马克河上一周》,有些读者很喜欢,也有些读者对它兴趣不大。我自己读这本书的时候,虽然并不觉得无聊,但也不十分入迷。这本书的文体十分清晰,不拘形式,淡泊而优雅。不过,要是我有一天被暴风雪围困在美国西部大草原上,和我做伴的是一个聋哑人,我在小木屋里东翻西找,只找得到一本《在康科德与梅里马克河上一周》,我一定会大失所望。
  人们根据作品来推测,一定会以为这本书的作者性格相当活泼,具有一些奇妙的经验和特殊的知识。然而,梭罗实际上是个不太勤奋的人,知识面也并不广。他读过的那些书,并不富于新意。他的感情力量也很有限。
  梭罗发现,如果一个人限制自己的欲求,那么,你只需要付出不多的代价就能满足它们。这个道理我们早就知道了,霍桑说过:"养成与那些和自己不同的人交往的习惯,为一个人的修身养性很有好处。"对于一个从事写作的人来说,这点尤其值得注意。

  爱默生
  爱默生比梭罗更胜一筹。多年前有一位金发的夫人第一次指引我去读爱默生的作品。我们出去游山玩水时,她身边总要带上一本爱默生散文集,书中最使她感动的句子底下,她都用蓝笔划上一条线。每一页至少都划了两三行。她告诉我,爱默生是她最大的安慰,每逢遇到灾难和困境,她总是到爱默生的作品中去寻求力量。多年以后,我在夏威夷又遇见了这位夫人,并且应邀和她共进午餐。她本来就相当富有,此时社会地位更高了,因为她的丈夫已经当上了贵族,她本人成了一个贵族夫人。接待我时,她身上穿着巴黎最时髦的裁缝制作的新衣服,戴一串价值五万五千磅以上的珍珠项链,然而脚上却不穿鞋袜。她指指自己的赤足对我说:"你看,我们过着简单的生活方式。"我看到她的两只脚上,脚趾都有点肿,不禁很觉同情。就在这时,他的中国管家,穿得象一位明朝皇帝从桌子上抓起一本书,紧紧地抱在胸前,说道,当然还读。她到任何地方去,必定随身带一本爱默生的散文集。她把戴满手饰的手臂朝窗外碧蓝的大海挥了挥,说道,如果没有爱默生,她永远也不可能真正把握太平洋的精神实质。不久她就寿终正寝了,至死都是爱默生的信徒。她把自己的游艇和藏书遗赠给了一个男妓。这是她晚年的另一种安慰。
  我必须承认,爱默生从来也不是我的安慰。我决不想对一位被他自己的国人引以为傲的作家表示不敬,我承认他有魅力,而且性格宽厚。读他的日记使人觉得他思想丰富,甚至当他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便是如此。爱默生是位演说家,他写起文章来几乎像演说差不多。然而,演说时可以借嗓音和仪表、风度而增色,印成铅字,这种魅力便不存在了。说实话,他那大名鼎鼎的散文集我并不十分欣赏,我觉得他离陈腐只有一步之差。爱默生善于用图画般的句子来描绘事物,然而这些句子往往缺乏意义。他好似一位灵巧的溜冰健将,能在结冻的平平常常的滥调上刻画出优雅纷繁的纹路。他若不是这样的一个大好人,倒有可能成为一个更高明的作家。不过,既然爱默生名声这么大,我们当然很想知道他究竟凭什么获得这种盛誉的。所以,我建议你读一读他的《英国人的性格》。这本书只涉及一个具体的题材,所以不像他的散文集那样暧昧、松懈、思想肤浅。这本书比他的任何一部其他作品都更生动,更令人愉快,我觉得读这本书确实是一种享受。

爱伦坡
  康科德派的作家,对美国人来说或许具有特殊意义,但外国读者体会不到,多半不太注意这一批人。埃德加·爱伦坡是一个例外。在欧洲,人们对他比在美国还要重视。例如,法国至今还有一批作家深受他的影响。或许美国人对他的私生活不太满意,不能公正地评价这位作家,从而减少了他应得的尊重。然而一位作家的品德或生活,实际上都和他的读者不相干,他们只应当关心他的作品。
  爱伦坡的诗写得极为出色,其他美国作家可以说望尘莫及。这些诗犹如威尼斯画派的一些名画,那出人意表的美简直使人屏息凝神。于是在那一瞬间,你会满足于只用自己的感官去感受,而不在乎推究它们是如何引起你的幻想的。这些诗提供给你的,仅仅是他们的无与伦比的美。
  爱伦坡还是一位文学评论家。他分析短篇小说艺术的论文,长久以来影响始终不衰。爱伦坡善于写故事,他写的《金甲虫》和以迪潘先生为主角的一系列故事,开了侦探小说的先声。我们大家都喜欢看的侦探故事,即发源于此,这点已是众所周知的了。在他之后,虽然有许多大作家继续耕耘侦探小说这块园地,诞生了丰富多彩的作品,然而没有人能够在爱伦坡已经创造的诸点要素之外,再增添任何东西。他的小说中的恐怖与悬念,或许受了霍夫曼和巴尔扎克的影响,但爱伦坡使自己的作品取得了如此理想的效果,它们当然理应获得今日的声誉。他的写作风格是夸张的,而且不惜使用种种传奇式的手法。他的对白往往过甚其词,人物则纯属虚构。他所描写的范围也很狭窄。这种种特点,人们都可以忍受,因为他的作品确实是独一无二的。作品数量不多,读起来每一部都给人以享受。不过,爱伦坡的作品完全没有独特的美国风味,不论散文也好,文艺评论文章也好,说是英国人写的,大家也不会觉得奇怪。

  亨利·詹姆斯
  亨利·詹姆斯的作品,有意识地不用美国作背景。他或许不是美国产生的最伟大的作家,却实在是最知名的一位。
  他天资极高,然而性格中隐藏着某些缺点,使他的天赋不容易完全发挥出来。他具有幽默感、观察力,以及对人生中的戏剧性场面的感受能力。然而他灵魂中平凡的一面使他无法理解爱与恨、对死亡的恐惧,对生的神秘感受等等人类感情的要素。他能以无与伦比敏锐的观察力看透事物的表面现象,但是对于表象底下的真实本质却无动于衷。他自己推重的一部作品是《专使》,这是他的得意之作,不久前我把这本书重读了一遍,它的空洞令我感到震惊。由于文字转弯抹角,读起来颇为沉闷。作者完全不准备通过谈吐来表现人物的性格。书中每一个人物说的话,都是作者亨利·詹姆斯自己的话。这本书里只有一个人物具有生命,就是钮森姆夫人,不过她始终不曾直接出场。主人公斯特雷简直像个愚蠢、平庸而喜欢寻根究底的老太婆。仅仅由于亨利·詹姆斯的非凡天赋(每位小说家必不可少的天赋),这本令人难以忍受的小说才被读者一页一页读下去,因为他们急于要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而且据我所知,春夏之际巴黎的美妙气氛,没有第二个人能如此优美地在纸上再现出来。我倒比较喜欢他的《一个美国人》。这本书写得明快而又雅致,虽然有些地方太雕琢了一点(例如,把"分手"说成"离别",把"回家"说成"归宅",),倒也显示了某一时期的特殊风韵,并不使我觉得不喜欢。奇怪的是,这本小说写的是一个爱情故事,书里却根本没有爱情。克里斯托夫·纽曼希望和德珊特海夫人结婚,是因为他要为自己的孩子们找一个母亲,婚事一成功,她将成为他餐桌上的优雅的装饰品。这桩婚约破裂之后,他的自尊心受到了打击,然而他的心却丝毫不受影响。书里的人物完全不像有血有肉的真人,男的都穿着浆得挺硬的衬衫,女的都穿着曳地长裙。德珊特海夫人尽管迷人、优雅而高贵,但完全是个概念化的人物。她给读者的印象是,这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是勤读巴尔扎克小说之后模仿别人的人物。巴尔扎克至少能够给他的书里最陈腐的人物灌注一些作者本身所具有的活力,亨利·詹姆斯却一无所有,没什么可以给予他的人物,所以这位女主角并不比妇女杂志上的一张时髦画片更富于生命力。男主角纽曼是个开拓西部的美国人,从故事发生的时间来看,他很可能参加了加利福尼亚的淘金。但是作者对于他要描写的这个人似乎所知甚少,因此他的男主角的真实性就有点靠不住。纽曼从圣路易斯的赌场里和旧金山的码头上,居然学会了那种尺牍式的文体,实在难以令人置信。我个人认为,他开了亨利·詹姆斯一个大玩笑。而德珊特海的娘家之所以拒绝这门婚事,真正的理由,倒并不是因为纽曼的财富是做生意赚来的,而是因为,他们总算及时发现,纽曼原来是哈佛大学的英语讲师。虽有这些缺点,《一个美国人》还是非常值得一读的。亨利·詹姆斯讲故事的本领十分高明,处理戏剧性场面时又善于制造悬念,使读者自始至终被他的故事牢牢吸引住。它简直像侦探小说一样富于刺激性,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接触这样一位温厚、文雅而有教养的作者的心灵,实在很有味道。《一个美国人》不能算是一部巨著,但却颇有可读性,在出版六十年之后,仍对读者具有吸引力,这是不多见的。

梅尔维尔
  现在我要谈谈一部伟大的作品,这就是《白鲸》。我读过梅尔维尔的南海丛书,例如《欧穆》和《泰皮》。当我自己也在那些岛上的时候,它们读起来既有趣又令人愉快。但是我从来也不想把它们重读一遍。而且,我也没有读过《皮埃尔》,因为据一些优秀的批评家说,这是梅尔维尔的失败之作。即使只写了《白鲸》这样一部著作,任何一位作家也就足以享有非凡的声誉。有些评论家批评这本书写得有点光怪陆离,我却认为,这种写作手法对表达全书的主题来说再合适也没有了。夸张有时很有效果,有时则显得荒谬可笑。梅尔维尔并非没有可笑的时候,不过,他善于运用大手笔,将他最好的部分写得十分富丽堂皇,使人觉得他局部的失败情有可原。我觉得这本书有好几个章节很沉闷,例如那些古董知识,关于鲸鱼的生物史。作者在这方面知识显然相当丰富,乐意把它们塞给读者。要求一个作者十全十美是不现实的,莎士比亚也写过不少页空空洞洞的华丽句子。然而,他对新贝德福发生的一些场景的描绘,对事件的叙述,对人物的处理,特别是对可怕的埃哈伯的描写,确实无与伦比。读了这些,你会感觉到,其中有一种悸动、一种神秘、一种热情、一种恐怖与战栗,还有命运的不可逃避,以及邪恶的巨力。这些都紧紧勒住你的喉咙,使你透不过气来,你仿佛被它们压倒了,但又奇妙地被提升高扬。如果你是一位作家,想到自己能有如此高超的文学修养,对人的心灵、感情和认识产生如此奇特的影响,你一定会觉得十分自豪。
  梅尔维尔的故事虽然在新贝德福开场,所有的行动都发端于一艘美国捕鲸船,我在他的书里却找不到那种我始终注意寻找的可贵的美国乡土味。他的个人教养是欧洲式的,散文风格似乎师承了十七世纪的英国文豪。虽然他书里的人物,至少是重要人物,都是美国人,然而这纯属巧合。他们都有点夸张,也不带有某个特定国家的特色。这些人属于令人屏息战栗的奇异之邦,他们在那儿互相折磨,就像杜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人物以及《呼啸山庄》里那些狂暴的人物一样。

  马克·吐温
  在任何情况下,要把我所谓的《美国味》阐述清楚,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现在篇幅有限,所以简直根本不可能做到这一点。所谓文学的特色,是指能将一部作品与另一部可能是其他国家的作品加以区别的地方,这种区别是由于作品产生的环境不同而形成的。马克·吐温就是一位道地的美国味十足的作家。他的《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既有丰富的内容,又有独特的风味。这本书的成就,远超过他的其他作品。这是一本不折不扣的杰作。
  有一个时期,大家把马克·吐温看作一位幽默作家。学者们对当代的幽默,多半有一点侧目而视。不过在他身后,马克·吐温终于被公认为美国最伟大的作家。所以,对于他的作品,我不需要多说什么。我只想指出一个事实,那就是当马克·吐温正而八经地写作时,他写出来的只是一些平淡无奇的东西(例如《密西西比河上》),而在他写作《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的时候,只想到要把他那位不朽的主人公介绍给大家,反而写出了一部杰作。我想,这本书对某些最优秀、最有特色的美国作家不无影响。马克·吐温给了他们一个启发,无需从十七、十八世纪的英国作家们那里寻找文学语言,只需从当代同胞们的谈话中去发掘就行了。不过,只有傻瓜才会以为书里的哈克贝里·费恩所说的话,就是从现实生活中照搬来的。绝没有一个失学的小孩子平时讲话会使用如此简洁的句子,而且把形容词运用得这么恰当。或许马克·吐温在写这本口语化的第一人称小说时,并没有把它当作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所以他选择了一种写作技巧,使读者们觉得,书里那个小主人公使用的语言十分真实。这样一来,马克·吐温终于使美国文学摆脱了长期以来束缚着它的枷锁。《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有惊人的变化多端的新奇构思,充满了热情与活力,在大名鼎鼎的所谓歹徒小说的传统中,足可与另外两部杰作并列而无愧,那就是《吉尔·布拉斯》和《弃婴托姆·琼斯的故事》。实际上,要是马克·吐温不要突发奇想,把那时候讨人厌的小傻瓜汤姆·索耶带进来,以致破坏了全书的最后几章,那么这本书就更加无懈可击了。

  帕克曼
  帕克曼在将近一百年前,曾经在俄勒冈小道上旅行过,写下了《俄勒冈小说》这本记录他的探险活动的杰作。那个年头,成千上万头野牛在西部大草原上出没,抱有敌意的印第安人也可能给旅行者带来麻烦。帕克曼是一位既勇敢又有决断力,而且能够板着面孔讲笑话的人,所以他这本书写得十分引人入胜,惟一遗憾的是,全书缺少了一点儿优雅。

  爱弥丽·狄更生
  我不能不稍微谈一下爱弥丽·狄更生。或许我会得罪许多美国朋友,因为我个人认为,她得到的赞美超出了她所应得的。人们一致将她推崇为一位伟大的美国诗人。然而,诗歌实际上与国籍并不相干。诗人是不受国界限制的。我们提到荷马时,难道会称他为伟大的希腊诗人?或者,难道把但丁说成一位伟大的意大利诗人?如果这么做,就是贬低了他们。我们评价一个人物,不免会受到他的生活方式的影响。爱弥丽·狄更生有过一次不幸的恋爱,以至后来长期过着隐居生活。爱伦坡喜欢杯中之物,而且对那些帮助过他的人忘恩负义。但是,这些事实并不能使前者的诗增加几分光彩,或者使后者的诗逊色一些。爱弥丽·狄更生的诗,精华多半已收在她的选集中。她的机智、锋利、纯朴在这些诗中显露无遗。不过,你读一读她的全集,难免会感到失望。狄更生在允许自己自由歌唱的时候,可以写出她最好的作品,韵律谐整而又丰富多彩,表达感情时选用的词汇恰如其分,主题都极自然。然而,这样的佳作只占很小的一部分。爱弥丽·狄更生很喜欢把四行一节的诗写得像普通民谣,那样一来,这些诗就给人一种单调的感觉。民谣这种格式本来就不够自由,她又把它弄得更加拘谨了,因为她缺乏敏锐的辨音力,而她的用语又极难适合这种韵律。当她想使作品灵巧一些的时候,往往不能顾及抒情的美。她时常写些警句式的讽刺短诗。这类讽刺诗应当像敲钉子正好敲中钉头一样才妙,而狄更生往往敲得太轻,而且时常稍许敲偏了一点。她有才华,然而才华不能算太高。人们对她赞扬得多,批评得少,实在有失偏颇。
诗歌是文学的冠冕,我们有权不要人工培养的珍珠,也不要红宝石仿制品。美国将会产生诗人(事实上,我认为已经产生),他们会使目前人们对狄更生的溢美之辞显得华而不实。

  惠特曼
  我把惠特曼留到最后来谈,因为从他的《草叶集》中,我们终于找到了我们一直在寻找的真正摆脱了欧洲文学影响的道地的美国特色。《草叶集》是一本意义重大的作品。不过,我不得不告诉你,惠特曼的诗质量有点参差不齐,这种情况在大诗人中是罕见的。我相信,许多书之所以受读者欢迎,是因为批评家在提到它们的时候,似乎它们都是些完美无缺的作品。实际上,人世间根本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要是读者们能够真正知道自己所期望的是什么,或许更好一些。然而,事实上,他们在发现自己的看法与批评家不同的时候,马上会过份责备自己不能欣赏那些实际上一无足取的东西。惠特曼是一位多产作家,有些诗并无新意,有时你必须忍受他文体上这样那样的缺点,不过,这些都无关大局,可以忽略过去。《草叶集》是一本适于在任何地方阅读的书。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来读,看到不合意的地方,就跳过去,随意从另外一段重新开始往下读。惠特曼有许多诗写得炉火纯青而又可爱,有的句子则会使人的灵魂战栗起来。而且,他时常一语道破那些奇妙动人的理念。无需我多说,惠特曼无疑是一位最有震撼力的诗人。他的生命力相当充沛,而且善于感受生活的繁复多变,热情与美,以及真正的欢欣和兴奋。美国人有理由把这些特点都看成道地的美国特色。惠特曼把诗歌带回给群众。他告诉我们,诗歌不一定非要到月光、废墟,以及患相思病的少女的悲吟中去寻找。诗同样存在于街头巷尾、火车里、汽车上,也存在于工人、农妇们的工作里,存在于人生的任何时刻。也就是说,生活中处处有诗。你不需要刻意制造诗的语言,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语言都可以进入诗篇。惠特曼不仅从传奇故事中寻找他的诗歌的题材,还从最平凡的环境里发掘题材。读了他的诗,人们会对美国这个国家的幅员辽阔,资源富饶,以及前途无量的远景产生更为深刻的印象。他的诗是男性的诗,民主的诗。这是一个新生国家真实的战斗呼号,也是一个国家文学的坚实基础。
  如果我们用一棵大树来表示美国文学的发展,那么欧·亨利、雷因·拉德勒、狄奥多·德莱赛、辛克莱·刘易士、维拉·凯瑟、罗伯特·弗罗斯特、瓦雪尔·林赛、尤金·奥尼尔以及埃德温·阿灵顿·罗滨逊都可以画成向四方伸展的树枝,而树干一定是惠特曼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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