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史研究知名学者曹胜高出版了新作《孝宣之治:汉家制度与西汉中兴》,他将 “汉家制度”这个影响中国王朝历史两千年的重要话题重新提到了读者面前。那么,“汉家制度”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又是如何促进和深化了王朝中国的大一统建构?
11月20日(周四)20点,知名学者曹胜高与青年作家、书法家大生刘蟾将在视频号@大生刘蟾直播间进行深度对谈,以“帝制起源:汉家制度与大一统的建构”为主题探讨西汉的统治制度与王朝大一统建构的相关问题。敬请期待!
对谈主题
帝制起源:汉家制度与大一统的建构
——《孝宣之治:汉家制度与西汉中兴》新书分享会
对谈嘉宾
曹胜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云山杰出学者
大生刘蟾 青年作家、书法家
直播视频号
大生刘蟾(扫码海报二维码可预约)
11月20日(周四) 20:00—22:00
下面摘录《孝宣之治:汉家制度与西汉中兴》第十六章部分内容,以让读者对“汉家制度”的实质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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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宣之治:汉家制度与西汉中兴》 曹胜高 现代出版社 2025年8月
汉宣帝刘询提到的汉家制度,是早期中国形成的国家治理策略,也是古代中国行之有效的治理制度。其中,刘询所言的“霸王道杂之”,点明了古代国家治理的三种路径:
一是王道。以儒家学说为代表,强调耕读。
其中,耕是耕地,读是读书。西周时期的经济制度主要是井田制,“井”字外边加上一个框,构成地理上的九宫格布局。也就是说,西周时期是按照井田制层层扩大,形成国家的地理空间。西周早期人少地多,开垦时通常寻找一大块平整的土地,其中九百亩是标准的农田,分成九块,一块一百亩。耕作的时候,先种公田,种完公田再种私田,同时公田的产出归周王室和诸侯的公室,剩下的都归百姓。
战国时期的变革,实际上就是实物地租的比例在扩大。也就是说,既然大家对在公田里白白种地有意见,那就不分公田、私田了,所有种地的人都要交实物作为地租。因此,从鲁国的初税亩到商鞅变法,再到汉朝的三十税一,它们都是实物地租的征收政策。劳役地租到实物地租的转化,正是春秋战国经济组织方式的转型。战国时期变法的主要内容就是,劳役地租如何转化为实物地租,地租为国君所有还是为诸侯、公卿所有。
周朝的土地实行分封制。分封制就是周王室拥有天下的土地,按照周王朝的说法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即天下的土地都是周王室的,天下的人都需要臣服于周王室。
分封制名义上确定了天下的土地是周王室的,周天子派诸侯过去守着这块地。周武王、周成王就分封了很多诸侯,派自己的兄弟、儿子去统辖和治理;诸侯再分封大夫层层治理,就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分层授权制。
周政是依托大夫、士阶层建立起耕读传家的传统。古代中国百姓所说的“耕读传家”,就是用耕种和读书作为家庭风尚。例如,我们熟悉的五经就是孔子及其弟子等编订出来用于“士”这个阶层的教育和学习的。
周朝治理国家靠的是礼制和乐制。周公在周初制定了王朝之礼,在成康时继续作乐,在宣王时修订礼制。这些礼是给士人以上的阶层用的,《礼记》说当时国家治理的原则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周政对中国历史影响最大的是基于士阶层形成的耕读文化。对普通的士来讲,要么成为读书人,要么成为耕种者。士如果是王室的候补官吏,是可以拥有一块土地的。士如果读了书,朝廷可以用,就可以成为官吏;如果不读书,就是普通的庶人。在当时,大夫阶层和入职的士,已经把吃饭问题解决了,他们要思考的是社会如何运行,人如何做得更得体。
儒家基于周政建立的耕读学说对中国历史的影响非常大。后世的读书人读四书五经,学习儒家经典,通过乡举里选、察举、科举等制度进入朝廷的体系内,维护古代中国社会的超稳定结构,以耕读传家的方式延续农业社会的小农经济。但读书人能读书的前提是和平的环境,因而儒家学说特别适用于天下稳定的太平时期。当天下大乱的时候,儒家学说就缺少应对之道,因为其讲究君子小人之道、仁义之道,不足以治乱。也就是说,只有在天下太平时用周制、用经学的理论,才可以实现海晏河清。事实上,中国历代王朝的“上马得天下,下马治天下”,是法家和儒家的特长结合起来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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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霸道。以法家学说为代表,核心是耕战。
耕是种地,战是作战。当时,国家依靠农业才能够有所积聚,依靠战斗才能有所发展。秦国从商鞅变法到统一东方六国,用的正是耕战之法。
以耕战立国的秦政是一元化的体制。秦国的先祖最初在甘肃天水一带给周王室放马,逐渐从一个家族发展成一个部族。到秦穆公时,借鉴东方六国和犬戎的治国经验,开始建立秦制,逐渐地与东方诸侯国抗衡。秦孝公时,商鞅变法,建立了秦政。
周朝原本的管理方式是分封建国,是周天子把一块土地分封给功臣或者子孙使其成为诸侯,诸侯们再把这块土地分封给自己的孩子,孩子又把土地分封给他们的孩子,形成层层分封的结构。然后,诸侯们将他们土地上的一部分收入以贡赋的方式上交给周天子,这相当于让他们管理这块土地,然后把土地上的收入上交。也就是说,周天子直接分封的诸侯才对周王室负责并上交土地收入,而诸侯们分封的卿或士只对分封诸侯负责。
秦国是派官员去管理将新得到的土地,官员管理以后把收的租税都交给君主,君主给他们发俸禄。这就是郡县制的来源。换言之,西周的分封制是将土地分封给诸侯去管理,诸侯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只需要给周天子缴纳赋税就可以。秦国的郡县制是君主派官吏去管理,土地所有权是国君的,与派去管理的官吏无关,管理者只有管理权。
汉朝初年,郡县制与分封制并存,即实行郡国制;到曹魏时期,实行郡县制;到西晋时期,又推行分封制;到明朝时期,也推行过分封制。
从国家统治层面来说,郡县制是派出代理官员,官员只要把税赋收上来即可,君主可以直接管理土地;分封制下君主不直接管理诸侯的土地,实行的是层层委托制。
其中,分封制的优点是诸侯要在一个地方待一辈子,其子孙也仍旧留在这个地方,对土地的投入精力就会很多,对地方的长治久安会很留意,有利于地方的建设和发展;缺点是地方和中央的关系越来越远,时间一长血缘关系就淡了,也就容易发生动乱,如西汉的“七国之乱”、西晋的“八王之乱”等。
郡县制的优点是海内一统,从中央到地方的土地所有权和行政权力都归于君主一人之手,地方官员只是代替君主到地方行使权力,有利于中央高度集权;缺点是君主委派的官员只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往往在地方待三至五年就调任到其他地方,政策施行不能得到延续,很多问题不能得到根本上的处理和解决。
古代中国更多采用的是郡县制,官员只对中央、对君主的任命负责。在古代农业社会,官员虽不容易造成太大的亏空,但有时候也会有例外,如在任期里把未来五年的税赋先收完,至于五年之后会如何就不管了,因为到时候他已经调到别的地方了。从现实层面上看,郡县制和分封制是各有利弊的。
因此,在汉朝初期,君臣对秦朝的政治制度进行反思后,决定同时实行分封制和郡县制,即封国郡国并行。
在汉朝君臣看来,秦国是一元制的国家,上下只有一个声音,实行一种律法和兵役制度,有利于集中力量办一件大事。秦国的百姓平时在家种地,闲时在边境打仗,通过打仗获得额外的财富,可以被赐予爵位,而爵位既可以抵税也可以抵罪。这样,秦国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战争机器,不断向外扩张和吞并土地,并掳掠周边国家的百姓以获得更多的人口。但是,秦国灭山东六国统一天下后,百姓没有仗可打了,只能全部在家种地,不仅额外的财富没有了,而且君主还用“焚书坑儒”来控制思想,并不断征发徭役大兴土木,以致秦王朝至秦二世而亡。
其实,在秦孝公时期,商鞅见秦孝公时就给出了三种治国学说。一是帝道,即按照尧舜禹汤的天时、地利原则来做事,因循自然地统治天下。二是王道,即以儒家所强调的“仁、义、礼、智、信”等统治天下。三是霸道,即以武力、刑法、权势等统治天下。之后,秦孝公重用商鞅开始变革,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的核心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耕战强国;二是弱民强国;三是帝道。
耕战强国,采用的是国家一统的方式。在商鞅的政令之下,秦国上下将精力都放到种地和作战上,百姓平时种地,农闲时就打仗;如果打胜了,秦国就有土地、有人民,百姓也能立功。
秦国实行“壹赏、壹刑、壹教”。“壹赏”是全国只有君主一个人说了算,制度是统一的。秦国的车马、道路、度量衡、法令、文字是统一的,它把全国的一切都统一起来,政府的命令也能很快下达。商鞅变法之后的秦国只听君主的命令,民间的“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群党、任誉、清浊”以及评置权都归国家。
弱民强国,是既不让百姓过于松散,也不让百姓过于积聚。商鞅所采用的什伍制度,是按照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的单位编制,相互监督并组织起来。商鞅确定连坐法,人人自危,户户自保,以致百姓彼此监督,人人执法。
在秦灭东方六国建立起统一的秦帝国后,百姓不需要去对外打仗了,便被拉去修筑长城、建造宫室,然而,修筑长城和建造宫室与对外打仗不一样,国家不但无法获得土地、人口和财产,而且还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当然百姓获取额外财富的手段也就没有了,因而使得曾经的战争动员机制也就失效了。也就是说,秦国在对外作战时,耕战机制是非常有效的;但灭六国统一天下后没仗可打时,秦国却没有及时从“马上得天下”转变为“马下治天下”,所建立的战时机制自然在面对新的国家治理环境下就轰然倒塌了。
在汉高祖刘邦建立汉帝国后,汉朝完全继承了秦朝的政治制度,但吸取了秦帝国二世而亡的教训。也就是说,汉朝的制度体系是秦政,思想体系却是周政,也就是汉宣帝说的“霸王道杂之”,就是把王道和霸道结合起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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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帝道,是期望帝王带领百姓实现无为而治、因循旧制。
其实质就是让百姓自由生长,自己种地,不要求耕战,不要求耕读,不去干扰百姓的生活方式,“无为而治,与民休息”。汉朝初年的黄老之治,就是帝道的实行。
在战国后期,要么秦国统一天下,要么楚国统一天下。秦国是一元化的国家,全国只有一个声音,只有一个路径。楚国则鼓励有各种说法,不同的声音都存在,可以批评和指责。
汉朝初年,来自楚地的汉高祖刘邦和他的功臣实行的“无为而治”,就是帝道的延续。也就是说,汉朝的制度中,除了霸道、王道,还有帝道一脉。因此,汉宣帝刘询时期形成的汉家制度,实际是融合霸道、王道和帝道的帝王之道。
汉宣帝刘询是汉武帝刘彻的曾孙,他曾对太子刘奭所讲的“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是说汉朝是把霸道和王道结合起来用的,不是完全用周政,也不是完全用秦政,而是霸道和王道结合起来的帝王之道——汉家制度。
霸道主张国富民弱,是把国家有限的资源集中起来实现国富,百姓都是国家的臣民,完全服从于国家的需要。王道主张民富国强,是让百姓富足起来,先民富后国强。一个国家到底如何实现民富,如何实现国富?霸道和王道有了分野,目标不同,路径也不同。但是,国家要长治久安,就需要在国富和民富之间寻找一个平衡,采取恰当的治理策略,这才是“霸王道杂之”的含义所在。
刘询在位二十五年,采用“霸王道杂之”的汉家制度,系统纠正了汉武帝时期的弊政,实现了西汉中兴。班固在《汉书》中总结了刘询的历史功绩:
信赏必罚,综核名实,政事文学法理之士咸精其能。至于技巧工匠器械,自元、成间鲜能及之,亦足以知吏称其职,民安其业也。遭值匈奴乖乱,推亡固存,信威北夷,单于慕义,稽首称藩。功光祖宗,业垂后嗣,可谓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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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凌小凡
初审:谢惠
复审:罗明钢
终审:李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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