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加快国有林场现代化建设,明确现代化国有林场的发展方向、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促进国有林场在践行“两山”理念、建设美丽中国中更好发挥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等部门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持续提高国有林场生态质量功能,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加快补齐发展短板,促进国有林场在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富民惠民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其中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国有林场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
《意见》指出,到2030年,国有林场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修复,资源永续利用机制基本构建,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提高约5%,初步建成资源质量优良、生态功能稳定、产业发展充分的现代化国有林场体系,成为带动林区山区绿色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到2035年,国有林场生态质量持续改善,各具特色的绿色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提高约11%,现代化国有林场体系基本建成,成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带动林草产业发展、提供优质生态产品的主力军。
《意见》提出,挖掘特色产业发展潜力,建设经济林果、木本粮油等产业基地,大力发展木制品、森林食品、森林中药材等精深加工产业,推动产业链延伸,打造各具特色的地域品牌。鼓励国有林场通过自主开发、合作开发、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业态。强化国有林场木材生产,支持循环利用木材加工剩余物,生产生物质能源或复合材料,提高产业附加值。支持结合营造林工程开发生态系统碳汇项目,参与碳市场交易,为完善生态系统碳汇交易机制探索经验。带动周边产业集群发展。推广“国有林场+”等模式,通过林权流转、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开展场村合作,协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带动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提升域内森林资源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鼓励引入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国有林场经营类项目,探索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特许经营等多种模式,实现资源可持续经营和多重效益。
此外,《意见》还提出,鼓励国有林场培育和发展林草产业新质生产力,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及低空经济等领域新场景的应用;积极推动国有林场智能机械装备建设;加快健全人才培养体系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多元化政策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国有林场基础性支撑项目建设,强化要素保障,协同推进现代化国有林场建设。
(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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