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规范辖区食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社旗县李店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培训会。会议由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镇长李磊主持,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刘德旺、食品监管业务骨干袁书杰应邀授课,李店镇辖区内食品超市、餐馆、食品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经营户等120余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参加培训。
会上,镇领导首先作动员讲话。他指出,食品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理念。他强调,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经营主体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主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镇政府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确保辖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随后,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刘德旺围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主题进行授课。他结合近年来国内及县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当前食品经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主体责任的核心条款。他强调,各食品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储存运输、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同时,他鼓励经营者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工作,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县市场监管局业务骨干袁书杰则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实际,以“实操性+针对性”为特点,围绕食品经营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食品采购验收规范、临期食品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培训过程中,业务骨干通过现场提问、案例分析等方式与参会经营者积极互动,对大家在实际经营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进一步增强了培训的实效性和感染力。
参会经营者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实用性强,既普及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又提升了实际操作技能,让大家对主体责任有了更清晰、更深刻的认识。“以前对一些食品安全规范不太了解,通过这次培训,知道了进货要查什么、储存要注意什么,以后会严格按照要求经营,让顾客吃得放心。”一位餐馆经营者说道。
下一步,李店镇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辖区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通讯员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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