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市人民政府11月18日公布《陇南市宕昌县“9·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报告》。
![]()
打开百度APP畅享高清图片
2025年9月6日19时41分许,驾驶人刘某驾驶甘A71***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陇南市宕昌县省道209线上行405公里970米急弯路段处,车辆驶出路外侧翻至坡下,造成车辆驾驶人刘某、乘车人王某、戴某、夏某等7人受伤,其中刘某、王某、戴某3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证人证言、检验鉴定等证据证实:驾驶人刘某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未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行经下坡急弯路段超速行驶,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多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
1.肇事车属公司(旅客实际承运公司)未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申报线路与实际行程路线不一致;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包车牌。
2.旅客转包公司与旅客实际承运公司未签订承运合同,对旅客实际承运公司申请的包车线路牌未进行核查。
3.地接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旅行社用车车辆和驾驶人信息未进行核查;未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
此外,多家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
1.兰州市道路水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客运企业车辆包车线路牌,存在包车牌核发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2.兰州市城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辖区旅游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不力,日常督导检查流于形式。
3.陇南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宕昌公路段对急弯陡坡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路段在优化提升中未予以系统治理,存在薄弱环节。
4.宕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存在勤务计划设置宏观、针对性不强和缺乏对辖区三四级混合公路旅游客运车辆通行管理的有效手段,存在薄弱环节。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6名责任人、4个单位、3家涉案企业和10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网站、澎湃新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