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54,证券简称:万润科技)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圆满落幕。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多项重要议案,均获高票通过。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确认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召开概况
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1月17日15:30在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11层中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9:15-9:25、9:30-11:30、13:00-15:00)及互联网投票系统(9:15-15:00)同步进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龚道夷主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参与度显示,共有761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242,434,96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803%。具体来看:
现场投票:7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231,802,153股,占比27.4224%;
网络投票:754名股东参与,代表股份10,632,811股,占比1.2579%。
中小股东(除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参与方面,760名中小股东及代理人代表股份40,456,710股参与表决,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61%。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及律师列席会议。
议案表决结果
会议审议的三项议案均获高票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名称同意票数(股)同意比例反对票数(股)反对比例弃权票数(股)弃权比例表决结果《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241,087,96499.4444%1,285,2000.5301%61,8000.0255%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41,024,16499.4181%1,345,9000.5552%64,9000.0268%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236,231,80797.4413%6,114,2572.5220%88,9000.0367%通过
律师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宗媛、董倩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指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为公司公积金弥补亏损、审计机构续聘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优化等事项的推进铺平了道路,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及财务运作。
(本文数据均来自万润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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