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
浙江杭州 淳安县公安局临岐派出所
发现辖区一户村民家中
疑似非法存储烟花爆竹
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到达现场时
眼前的景象让人震惊
屋内堆满了“开门红”“亿万富翁”等
大型烟花爆竹共有217箱
总重量高达2844.85公斤
纸箱上还标注了建议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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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
当事人 李某(化姓)
如实交代了违法事实
原来, 李某经营着一家小店
虽然现在离春节还有一段时间
但进货越早可以赚更多差价
“我想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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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未办理任何经营存储许可证的情况下
李某花25800元购入这批烟花爆竹
违规囤积在自己家中
目前
李某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非法储存的217箱爆竹已被全部收缴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提醒
安全无小事,警钟须长鸣
烟花爆竹
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未经许可无论是生产、运输、储存
还是销售
都属违法行为
什么是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01
非法生产的危害性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02
非法销售的危害性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03
非法储存的危害性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来源:综合自平安淳安、大象新闻、中国应急管理
编辑:刘以结
校对:汪珉钰、黄剑鹏
审核:杨郁民、方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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