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看似普通的商务酒局,一名34岁已婚女职员的死亡,
火化尸体几天后听到的“体内有老板精液”的消息,一位父亲长达一年多的死因追问……
案发一年多以后,老父亲依旧彻夜难眠,在他的心里还有很多谜团待解!
老人实在是想不通,女儿仅仅是陪了一顿酒,居然会在次日被发现死在老板的办公室,死因是“酒精中毒”?
然而,民事赔偿200多万后,刑事立案说证据不足,尸检未做却在火化数月后传出“体内有老板精液”的传闻……
那个夜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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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岁的樊蕊是江苏连云港市人,当时在赣榆区塔山镇昌隆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做办公室主任的工作。
2024年元宵节的前夜(2月23日),公司的食堂餐厅内正在举行一场商业宴请,由老板刘某出面设宴款待塔山镇党委书记庄某、镇长祁某等5名镇干部。
办公室主任这类的行政岗,有时候确实会出席公司的一些宴请做做陪酒客,樊蕊也不例外。
然而,一天之后,樊蕊身体已经冷透被人发现死在了老板刘某的办公室内……
公职人员接受宴请本就是违规之举,更何况还出了人命!
事发后,当晚出席的4 名镇干部因 "违规接受宴请" 受党内警告处分,1 名副镇长被诫勉谈话,镇党委被责令书面检查。
死者樊蕊的家属悲痛至极却得到了一纸“不予刑事立案”的通知书,理由是“没有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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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尽管悲伤,也只能无奈接受樊蕊喝多了酒酒精中毒的事实……事发十多天之后,樊蕊父亲和女儿公司老板刘某达成了235万的赔偿协议。
领导干部被处理,陪酒的公司职员不幸酒精中毒,公司给予了高额赔偿,死者遗体被火化……要说,这事似乎到这里只能尘埃落定了。
樊父回忆,事发那段时间,他曾经要求公安机关尸检,但是对方回复已经有法医的报告就不需要做尸检了。
然而,仅仅过去十多天后,他得到了一个惊人的回应:当地派出所告知他,女儿体内曾经检测出老板刘某的精液!
这个消息,如同五雷轰顶,让受害人一家难以接受。
值得一提的是,10月赣榆区纪委工作人员曾经答复老人:经调查樊蕊和公司老板生前系情人关系!
要知道,34岁的樊蕊是已婚人士,这样的结论涉及“私德败坏”,更是让家人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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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当时已经和刘某签订了赔偿协议,也拿到了赔偿款,警方同时也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甚至是尸体都已经火化了……
为什么事发之初,没有人告知他这个最重要的消息?女儿的体内有老板的精液,难道这不是个难以解释的疑点吗?到底樊蕊的死亡真相是什么?
自此之后,父亲走上了维权寻求真相的艰难之路。
老人提出了三点让他质疑的细节——
1、精液与死亡的关联:
醉酒状态下发生的性关系是否出于自愿?是否与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2、关键证据的缺失:
他多次申请查看公司与镇政府的监控,均被以 "设备故障" 为由拒绝;
3、为什么不尸检?
警方拒绝死者家属尸检的要求,仅仅以“排除他杀”为由,但是没有提供具体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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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9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樊蕊父亲起诉赣榆区公安局,请求法院撤销答复,要求重新答复并全面公开信息的案件。
法庭上,老人没有请律师独自坐在原告席上,对面坐着的则是公安局政委、派出所所长等应答团队,场面严肃。
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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