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时节,本应是丰收的喜悦,但对内蒙古呼和浩特的李先生来说,这个秋天格外寒冷。他辛苦种植的400亩向日葵还未收割完毕,就遭遇了一场“蝗虫过境”般的哄抢——近百亩葵花被70多名村民一抢而空,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0万元。
事发当天,村民们像潮水般涌进葵花田,有人开着三轮车,有人提着麻袋,短短几小时,金灿灿的葵花田就被洗劫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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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九派新闻
哄抢现场:法不责众的疯狂
现场视频显示,男女老少齐上阵,有人甚至全家出动。他们熟练地割下葵花盘,装进随身携带的编织袋。面对承包商的劝阻,有人理直气壮:“反正你们也收不完,浪费了可惜。”
这种“不拿白不拿”的心态,在类似的哄抢事件中屡见不鲜。2023年河南某地萝卜地被哄抢,2022年山东农户红薯遭集体挖掘……每次事件背后,都藏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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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九派新闻
法律解析:哄抢不是“捡便宜”,而是违法犯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哄抢公私财物最高可处15日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很多人以为大家都在抢就没事,这是严重的法律误区。每个参与哄抢者都要单独承担法律责任,不会因为参与人多就免于处罚。
首先是法律意识淡薄。许多参与者特别是老年人,确实分不清“捡”与“抢”的界限。其次是执法难题。面对数十甚至上百人的哄抢,警方往往难以当场控制局面,证据固定困难。
最重要的是,农村地区的熟人社会特性,让受害者往往碍于情面不愿深究,无形中助长了歪风。
维权困境:50万损失谁来赔?
李先生面临的维权之路充满荆棘。首先要确定每个哄抢者的具体抢掠数量——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其次,参与者多是当地村民,执行判决时会面临各种现实阻力。
农业投资周期长、风险大,一次哄抢就可能让一个家庭农场破产。如果这种风气蔓延,最终受损的是所有人的粮食安全。
一位农业专家痛心地说:“今天你哄抢别人的葵花,明天可能就没人敢来投资农业了。最终受害的是整个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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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官方通报
警方已行政拘留8人,案件仍在深挖中。这个数字对比70多名参与者,或许不够解气,但它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法网恢恢,虽晚必到。
金色的向日葵本该向着太阳生长,而不是在人性的贪婪中凋零。此案不仅是一起普通的治安案件,更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社会法治建设的盲区。只有每个人都明白“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才能真正杜绝“法不责众”的闹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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