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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大 何
周末一个被讨论很多的新闻,关于房地产税。
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在第十六届财新峰会上提到,房地产税是最适合作地方税的税种,应适时推出。
这其实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每年都会拿出来讨论一下,例如23年楼部长就提到济转为正常增长后应尽快开展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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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次之所以还能引起比较广泛的讨论,关键在于楼部长无意中透露了一个关键信息:相关的立法工作“实际上已经完成,一些难点问题也基本解决了”。
他原话是这么说的:
- 房地产税是2013年提出来的,实际上全国人大立法已经完成,一些难点问题也基本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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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的信息量很大。
它意味着,关于房地产税的所有前期争论——从法理依据、征收范围,到税基、税率,再到具体的征收方式——内部可能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
过去我们热议的种种技术和理论障碍,或许在立法层面都已经不是问题了。
那么接下来的环节,就只等一个好时机“适时”向全社会公布了。
那么,那个“适时”的时刻,离我们还有多远?
坦白说,我之前的判断是,这件事不会来得太快。
毕竟,房地产牵涉太广,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引发整个经济系统的连锁反应。
但今年以来的一系列信号,让我原有的判断开始动摇。
我们能观察到一个清晰的趋势——财政“开源”的颗粒度正在变得越来越细。
从对境外收入的税收收紧,到债券利息的征收,再到社保体系的规范化管理,乃至针对租房市场、电商平台、甚至黄金交易的税务监管,一张无形的大网正在慢慢织密。
这表明,在传统财政工具效果减弱的背景下,寻找新的、更稳定的收入来源,已经成为一种必然。
在这种大背景下,房地产税的推出,或许并不会像我们想象中那样需要漫长的预热和铺垫。
它很可能会像当初宣布延迟退休一样,在某一个看似平静的下午,以一份完整的法规和征收标准,突然来到我们面前。
但无论如何,房地产税的到来,只是时间问题。
大家想当然地认为不会推出房地产税,主要是因为这会妨碍土地出让金,毕竟土地出让金是一口气收70年,来的更快更爽更直接。
但问题是,假如土地已经卖不动了呢?
当前提条件发生根本性改变时,原有的障碍也就不复存在了。
我国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在2021年达到8.7万亿的峰值后,便开始了断崖式下滑。
短短几年间,这项收入几乎膝斩。
而根据财政部数据,25年前三季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2302亿元,今年的情况估计也乐观不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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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每年数万亿的财政缺口,就是我们理解房地产税问题的根本出发点。
过去二十年,地方财政的运转逻辑高度依赖“土地金融”——卖地收入支撑着城市建设、公共服务、乃至体制内人员的薪资。
当这个核心引擎动力衰减,为了维持整个系统的运转,就必须找到新的燃料。
摆在面前的路其实只有两条。
第一条路,是在现有产业上“加税”,用产业利润填补土地财政的窟窿。
但这几乎行不通。我们引以为傲的产业升级,尤其像“新三样”这样的战略性产业,其本身就是政府主导高强度投资的结果,企业自身背负着不轻的债务和发展压力,正处于需要“输血”而非“抽血”的阶段。
此时向它们开刀,无异于杀鸡取卵。
于是,只剩下第二条路:将目光从“增量”转向“存量”。
既然土地的增量开发难以为继,那么就必须从已经形成的庞大房地产存量中,寻找新的、可持续的税源。
这就是房地产税的历史使命——它不是为了打压房价,而是为了给地方政府找到一个能替代土地出让金的新饭碗。
因此,未来的房地产税,必然是具有普遍性的,而非像上海、重庆试点那样,仅仅是针对豪宅或新购住房的“奢侈税”或“调节税”。
那未来该怎么收呢?
根据21年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草案),未来的征收对象将是“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而“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则被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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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城市里的几乎所有房产,无论其性质,理论上都在征收范围内。
当然,普遍征收不等于“一刀切”。
参考国际惯例和香港经验,大概率会设立人均免征面积,保障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
真正的压力,将落在持有多套房产的群体身上。
税率设计也可能会采用累进式,持有的房产越多、面积越大,税率越高。
总的原则很可能就是“保障基本居住,抑制多套持有”。
然而,即便逻辑上如此清晰和必然,它的推出依然面临着巨大的现实阻力。
第一个阻力,来自市场本身。
一旦开征,对许多城市的房地产市场而言,可能意味着一个时代的终结。
房产的“资产”属性将被极大削弱,回归“消费品”的本质。
在当前库存高企、需求不振的市场节点上开征房产税,无异于病急乱投医。
政策制定者最担心的,是税收的成本反而加速了市场的萎缩,导致“税没收上来多少,市场先垮了”的尴尬局面,得不偿失。
**第二个,也是更深层次的阻力,来自政策的执行。 **
任何改革,尤其是触动存量利益的资产税改革,最关键的从来不是技术问题,而是zz意愿。
我们常常以为阻力来自普通民众,但实际上,谁持有的资产最多、估值最高,谁才是改革最强大的阻力。
因此,一个更符合现实的推测是:房地产税的正式推出,需要一个“系统内出清”的前置过程。
也就是说,在政策的“砍刀”落下之前,需要给体系内的重要参与者留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去优化和处理他们手中过量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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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改革的刀刃,通常不会率先砍向自己人。
所以,房地产税一定会来,但它到来的确切时刻,不仅取决于财政的压力有多大,更取决于内部利益的重新平衡何时能够完成。
这才是“适时”二字背后,最值得玩味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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