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小路道路工程再迎最新进展!
近日,市规自委发布了“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划拨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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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土地使用者名称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
宗地位置 通州区漷县镇
宗地面积 222310.74
规划用途 T21公路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发布时间 2025-09-26 09:29:25
不久前, 市规自委还发布了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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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用地位置:西起京津公路,沿凤港减河北测布线,向东经规划觅西路、规划纪西路、规划一路后,线路转向东北至北京市界,与河北香河安石路相接。
用地面积:222310.74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T21公路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
此外,相关网站还发布了“ 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水井迁改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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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小编了解,今年3月,相关网站发布了“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通信线路迁改工程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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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通州至香河的新联络线石小路预计今年年底竣工,通车后将连接河北省香河县,进一步助力北京城市副中心与北三县的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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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石小路位于漷县镇,是通州区东南部连接河北省香河县的跨界交通干道。西起京津公路,沿凤港减河北侧布设,终点与河北省香河县的安石路相接,全长约4.7公里,规划为一级公路,设置两上两下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
目前道路已完成手续办理、拆迁等前期工作,去年年底全面进场施工,预计今年内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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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小路的设计有何考量?
据通州公路分局计划科副科长李扬介绍:“在正在施工的石小路北边,原有一条以‘石小路’命名的道路,原有方案里是将既有的石小路与河北省道路相连接,但实际上我们通过多方比选,认为利用部分已有乡村公路侯张路和县道纪西路,沿凤港减河新修建一条路对区域发展带动作用更好,因为路网越密,越能促进区域微循环,这样周围的村庄就多了一条路可以走,未来河北省市民如果想进入副中心,能通过石小路快速进入G103国道,便捷抵达通州区全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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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小编了解,近日相关网站发布了“通州区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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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通州区,西起京津公路,东至市界,与河北香河安石路相接,全长4.7公里,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双向四车道。
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通州区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照明工程。
主要施工内容:供电和照明系统及其附属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
投资额为:917万元
计划工期:245天。
其它说明:本项目机电工程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期3个月,免费维护期2年。
去年还发布了“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漷县镇5个村 征地公告”。共计征地16.8075公顷(252.11亩)。征地补偿费5042.25万元,人员安置补助费16920万元,共计21962.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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漷县镇小屯村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
建设项目:石小路(京津公路一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土地用途:T21公路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西至京津公路、东至市界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漷县镇小屯村集体土地5.6427公顷。
耕地0.1629公顷
种植园用地(非可调整)0.7331公顷
林地(非可调整)4.3575公顷
农村道路0.2368公顷
沟渠0.1524公顷
合计5.6427公顷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漷县镇小屯村位于通州区1片区,片区综合地价标准为:20万元/亩,共计1692.81万元。片区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两项分配比例按我市有关政策执行。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612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项目涉及小屯村安置农业人口29名,其中:劳动力13名,超转人员14名,16岁以下人员2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8号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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漷县镇侯黄庄村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
建设项目:石小路(京津公路一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土地用途:T21公路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西至京津公路、东至市界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漷县镇侯黄庄村集体土地2.0041公顷
耕地0.6672公顷
种植园用地(非可调整)0.0461公顷
林地(非可调整)0.9988公顷
农村道路0.0616公顷
坑塘水面(非可调整)0.1563公顷
沟渠0.0639公顷
公路用地0.0102公顷
合计2.0041公顷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漷县镇侯黄庄村位于通州区I片区,片区综合地价标准为:20万元/亩,共计 601.23万元。片区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两项分配比例按我市有关政策执行。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172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项目涉及侯黄庄村安置农业人口7名,其中:劳动力3名,超转人员4名,16岁以下人员0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8号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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漷县镇曹庄村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
建设项目:石小路(京津公路一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土地用途:T21公路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西至京津公路、东至市界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漷县镇曹庄村集体土地2.9848公顷
耕地0.4715公顷
种植园用地(非可调整)0.0699公顷
林地(非可调整)1.6371公顷
农村道路0.1539公顷
沟渠0.2504公顷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520公顷
公路用地0.3500公顷
合计2.9848公顷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漷县镇曹庄村位于通州区1片区,片区综合地价标准为:20万元/亩,共计 895.44 万元。片区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两项分配比例按我市有关政策执行。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216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项目涉及曹庄村安置农业人口9名,其中:劳动力4名,超转人员5名,16岁以下人员0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8号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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漷县镇张庄村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
建设项目:石小路(京津公路一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土地用途:T21公路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西至京津公路、东至市界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漷县镇张庄村集体土地3.7250公顷
林地(非可调整)3.4587公顷
农村道路0.0806公顷
沟渠0.1857公顷
合计3.7250公顷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漷县镇张庄村位于通州区1片区,片区综合地价标准为:20万元/亩,共计1117.50万元。片区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两项分配比例按我市有关政策执行。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432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项目涉及张庄村安置农业人口20名,其中:劳动力8名,超转人员10名,16岁以下人员2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8号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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漷县镇纪各庄村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
建设项目:石小路(京津公路一市界)道路工程项目
土地用途:T21公路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西至京津公路、东至市界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漷县镇纪各庄村集体土地2.4509公顷
耕地0.2690 公顷
林地(非可调整)1.1695 公顷
农村道路0.0536 公顷
沟渠0.2782 公顷
住宅用地0.0533 公顷
公路用地0.6273 公顷
合计2.4509 公顷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漷县镇张庄村位于通州区1片区,片区综合地价标准为:20万元/亩,共计735.27万元。片区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两项分配比例按我市有关政策执行。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260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项目涉及纪各庄村安置农业人口11名,其中:劳动力5名,超转人员6名,16岁以下人员0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8号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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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城市副中心与北三县连通道路共11条,其中4条为高速公路,分别为京秦、京哈、通燕、首都环线高速公路;7条为普通道路,分别为厂通路、徐尹路、京榆旧线、武兴路、唐通线、京津公路、通武线,石小路通车后将增至12条。
期待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加快推进建设!
来源:通州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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