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记者 黄琼芬)近日,泉州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农村电商的知识产权纠纷,以16万元调解结案,为多名返乡创业青年化解了百万元索赔危机。
该案中,深圳两家企业诉称泉州多家农村电商在销售女鞋产品时,于商品链接关键词及产品主图中不当使用其商标,遂诉至法院并要求赔偿100万元。
“本案中,被告均为顺应电商浪潮返乡创业的农村青年,因对知识产权法律认知不足而无意侵权,若机械判决高额赔偿,可能直接扼杀这些初创企业的生存活力。”泉州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洪颍雅介绍。
针对农村电商“刷单引流”导致交易流水虚高、索赔金额失真的行业痛点,该庭采取调解方式,精准厘清责任边界,最终促成案件以16万元达成和解,并通过该案的示范效应推动当地多起类似侵权案件同步化解。
该案的妥善处理,是泉州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通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生动实践。近年来,针对德化陶瓷、安溪茶叶、惠安木雕等特色产业在发展中遭遇的侵权困扰与品牌保护难题,该庭变被动审理为主动服务,创新构建“一站三书五方”工作机制。
“一站”,即在乡村一线设立32个知识产权司法服务站点,打造“半小时诉讼服务圈”。“三书”指通过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司法建议书》和《知产风险提示书》,形成全链条指导。同时,推动建立“公检法+行政机关+农村行业协会”的“五方”多元协同机制,共同构筑起“三农”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该庭还持续开展“知产崇学课堂”法治巡讲志愿行动,法官与农业专家联手,深入安溪、德化等地举办活动69场,惠及群众数千人。同时,推出“全链护航农村电商”系列行动,通过设立实践基地、举办电商知产培训、开展“精准扶贫+知产培训班”等举措,为农村电商健康发展扫除法律盲区,线上培训与直播观看人次超百万。
务实举措结出硕果,近日,泉州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荣获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优秀团队称号,系全国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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