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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与深度普及,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形式层出不穷,严重危害着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防骗识骗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宝山区司法局与宝山区融媒体中心联合制作“说法——全民反诈我来普法”栏目,推出反诈小故事,讲述百姓身边故事,增强群众防诈、反诈的技能,积极构建全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普法依法治理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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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仲裁员
本期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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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剧场
员工小唐
陈经理,公司因为经营困难开不下去了我也可以理解,但是公司答应给的经济补偿怎么不给了呢?现在公司的领导一个都找不到人,你能不能代表公司出面帮我协调一下啊?
陈经理
不瞒你说,小唐,我也有我的烦心事,也准备和公司打官司呢。
员工小唐
啊?领导您能有什么烦心事啊??
陈经理
哎,当初就因为我是公司的高管,公司为了限制我从事相竞争的工作,和我签了一个竞业限制协议。没想到现在公司倒闭了,就支付了我一个月的竞业限制补偿款,协议还没解除,我还不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你说这可咋办!
员工小唐
领导,我听说公司不付补偿款可以解除协议的,你没有错的。
陈经理
有这回事吗?
上海市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仲裁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应予支持。”同时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应予支持。”本案中,如因为公司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款的,可以要求补足协议期内的补偿款,并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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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陆瑞 卫珏
编辑:张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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