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当236.5万元罚款被依法免除,环保执法如何既守住底线又赋能发展?
今年以来,北京市顺义区生态环境局对30起涉企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免罚金额达236.5万元,通过柔性执法在守住生态底线的同时,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活力。
“过去对一些轻微违法行为,罚与不罚、罚多罚少,是否罚过相当,执法人员很难裁量。”顺义区生态环境局法制科负责人马妍介绍,2024年12月,《北京市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发布,将执法标准具体化为22项轻微违法免罚、25项初次违法慎罚情形,为一线执法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手册”。
“这份清单,给那些因无心之失或能力不足导致轻微违法的企业,创造了一个宝贵的‘容错空间’,实现了裁量权基准化、监管模式标准化,从制度源头避免了‘同案不同罚’的随意性。”马妍表示。
“原以为环保执法‘铁面无私’,没想到这次我们为保障供暖发生‘未验先投’的违法情形,执法人员不仅没有处罚,还耐心指导我们整改。”一家热力公司负责人感慨道。原来,这家企业因冬季供暖任务紧迫,在未完成环保验收的情况下便投入了运营。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后,并未简单下达处罚通知,而是现场向企业负责人详细讲解了环保验收的政策要求、关键节点和所需材料,指导企业加急完善手续。最终,依据轻微违法免罚规定,企业获得了不予处罚的决定,既保障了民生供暖不受影响,也帮助企业规范了自身行为。
不予处罚不是“放任不管”,而是“宽严相济”。马妍说:“对主观故意、重复违法等行为我们坚决严惩。”2025年6月,接群众举报,某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未使用,油烟直排造成大气污染。经调查后发现,这家单位建有4个餐厅,4套油烟净化设施,现场检查时油烟净化设施或未开启或未通电,导致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大气环境中,执法人员依法对这家单位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但对非主观故意、首次发生且及时纠正的轻微违法,我们更注重教育引导,给企业改正机会。”马妍强调。为确保公正性,顺义区生态环境局为每一起案件都设置了严密流程。首先,由综合执法大队执法监督科进行初审,聚焦执法规范性与事实准确性,确保调查取证合法合规。随后,局法制科进行再审,严审法律适用与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性,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或处罚不当的情况。这套机制,辅以执法全过程记录,既给予了企业改正机会,也牢牢守住了公平正义的底线。
下一步,顺义区生态环境局将启动“环保帮扶进企业”专项行动,主动上门帮助企业排查环境隐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动工作重心从“事后查处”向“事前服务”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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