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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一系列提振消费的政策密集出台,方向明确且针对性强。
3月7日,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小鹏在大会发言中强调,要清理取消不合理的限制消费措施,释放潜在消费需求,增强居民消费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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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及时清理消费领域的不合理限制,推动汽车等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4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进一步表态,将指导限购城市为长期摇号家庭和无车家庭等重点群体定向增发购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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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政策的核心背景是当前消费市场动力不足,汽车作为大宗消费品类,自然成为刺激经济的重要抓手。但“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的表述,也清晰传递出政策的双重考量:鼓励购车以拉动经济增长,同时通过限号、限行等措施管控上路数量,保障城市交通基本运转。
这种“多买少开”的导向,本质上是在经济刺激与交通承载之间寻求平衡,却也客观上形成了新的矛盾——消费者购车意愿被激发后,实际上路权却受到限制,如何让购车消费与出行需求真正匹配,成为政策落地必须破解的问题。
答案其实早已存在,那就是被长期忽视的两轮摩托车。从资源利用效率来看,一辆四轮汽车的占地面积至少能容纳五六辆两轮摩托车,行驶过程中占用的道路资源也远低于汽车。更关键的是,现实中多数汽车出行仅搭载一名驾乘人员,座位利用率和道路资源利用率均处于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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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国多数城市普遍面临道路资源紧张、人口密度高的现状,摩托车这种高效利用资源的交通工具,本应是适配国情的理想选择。
但实际情况是,上百个大中型城市长期实行严格的禁摩政策,导致道路上的摩托车数量寥寥无几。大量有两轮出行需求的居民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电动自行车,被集中挤压在狭窄的非机动车道内。这种对摩托车消费的限制,恰恰与中央反复强调的“清理不合理消费障碍”政策导向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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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数据对比中,更能清晰看出当前机动车结构的失衡。2024年6月统计显示,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4亿辆,其中汽车3.45亿辆,摩托车仅9000万至1亿辆,占比不足四分之一。
而同期我国台湾省的情况形成鲜明对照:2024年5月,台湾省机动车保有量2322万辆,其中摩托车1454.92万辆,占比超过六成。台湾省人口仅两千多万,摩托车已成为国民级交通工具,即便台北市公共交通每日运量持续增长,进城的摩托车流量依然不减反增。
摩托车之所以难以被替代,核心在于其两大优势完全契合城市出行需求:
其一,使用成本显著低于汽车,燃油消耗、维修保养、停车等费用均处于普通居民可承受范围;
其二,在交通拥堵场景中,摩托车的通行效率远超汽车,能够有效节省出行时间。
2025年以来,我国摩托车产业已展现强劲增长韧性,1-9月产销均同比增长近10%,其中电动摩托车凭借低使用成本优势,上牌量达346万辆,占同期内销总量的51%,充分印证了市场需求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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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机动车结构的失衡,并非居民自发选择的结果,而是限制性政策导向下的产物。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突破4亿辆,背后是大量用户因禁摩政策无法选择正规摩托车,只能被动接受替代方案。而非机动车道的设置率和道路面积长期远低于机动车道,道路资源分配向购车群体严重倾斜。
这种倾斜背后,是汽车消费能带动更高税费及上下游产业链发展,却忽视了低收入群体的出行需求——摩托车作为机动车被禁止驶入机动车道,只能与电动自行车挤在非机动车道,甚至面临“限电”管控。
这种政策导向已引发连锁反应。十多年前电动自行车的野蛮生长,直接原因就是摩托车被禁后,两轮交通工具的刚性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大量实际属于电动摩托车范畴的车辆因政策限制脱离监管,既无牌照也无保险,加剧了通行混乱和安全隐患,这些问题的根源都指向对摩托车的不合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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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禁摩的核心动因并非管理难度,而是对汽车产业及相关税收的保护。但重庆的案例证明,摩托车完全可以实现规范管理。
作为摩托车产业重镇,2019年中国摩托车出口前十强企业中重庆占据5家,当地未实行禁摩政策,反而通过完善管理让摩托车与其他交通工具有序共存,电瓶车无序行驶现象远少于其他城市。这充分说明,摩托车规范管理并非技术难题,关键在于是否有足够的管理动力。
当前各地鼓励汽车消费的政策,更多是出于短期经济刺激考量,而非真正改善民生交通。从宏观视角看,我国过去二三十年的发展模式,优先集中资源推动支柱性行业增长,在工业化早中期成效显著,但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偏低的问题凸显,单纯刺激汽车消费难以持续拉动内需,反而会强化发展失衡。
法国学者列斐伏尔曾指出,城市是由特定生产方式和社会活动塑造而成。当前部分城市交通规划过多围绕汽车、财政收益等要素展开,忽视了“以人为本”的核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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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资源作为公共资源,理应公平分配给不同收入群体。低收入群体同样拥有平等的出行权,摩托车作为低成本、高效率的交通工具,既能满足民生需求,又能节约道路资源、释放消费潜力,契合提振消费的政策导向。
清理消费障碍,不应只聚焦汽车等高价商品,更应关注摩托车这类被不合理限制的领域。放开摩托车行驶限制,并非放任不管,而是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规范上牌、保险、通行规则,合理规划专用道,让摩托车与其他交通工具有序共生。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清理消费障碍不妨从放开两轮车限制起步,让交通资源分配更均衡,让不同群体的出行需求都能得到满足,这才是提振消费、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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