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以来
苍南全面启动道路交通安全
“大排查、大整治、大联动、
大宣教、大提升”等“五大行动”
全力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针对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雨篷、骑乘不戴头盔等交通陋习,全县各乡镇部门联动发力,越来越多市民群众养成了文明骑行习惯,电动自行车骑乘安全规范率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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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交警中队以“首次教育、二次警告、三次处罚”的渐进式执法模式,刚柔并济,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钱库镇针对11个学校周边、市场门口等容易出现秩序乱、事故多的重点点位,整合机关干部、交警等力量组建联合队伍,实行“定点值守+流动巡查”管控。
记者在该镇一路口目睹了一次规范执法。“我就买个菜,几分钟的路,戴不戴头盔、装个雨篷有啥关系?”一名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被交警拦下后,起初十分抵触。执勤交警将其引导至安全区域,简要说明雨篷易导致车身失控、不戴头盔风险高的危害,并出示了简易法规说明。听着通俗易懂的讲解,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承诺今后一定规范骑行,并扫码学习安全知识,配合拆除了雨篷。“我们的主要目标是纠正违法,教育市民,预防事故。”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钱库中队民警林思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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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行动开展以来,当地已累计劝导未戴头盔行为1500余起,拆除非法改装雨篷2000余个。为从根源上遏制违法乱象,钱库镇联合教育部门推进“家校共育”,给家长寄去安全信,通过校园晨会、主题班会普及安全知识;联合市监部门,对全镇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店开展排查,严厉查处销售非标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违规售卖雨篷等行为,从源头切断违法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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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镇自8月启动“百日攻坚”行动,整治成效同样显著。“几个月前上路,得拦下一半电动自行车提醒戴头盔,现在绝大部分人都能自觉做到。”灵溪交警中队执勤民警说。灵溪镇通过“校园宣讲+入户走访”强化宣教:龙渡社区共富委进校园开安全课,鼓励学生当家庭“安全监督员”;网格员、志愿者深入街巷,发放“两要五不要”宣传单,讲解头盔佩戴和违规改装的危害。如今,佩戴头盔已成为绝大多数市民的自觉行为,对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与事故责任也有了更清晰地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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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整治多点突破的同时,县级部门同步构建全链条管控体系。县政务服务中心因日常人车流量大,增派人手并发动志愿者参与出入口劝导,并联合交警开展驻点执法,有效提升管控实效。县医院、各中小学等单位也同步落实“守门”行动,在入口处设置检查岗,对加装雨篷的人员进行及时劝导。“因为政务服务中心日常人流车流量大,加装雨篷的车辆也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在日常管理过程中难度较大。所以我们也邀请交警同志一起来协助,一同消除安全隐患。”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黄雪芝告诉记者。
与此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还与有关部门协同强化源头管理,切实构建从路面到源头的全链条监管闭环。“商家若提供雨篷加装、电瓶改装服务,首次罚款不低于5000元,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李如沙介绍。
重点提醒:这些“红线”不能碰
据悉,此次整治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重点禁止行为:一是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二是非法加装遮阳篷、雨篷等影响操控的装置;三是驾驶无牌无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四是私自改装电瓶、解码限速器;五是逆行、违法载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按“首次教育、二次警告、三次处罚”的标准处理。
针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商户,整治重点包括:销售未通过3C认证的非标车辆;售卖遮阳篷、改装配件;为车辆提供解锁限速、增大电池容量等非法改装服务;虚假宣传续航里程、更换非标蓄电池。违规商户将面临5000元至5万元罚款。
来源/苍南发布
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徐舒婷 李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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