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在职务犯罪侦查尤其是贿赂案件侦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讯问与反讯问的激烈心理交锋过程中,侦查人员可以灵活运用心理战术和一定的计谋。
一、经过初步的接触,侦查人员与嫌疑人都对对方的思维能力、性格特点有了一个初步印象,形成了心理上的“出击攻势”和“防御工事”。
嫌疑人此刻考虑最多的是如何坚持隐瞒犯罪事实,争取时间赢得外界“营救”自己,心理斗争是最激烈阶段。
在这个阶段,侦查人员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个性特点、供述障碍及其反讯问策略的判断,运用讯问策略与犯罪嫌疑人进行智慧、情绪、意志较量,并始终占据主导地位。
如某市公安局刑警队长涉嫌受贿案侦查之初,侦查人员考虑到对方的身份,对司法机关办案程序熟悉和法律精通,开展讯问的切入点不好把握。
通过初步接触后,讯问出现相持。
在梳理掌握证据情况下,侦查人员认为讲政策、讲法律对嫌疑人不会起到作用,一般讯问技巧嫌疑人非常清楚,于是决定采用“单刀直入”,直接亮出证据指出嫌疑人某处的存款、办公室存单相关怀疑点。
该犯罪嫌疑人以自身侦查经验判断侦查人员已经搜查两个地点并掌握了确凿证据,于是对相关问题如实说出,并开始交代其他问题,讯问实现突破。
二、随着侦查人员不断调整讯问策略,加大讯问力度,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有所动摇。
此时要针对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变化,恰当选择突破时机和选择讯问强度节奏,抓住时机,达到最佳效果。
突破时机的选择是指把握什么时候与犯罪嫌疑人正面交锋,什么时候暂缓直接接触。
强度节奏是指侦查人员通过表情、声调、用词、出示证据等,对犯罪嫌疑人施加心理影响的轻重程度,及对犯罪嫌疑人讯问和使用证据连续时间长短、缓急、频率的掌握。
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在硬抗时应加强讯问强度,以打压对抗的气焰;
在犯罪嫌疑人狡辩时,应加快讯问节奏,以攻克其心理防线;
在出现交代意向,内心斗争激烈时,应减弱强度和节奏,以缓和嫌疑人的紧张心理,促使其交代心理上升为主导地位;
在打开缺口开始交代时,宜及时跟进加快讯问节奏,扩大战果。
来源:检察日报。作者:李树志(单位: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检察院)。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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