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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针对近日网传“某女编剧自称曾袭警后通过关系被放行”一事,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对相关情况开展复核调查。通报显示,秦某称,网传录音内容为2020年其与朋友饮酒聊天谈及此事,所谓“捞人”情节系“开玩笑”“显示人脉”,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现场人员录音编辑后发到网上。
“某女编剧自称曾袭警后通过关系被放行”一事最近引发关注,由某编剧曝光的《繁花》剧组导演与秦某等人的对话录音所引发。乍看之前报道,给人的感觉是,娱乐圈里的名编剧“嚣张至极”“神通广大”,既敢“袭警”,又能“捞人”。但从上述通报来看,秦某将“拍了民警后背”夸大为“袭警”,将“找关系说情但被婉拒”夸大为“捞人”,都是“吹牛”。
从事发经过看,上海警方处置并无不妥,也没有出现干预执法的行为。反观秦某,则“添油加醋”显示自己的“能耐”和“人脉”。但其“吹牛”营造的谎言终究经不起经验,被一纸“警情通报”戳破了。这一事件再次表明,娱乐圈里的浮躁,不只体现在追求名与利,还体现在营造人脉假象甚至权力假象,一些从业者很可能就是靠谎言打造人设,进而“混饭吃”。
此事也给娱乐圈乃至社会人上了一课。在娱乐圈,“吹牛蒙事”是常见现象,某些从业者为了“混圈子”“有活干”,不是吹嘘自己有权力背景,就是吹嘘自己有资本背景。上述事件表明,不是每次“人脉叙事”都是真的,很可能绝大部分都是虚构的,是相关人员自我“涂脂抹粉”。对这类“吹牛”现象,要么就当故事听听,要么就当场揭穿——立即验证是否属实。
很多社会人不太了解娱乐圈,就容易被圈内人营造的假象所迷惑。虽然说某些名导演、名演员、名编剧本身有自己的人脉,或者会利用自身影响力去构建人脉,但其人脉关系未必就“无所不能”。秦某找关系说情不成,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所以,我们不宜过高看待娱乐圈人士的人脉关系,也要理性分辨他们的一言一行。这对于我们客观看待某些极端事件会有帮助。
从警方角度来说,此次严肃对待网传录音内容,还原整个事发经过,避免了不实声音混淆视听,维护了当地警方形象,值得肯定。但对秦某虚构“袭警捞人”情节,是否有必要依法严肃处置,值得思考。因为这虽然是“开玩笑”,但这个玩笑开得似乎有点大,对警方执法形象造成一定损害。特别是“捞人”情节显得警方内部纪律、程序不严,对这种诽谤不能纵容。
《人民警察法》将警察的任务明确为,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这意味着警察形象不容玷污,否则会影响群众看待警察执法公正性。那么应该对一切损害警察形象的行为依法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乃至《刑法》,都是打击违法行为、维护警察形象的武器。
其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秦某虚构“捞人”情节,涉嫌捏造事实诽谤警察,是否应该依法予以处罚,值得探讨。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人都不应该逾越法律红线,去“开玩笑”“显示人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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