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监管决定,对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简称:百川能源,代码:600681)及公司时任董事长王东海予以监管警示。据悉,上述监管措施源于公司2019年的一项关联交易未履行合规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监管决定,经查明,百川能源时任董事长王东海自2019年9月起已实际控制涿鹿大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涿鹿大地”)和绥中大地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下称“绥中管道”),但未向公司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在此背景下,百川能源于2019年10月以2.20亿元收购涿鹿大地、绥中管道股权。该交易金额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44.82亿元的4.91%,因未被认定为关联交易,导致公司未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且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
上交所指出,百川能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第2.1条、第2.3条、第10.2.1条、第10.2.4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长王东海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10.2.4条规定及在《董事声明及承诺书》中的相关承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规定,上交所决定对百川能源及王东海予以监管警示。同时,上交所要求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违规事项,深入排查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的合规隐患,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并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上交所强调,公司及董高人员应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高人员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保证公司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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