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诸城市鸿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登记公告
诸城市鸿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诸城市公安局已于2025年3月28日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荆某等人已被诸城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依法严厉打击犯罪,查明犯罪事实,维护投资参与人的利益,确保案件顺利诉讼,请尚未报案登记的投资参与人,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诸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即自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1月13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案登记的,将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01
报案登记人员范围及需携带材料:凡是与诸城市鸿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中介咨询服务协议、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等合同的投资参与人(包括已收回全部本金的投资参与人),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协议书、银行转账凭证、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凭证、收回本息的银行往来流水明细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报案登记,递交材料。
02
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对拒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03
请投资参与人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表达诉求,对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或虚假信息、借机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04
报案登记地点:诸城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诸城市兴华东路47号)
联系人:李警官、徐警官
联系电话:0536-6061567
特此公告。
诸城市公安局
2025年11月14日
来源:诸城市公安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