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剩饭喂自家鸡,还要办证?!”
广西某地,村民老李家里养了十几只鸡,平时用剩饭剩菜喂养,没想到被农业部门发现后,竟被罚款3000元!
理由是——使用厨余垃圾喂养畜禽未办相关许可证,违反了相关法规。
老李当场懵了:“祖祖辈辈都这么喂鸡,怎么现在就违法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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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事发当天,老李正在自家院子里给鸡喂食,手里端着一盆昨晚吃剩的米饭和菜汤。
这时,农业部门的工作人员突然上门检查,看到老李用剩饭喂鸡的场景。
“大叔,您这样喂鸡是违规的,需要办理相关许可证。”工作人员严肃地说道。
老李瞬间瞪大眼睛:“什么?用剩饭喂鸡还要办证?我家祖祖辈辈都这么养鸡,从来没听说过要办什么证!”
工作人员解释:“根据相关规定,使用厨余垃圾饲喂畜禽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您这属于违规操作。”
老李顿时感觉脑子有点转不过来:“我就是把家里吃剩的饭菜倒给鸡吃,这也算违法?这不是废物利用吗?”
“大叔,虽然您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法规就是法规,我们必须按规定执行。”工作人员表示,“您需要缴纳3000元罚款。”
“3000元?!”老李当即炸了,“我一个月养老金才2000多,您让我交3000?这鸡一只才卖30块钱,我得卖多少只鸡才能交得起这罚款?!”
老李的老伴闻讯赶来,气得直摇头:“我们农村人节俭惯了,剩饭剩菜舍不得倒,喂给鸡吃怎么就犯法了?城里人天天点外卖浪费那么多食物,怎么不见有人管?”
工作人员态度依然坚决:“法规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违规就要处罚。”
老李无奈地问:“那我现在怎么办?不交罚款行不行?”
“不交罚款的话,我们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工作人员回答。
这件事一出,网友炸了:
“农民用剩饭喂鸡都要办证?这管得也太宽了吧!”
“祖祖辈辈的传统做法,现在说违法就违法?”
“3000块罚款,对农民来说不是小数目啊!”
“法规是为了食品安全,但执行要考虑实际情况吧?”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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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案例分析
本案核心争议:农民使用家庭剩余食物喂养自家畜禽,是否必须办理许可证?
根据《动物防疫法》和相关农业部门规定:“使用餐厨垃圾饲喂动物的,应当经无害化处理并取得相应许可”。
从法规角度看,农业部门的处罚确实有法可依。厨余垃圾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传播疫病,威胁食品安全。
但是,老李的行为是否真的构成违法?
律师这么看:
要区分“餐厨垃圾”和“家庭剩余食物”的概念。法规中的“餐厨垃圾”主要指餐饮业、食堂等产生的废弃物,而普通家庭的剩饭剩菜是否适用同样标准,存在争议。
执法的比例原则也需要考虑。老李作为普通农户,养鸡数量有限,且仅供自家食用,与大规模商业养殖的风险程度完全不同。
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如果相关法规是新近实施的,对于长期存在的传统做法,应当给予合理的过渡期和告知期。
最重要的是,执法要体现人性化。对于类似老李这样的普通农户,应当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最终双方协商:老李缴纳500元罚款,农业部门承诺提供技术指导,帮助老李学习科学的饲养方法,并承诺今后对类似情况会提前告知相关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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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深刻教训
用剩饭喂鸡要办证,农民防不胜防!
遵守法规本是天经地义,但谁会想到祖祖辈辈的传统做法,竟然也踩了法律红线?
有网友热议:“农村老人哪懂这些证件手续,突然罚款3000,这不是为难人吗?”
也有网友表示:“食品安全无小事,法规制定肯定有其道理,关键是执法要人性化。”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
1.普法宣传要下沉。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法规宣传力度,让农民提前了解相关要求。
2.执法要分情况处理。对于传统做法与现行法规的冲突,应当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
3.政策制定要接地气。法规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农村实际情况,避免“水土不服”。
4.过渡期要合理设置。新法规实施时,应当给予充分的缓冲期,让民众有适应的时间。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执法必须体现温度。保障食品安全的也要考虑民生实际,这才是良法善治的体现。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您留言谈谈。
声明:本文内容基于真实案件改编,当事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均已进行匿名化或虚构化处理,旨在保护个人隐私。文章仅以案例形式为大众提供法律知识普及,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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