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狗,九个人,一把菜刀,一死三伤。本该是邻里间一句“对不起”就能化解的小摩擦,硬生生演变成血案。这不是冲突,这是集体失控的恶果。
事情起因再简单不过:申某某停车时被邻居家拴在公共空地的狗咬了,气不过,把狗摔死了。他没动手打人,没骂街,甚至主动微信沟通、报警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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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狗主人郭某一家呢?不接受警方调停,不讲道理,反而觉得“你报警就是不给我面子”,当晚就纠集9名亲戚,砸窗破门,冲进别人家里“讨说法”。
注意,是闯入民宅。不是站在门口喊话,不是找村干部评理,而是直接暴力破门,把对方父亲围堵在楼梯角落拳打脚踢。九个壮年男女,赤手空拳也是暴力,何况是在别人家里?
这种行为,早已超出“理论”范畴,本质就是私刑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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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申某某父亲,60多岁的老人,面对九人围攻,退无可退,情急之下抄起窗台菜刀乱挥自保,结果一人死亡,三人重伤。现在他被控故意伤害致死,明天开庭,焦点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可问题在于:当一群人气势汹汹砸你家门、冲进你屋、把你逼到墙角殴打时,法律难道还要求你精准计算“只砍一刀”才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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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的意义,从来不是让受害者做“冷静的法学家”,而是在生死关头,赋予普通人反抗暴行的权利。
郭某一家最大的错误,不是养狗没管好,而是把“面子”看得比法律和人命还重。狗咬人在先,已是过错;拒绝调解在后,激化矛盾;最不可饶恕的是,竟组织家族“武力团”夜袭邻居家,这哪是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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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明是仗着人多势众搞恐吓。他们以为人多就能压人一头,却忘了:暴力一旦开启,结局就不再受控。
更讽刺的是,他们冲进去时自信满满,觉得“我们九个打一个,稳赢”,却没想到对方会拿刀。可试问:换作是你,被九个人围在家门口暴打,你会赤手空拳等死吗?法律保护的,不该是施暴者的“安全预期”,而是守法者的生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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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两家都成了输家:郭某丧命,家庭破碎;申父被捕,余生难安。
可悲剧的根源,从来不是那条土狗,而是某些人根深蒂固的“丛林逻辑”,遇事不讲法,只讲拳头;不讲理,只讲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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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把邻里关系当成江湖恩怨,把公共秩序当成家族战场,最终酿成无法挽回的惨剧。
此案若判申父防卫过当,无异于告诉所有普通人:哪怕歹徒破门而入,你也得先评估对方会不会打死你,再决定能不能反抗。这不是法治,这是对暴力的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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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法庭能看清本质:郭某一家非法侵入住宅、聚众施暴在先,申父在极端恐惧下的反击,应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否则,以后谁还敢关紧自家大门?谁还相信“家是最安全的地方”?
一条狗引发的血案,照见的是人性之恶,更是法治之痛。愿逝者安息,更愿活着的人,学会用法律而非拳头说话。
否则,下一个砸窗的,可能就是你;下一个拿刀的,也可能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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