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被敲响了。
三下。
不轻不重,带着一种机械的、不容置疑的节奏。
我正窝在沙发里,对着电脑屏幕上空白的文档发呆,文档标题是《第二十三章:背叛》。
真是讽刺。
心脏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了,猛地一缩。
谁?
外卖?不对,我没点。
快递?这个钟点,快递小哥早下班了。
房东王姐催魂似的要物业费?更不对,她向来是直接用备用钥匙开门闯进来的。
敲门声又响了,还是三下。
像某种精准的倒计时。
我几乎是手脚并用地从沙发上爬起来,光着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猫眼坏了,上个月被我戳破了,一直懒得换。我只能把耳朵贴在冰冷的铁门上,像个蹩脚的侦探。
外面很安静。
只有楼道里声控灯“啪”一声亮起,又在漫长的沉默后“啪”一声熄灭的动静。
还有一股味道。
很淡,但很熟悉。是那种混合了廉价肥皂、长久不见阳光的衣物和一种……铁锈与尘土的味道。
十年了,我以为我早就忘了。
但我没有。
那是监狱的味道。
我浑身的血都凉了。
是他。
陈默。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像有架生锈的飞机从低空掠过。
他怎么出来的?
他不是死缓吗?
死缓,全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我当年查过无数遍,每一个字都认识,连在一起却像天书。
我像被钉在原地,动弹不得。
门外的人极有耐心,没有再敲,也没有离开。他就那么站着,像一座沉默的碑。
我能感觉到他的存在,隔着一层薄薄的铁皮,他的呼吸,他的心跳,他那双在无数个深夜里被我想象过的、毫无波澜的眼睛。
我给一个死刑犯写了十年信。
现在,他出狱了。
站在我的门外。
我几乎可以肯定,他是来杀我的。
我哆哆嗦嗦地摸到手机,指纹解了三次锁才成功。屏幕光照亮我惨白的脸。
要报警吗?
怎么说?“喂,110吗?我门口有个男人,他可能要杀我。”
“他有做什么吗?”
“没有,他就站着。”
“你们认识吗?”
“……认识。”
“什么关系?”
“我……我给他写了十年信,他是个杀人犯。”
警察会不会觉得我是个疯子?
我死死咬着下唇,尝到了一点血腥味。
不能慌。林荞,你是个写悬疑小说的,你笔下的人物比这冷静多了。
可我不是我笔下的人物。我只是个靠码字勉强糊口,连下个月房租都还差一半的普通人。
我深吸一口气,又一口。
胸口那只手松开了一些。
我走到厨房,从刀架上抽出一把水果刀。很小,刀刃上还沾着点没洗干净的苹果皮。
我握着它,手心的冷汗让刀柄滑腻腻的。
这玩意儿能干什么?给他削个苹果吗?
我自嘲地想。
然后,我走回门口,把水果刀藏在身后,另一只手,拧开了门锁。
“咔哒。”
声音在死寂的楼道里格外清晰。
我拉开一条缝。
昏黄的声控灯恰好再次亮起,照亮了门外那张脸。
十年。
岁月在他脸上刻下了比我想象中更深的痕忌。他的头发被剃得很短,几乎贴着头皮,能看到青色的发根。眼窝深陷,颧骨高耸,嘴唇抿成一条没有感情的直线。
他比照片上更瘦,也更高。
穿着一身不合体的、崭新的廉价运动服,蓝白相间,在昏暗的楼道里显得格外刺眼。
他就那么看着我,眼睛里什么都没有。没有愤怒,没有喜悦,没有十年未见的激动。
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或者,一件物品。
“林荞?”他开口了,声音比我想象的要沙哑,像被砂纸打磨过。
“是我。”我的声音在抖。
“我能进去吗?”他问,是陈述句,不是疑问句。
我还能说不吗?
我默默地拉开门,退到一边。
他走了进来,带着一身挥之不去的、属于另一个世界的气息。我赶紧关上门,反锁。好像这样就能把危险关在屋里,而不是关在外面。
我真是个天才。
他没看我,而是开始打量我的“家”。
一个三十平米的老破小开间。沙发上堆着没叠的衣服,茶几上是吃剩的外卖盒子和厚厚一沓稿纸,墙角是我妈硬塞给我的招财猫,落了一层灰,还在孜孜不倦地招着手。
空气里弥漫着泡面、廉价香薰和绝望的气息。
他的目光扫过每一个角落,很慢,很仔细。像一个狱警在巡视牢房。
最后,他的视线落在我那台旧笔记本电脑上。屏幕还亮着,空白的文档刺得人眼睛疼。
“你在写东西。”他说。
“嗯,写小说。”我小声回答,手里的水果刀握得更紧了。
“十年了,还在写。”
“是啊,十年了。”
这十年,我从一个中文系大三的文艺女青年,变成了一个被催稿、被退稿、被骂“写的什么垃圾”的扑街网络写手。
我的人生,就像这间屋子一样,拥挤、混乱,看不见前途。
而这一切,他都知道。
或者说,他知道的是我编造的“另一个版本”。
在他的世界里,我毕业后进了知名出版社,当了编辑,业余时间写作,出了两本畅销书,在市中心有套自己的小公寓,养了一只叫“蛋挞”的布偶猫,周末会去上花艺课和烘焙课。
我给他描绘了一个光鲜亮丽、岁月静好的文艺女青年范本。
一个完美的、值得他仰望和期待的“笔友”。
一个他出狱后,可以投奔的光明。
现在,光明碎了。
碎得像我脚下这片没来得及扫的瓜子壳。
他终于看完了,转过身,目光落在我身上。
那目光像X光,把我从里到外扫了一遍。从我没来得及洗的油头,到身上这件起了球的卡通睡衣,再到我光着的、有点脏的脚。
然后,他笑了。
那不是笑,只是嘴角肌肉的一次抽动。
“你信里说,你家能看到江景。”
我的心沉到了谷底。
“你说,晚上的时候,江上的船灯像星星。”
我没说话,嘴唇发干。
“你说,你的猫‘蛋挞’,最喜欢趴在你的稿纸上睡觉。”
我这连自己都快养不活了,哪有钱养布偶猫。
“你说,你出了两本诗集,《深海的低语》和《致候鸟》。”
那是我大学时随便写的两首诗的题目。
“林荞,”他一步步向我走来,“你骗了我。”
每一步,都像踩在我的心脏上。
我不住地后退,直到后背抵住冰冷的墙壁,退无可退。
“我……”我想解释,却发现喉咙像被水泥堵住了。
我能解释什么?
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骗你的?
说我只是想给你一点希望,让你在那个暗无天日的地方能撑下去?
还是说,其实我是在骗自己?通过给你构建一个完美的人生,来抵消我自己人生的失败和不堪?
他已经走到了我的面前。
很高,阴影把我完全笼罩。
我能闻到他身上那股更清晰的肥皂味,还有他呼出的、带着一丝酸腐气息的空气。那是长期吃着单调的食物,胃里发出的味道。
“你知道吗?”他低下头,凑到我耳边,声音轻得像耳语,“我在里面,每天都在想你。”
我的头皮炸开了。
“我想你信里写的每一个字。我想你家窗外的江景,想你的猫,想你书房里墨水的味道。”
“我想,等我出去了,我就来找你。”
“我什么都没有了。父母没了,家没了,朋友……呵,我没有朋友。”
“我只有你。”
他的声音依然平静,但平静下面,是即将喷发的火山。
“我靠着这些念想,一天一天地熬。减刑,再减刑。他们说我表现好,积极改造。狗屁的积极改造!我只是想早点出来,早点见到你!”
“我以为,我出狱了,就能看到光了。”
他抬起手,轻轻碰了一下我的脸。
他的手指很粗糙,指甲剪得秃秃的,带着凉意。
“可你这里,比我待的地方,还要暗。”
我再也忍不住,眼泪涌了出来。
“对不起……陈默……对不起……”
“对不起?”他重复着这三个字,像在品尝什么奇怪的东西,“十年。你用了十年,给我编了一个梦。”
“现在,我醒了。”
他的手,从我的脸颊,慢慢滑到我的脖子。
我身后的水果刀“当啷”一声掉在地上。
我放弃了抵抗。
或许,这是我应得的。
我用谎言给了他十年的希望,现在,他来亲手掐灭我这个谎言的源头。
很公平。
我闭上眼睛,等待着那意料之中的窒息感。
脖子上的手,在收紧。
我能感觉到他指骨的形状,和他掌心的纹路。
奇怪的是,我竟然不那么害怕了。
脑子里开始走马灯一样地闪回。
十年前,中文系,社会实践课。
教授让我们选择一个社会边缘群体,进行长期观察和访谈,写一份报告。
我的同学选了流浪汉、空巢老人、留守儿童。
而我,鬼使神差地,在网上找到了一个叫“与囚同行”的公益项目,可以给服刑人员写信。
名单很长。
我一眼就看到了陈默的名字。
后面跟着他的罪名:故意杀人。
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照片上的他,才二十岁,剃着光头,穿着囚服,眼神空洞又凶狠,像一头被困在笼子里的狼。
所有人都对他避之不及。
我却像着了魔一样,申请了成为他的笔友。
我的第一封信,写得冠冕堂皇,充满了廉价的同情和说教。
“陈默你好,我是A大的学生林荞。希望我的信能像一束阳光,照进你灰暗的生活……”
我现在想起来,都想抽自己一耳光。
他一个星期后回了信。
信纸是那种很薄很脆的再生纸,上面印着监狱的抬头。
只有三个字。
“你有病。”
我被气笑了。
我没放弃,又写了第二封,第三封。
我跟他讲学校的樱花开了,讲食堂的饭菜又涨价了,讲我看的电影,听的歌。
他偶尔会回信,字数不多。
“哦。”
“知道了。”
“无聊。”
我们就这样不咸不淡地通信了两年。直到我大学毕业,所有人都以为我会停止。
我也以为我会。
我收拾东西离校,把他的信塞进了一个旧鞋盒。
找工作,租房子,被社会毒打。
我第一次被上司骂得狗血淋头,哭着回到那个只有一张床的出租屋时,突然就想起了他。
那个在更小的空间里,度过了一千多个日夜的男人。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理,也许是想找个比我更惨的人来获取一点安慰。
我翻出鞋盒,给他写了一封长信。
信里,我第一次没有说教,没有讲那些虚头巴脑的阳光和希望。
我写了我的委屈,我的愤怒,我的迷茫。
我骂了我的上司,骂了我的房东,骂了这操蛋的生活。
我写道:“有时候我觉得,我这里,又何尝不是一个监狱。”
那封信寄出去后,我很久没收到回信。
我以为他不会再理我了。
一个月后,我收到了他的信。
信纸还是那样的,但信的内容,第一次超过了十个字。
“他妈的,那就干他。你在外面,你在我梦寐以求的外面,你有什么好怕的。”
我看着那句粗俗但充满力量的话,突然就哭了。
从那天起,我们的通信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我不再把他当成一个需要被拯救的囚犯,他也不再把我当成一个无聊的女学生。
我们成了彼此的垃圾桶。
我跟他抱怨我的人生一败涂地,他跟我描述监狱里一成不变的生活。
我告诉他,我辞职了,准备专心写小说。
他说,好。
我告诉他,我写的第一本小说扑了,一分钱没赚到。
他说,那就写第二本。
我告诉他,我谈了个男朋友,又分手了。
他第一次在信里问了关于我私生活的问题:“为什么分?”
我说:“他觉得我写小说是不务正业,让我去找个正经工作。”
他回:“。”
我看着那个字,笑了很久。
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开始撒谎的。
我不知道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虚荣心,或是一种奇怪的、想要被他“看得起”的心理。
我告诉他,我的第二本小说出版了。
我告诉他,我用稿费付了首付,买了套能看到江景的房子。
我告诉他,我升职了,成了编辑部主任。
我给他构建了一个我梦想中的自己。
一个成功的,独立的,闪闪发光的林荞。
而他,信了。
他的信也变得越来越长,字迹越来越工整。他开始跟我讲他的过去,讲他那个因为出轨而让他失手杀掉的女朋友,讲他那个破碎的家庭。
他不再是那头凶狠的狼,他开始变回一个人。
一个有血有肉,会痛苦,会后悔的人。
他甚至开始在信里,用一种笨拙的方式安慰我。
“别太累了,钱够花就行。”
“按时吃饭。”
“江景房,冬天会冷吧,多穿点。”
每一句,都像一把小刀,扎在我的心上。
我骗了他。
我骗得如此彻底,如此心安理得。
我住在一个没有江景的老破小里,每天靠泡面和外卖度日,为了几百块的全勤奖熬夜到天明。
我唯一的听众,是一个杀人犯。
而他,把我当成了他活下去的唯一希望。
脖子上的手,忽然松开了。
我大口地喘着气,像一条濒死的鱼。
陈默退后一步,看着我,眼神复杂得像一团打结的毛线。
有愤怒,有失望,有痛苦,还有一丝……茫然。
“为什么?”他问,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
“我……”我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
“为什么要骗我?”
“我不知道……”我终于挤出几个字,眼泪流得更凶了,“对不起,陈默,我真的不知道……”
“你不知道?”他突然提高了音量,这是他进门以来,第一次情绪失控,“你一句你不知道,就毁了我十年的念想!”
他一拳砸在墙上。
“砰!”
墙皮簌簌地往下掉。
隔壁传来王姐的怒吼:“搞什么东西!还让不让人睡觉了!再敲我报警了啊!”
陈默像是没听见,他死死地盯着我,胸口剧烈地起伏着。
“我以为……我以为我出来,就能过上你信里写的那种日子。干净,安稳,有光。”
“我甚至都想好了。我来找你,我不给你添麻烦。我就在你附近找个工作,洗车,送外卖,什么都行。我能看着你就好。”
“我看着你,就觉得我这辈子,还没完全烂掉。”
他的眼眶红了,里面有水光在闪。
这个杀了人,坐了十年牢,出来第一件事就是来找我的男人,哭了。
我的心像被一只手狠狠地揉搓着,疼得喘不过气。
是我,是我亲手把他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给折断了。
“陈默……”我走上前一步,想去碰碰他。
他猛地挥开我的手。
“别碰我!”
他后退几步,靠在门上,像一头受伤的野兽。
“你走。”我说,声音轻得我自己都快听不见了。
他看着我。
“报警吧。”他说,“把我抓回去。我本来,就不该出来。”
“我不报警。”我摇摇头,“你没做什么。”
“我差点杀了你。”
“但你没有。”
我们两个,就这样在狭小的空间里对峙着。
一个,是谎言的编织者。
一个,是谎言的受害者。
我们都被这个持续了十年的谎言,困在了原地。
“你走吧。”我又说了一遍,“天亮了,就不好走了。”
他没动,只是看着我。
看了很久很久。
久到我以为他会再次扑过来,掐死我。
但他没有。
他慢慢地,转过身,手放在了门把手上。
“林荞。”他背对着我,声音很低,“你恨我吗?”
我愣住了。
他杀了人,他是罪犯。
我只是个撒谎的骗子。
我有什么资格恨他?
“我不恨你。”我说,“我只是……很抱歉。”
他沉默了片刻。
“我杀的那个女人,我女朋友。”他突然说,“她也骗了我。她跟我说她爱我,转头就跟别人上了床。”
“我发现的时候,脑子一热,就……”
他没有说下去。
但我懂了。
他恨的,是背叛。是谎言。
而我,用十年时间,给了他一次最彻底的背叛。
“我走。”他说完这两个字,拉开门,走了出去。
楼道的声控灯没有亮。
他消失在了黑暗里。
我靠着墙,慢慢地滑坐到地上。
房间里,还残留着他带来的那股肥皂和尘土的味道。
我看着那扇没有关严的门,看着门外那片深不见底的黑暗。
我没有哭。
我只是觉得很冷。
从骨头缝里透出来的冷。
第二天,我病了。
高烧,头痛,浑身酸软。
我躺在床上,像一摊烂泥。
我没有去医院,也没有吃药。
我好像在用这种方式,惩罚自己。
昏昏沉沉中,我做了很多梦。
梦见十年前的自己,坐在大学图书馆里,一笔一划地写着那封充满伪善的信。
梦见陈默在监狱里,借着昏暗的灯光,看我的信。他的脸上,是我从未见过的、带着一丝笑意的表情。
梦见他拿着一把刀,一遍一遍地问我,为什么。
我被惊醒,一身冷汗。
天已经黑了。
房间里一片死寂。
他没有再来。
我就像在等待另一只靴子落地,但这只靴子,迟迟没有动静。
他去哪了?
他身无分文,没有身份证(可能只有一张临时身份证明),没有亲人朋友。
这个繁华又冷漠的城市,有他的容身之处吗?
他会不会想不开?
或者,他会不会去报复社会?
我越想越怕,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喝了口水。
手机上,有几个未接来电,都是我妈打来的。还有几条微信,是编辑催稿的。
“荞荞,二十三章还没好吗?读者都等着呢。”
我看着屏幕上的字,觉得无比荒谬。
我的生活,还在按照它原有的轨迹,缓慢而艰难地行进着。
而陈默,那个被我从另一个世界里拽出来,又被我亲手推下悬崖的人,他的人生呢?
我鬼使神差地,打开了新闻APP。
我搜索着“出狱人员”、“伤人”、“犯罪”之类的关键词。
什么都没有。
这个城市每天都有无数的事情发生,但没有一件,是关于他的。
他就那样,悄无声息地,消失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活得像个惊弓之鸟。
一点风吹草动,都能让我心惊肉跳。
楼上邻居拖动椅子的声音,我会以为是有人在撬我的门。
外卖小哥的敲门声,会让我吓得把手机掉在地上。
我不敢出门,不敢拉开窗帘。
我把自己囚禁在这个三十平米的出租屋里。
这才是真正的监狱。
我开始写。
我没有写那本被编辑催稿的悬疑小说。
我新开了一个文档。
我开始写我和陈默的故事。
从第一封信开始。
我写下我的伪善,我的虚荣,我的孤独,我的欺骗。
我写下他的凶狠,他的沉默,他的笨拙,他的绝望。
我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虚构出来的畅销书作家林荞。
我只是我自己。
一个失败的,挣扎的,满身缺点的林荞。
我写得很快,几乎不假思索。
那些被我刻意遗忘的细节,那些被我埋在心底的情绪,像开了闸的洪水,倾泻而出。
我写到他站在我门口,问我“能进去吗”。
我写到他问我“江景呢?”。
我写到他流着泪说“我只有你”。
我写得泣不成声。
我不知道写这个有什么用。
或许,这是一种赎罪。
或许,这是一种记录。
我必须把这个故事写下来。
在我被他杀死之前。
或者,在我被我自己逼疯之前。
一个星期后,我写完了。
十万字。
不长,但耗尽了我所有的力气。
我把它发给我的编辑。
编辑很快回了电话,声音里带着一丝掩饰不住的兴奋。
“荞荞!这是什么?新故事?太牛逼了!这比你之前写的那些强一百倍!”
“真实,太真实了!这男主角,绝了!你从哪找的原型?”
我握着电话,说不出话。
“不过……”编辑话锋一转,“这结局是不是太丧了点?男主就这么走了?女主就这么等着?不行不行,得改。”
“改成什么样?”我问。
“改成……男主虽然很失望,但他被女主的善良(?)和才华(?)打动了,决定重新做人!然后他发奋图强,当上CEO,回来找女主,两个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我听着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觉得无比刺耳。
“或者,干脆黑化到底!男主由爱生恨,成了一个连环杀手,专门杀害那些欺骗感情的文艺女青年!女主一边要躲避他的追杀,一边要帮警察破案,最后亲手把他送回监狱!多带感!”
“我不改。”我说。
“什么?”
“我说,我不改。一个字都不改。”
“林荞你疯了?这么好的题材,你不考虑市场吗?读者就喜欢看爽文,喜欢看逆袭,喜欢看追妻火葬场!你这么写,谁看啊?”
“那就没人看好了。”
我说完,挂了电话。
我把文档里的故事,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然后,我把它发在了我的微博上。
我的微博有几千个粉丝,大多是僵尸粉。
我没指望有谁会看。
我只是想,给这个故事,找一个出口。
也给我自己,找一个出口。
做完这一切,我像是被抽空了所有力气,倒在床上,沉沉睡去。
我以为,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
没想到,三天后,我的故事,火了。
不知道是哪个营销号,截取了其中的片段,配上了一个耸人听闻的标题——《我给死刑犯当了十年笔友,他出狱后,第一件事就是来找我》。
转发,评论,像病毒一样扩散。
我的微博粉丝数,一夜之间涨了十万。
私信箱爆炸了。
有人骂我圣母婊,说我活该被骗,活该被杀。
“杀人犯也同情?你脑子有坑吧?”
“骗子配杀人犯,天生一对,赶紧锁死!”
有人骂陈默是垃圾,是,就不该从监狱里放出来。
“这种人就该一辈子待在里面,出来也是祸害社会!”
“还想杀人?狗改不了吃屎!”
也有人,很少的一部分人,在我的故事里,看到了别的东西。
“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心疼那个男的。”
“女主也没错吧,谁的生活不是一地鸡毛呢?谁不想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呢?”
“这个故事太真实了,真实得让人难受。”
我看着那些评论,像在看一场与我无关的闹剧。
他们讨论着林荞和陈默,就像在讨论两个纸片人。
他们不知道,这背后,是两个活生生的人,正在经历着怎样的煎熬。
我的电话又响了。
是我的编辑。
“我的姑奶奶!你火了你知道吗!你现在是微博上最火的作家!”
“赶紧的,把故事扩写一下,加点戏剧冲突,咱们马上出版!我保证让你一书封神!”
“还有,好几家影视公司联系我了,要买你这个故事的版权!价钱好商量!”
我听着他兴奋的声音,只觉得一阵眩晕。
出版?影视化?
把我和陈默的故事,变成商品,贩卖给大众?
让演员来扮演我,扮演陈默?
在精心布置的、能看到假江景的样板间里,上演那场绝望的对峙?
不。
我不能。
“我不卖。”我说。
“你说什么?林荞你是不是烧糊涂了?这可是你一飞冲天的机会!”
“我说了,我不卖。”
“为什么啊!”
“因为,这是真的。”我说,“他也是真的。”
电话那头沉默了。
过了很久,编辑才叹了口气。
“荞荞,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但你听我说,你把故事写出来,发出来,它就不再是你一个人的了。”
“你救不了他,也救不了你自己。”
“但你的故事,或许能让一些人,看到一些东西。这就够了。”
我挂了电话,瘫在椅子上。
编辑的话,像一把锤子,敲在我心上。
我救不了他。
是的,我救不了他。
我甚至不知道他现在是死是活。
就在这时,我的手机震了一下。
是一条微博私信。
一个陌生的,没有任何头像和动态的账号。
只有一句话。
“我看到你写的故事了。”
我的心脏,瞬间停止了跳动。
我死死地盯着那行字,手指颤抖着,一个字一个字地打过去。
“是你吗?”
那边很快回复了。
“是我。”
陈默。
他还活着。
他看到了。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他会怎么想?
他会觉得我是在消费他,是在利用他的痛苦来博取同情和名利吗?
他会更加恨我吗?
“你在哪?”我问。
“一个网吧。”
“你……还好吗?”
“不好。”
我的心又沉了下去。
“钱花完了。没地方去。”
“我来找你。”我几乎是脱口而出,“你把地址给我。”
那边沉默了。
漫长的沉默。
就在我以为他不会再回复的时候,他发来一个定位。
城中村的一家黑网吧。
离我这里,有二十多公里。
“你别来。”他又发来一条,“我就是想跟你说一声。”
“说什么?”
“你写得……挺好的。”
“比你之前编的那些,好多了。”
“还有,别卖。别让他们,把我也变成假的。”
我看着那几行字,眼泪再也控制不住,砸在手机屏幕上。
“等我。”
我回了两个字,抓起外套和钱包,冲出了门。
我十年来,第一次跑得这么快。
我跑下楼,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
“师傅,去这个地址,麻烦快点!”
司机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导航,皱了皱眉。
“姑娘,那地方乱得很,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去那干嘛?”
“我找人。”
“找谁也不能去那啊,那都是些……”司机没说下去,摇了摇头,发动了车子。
车子在城市的夜色里穿行。
窗外,是璀璨的霓虹,是高耸的楼宇,是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
这是我曾经在信里,为陈默描绘过的世界。
一个虚假的,繁华的世界。
而现在,我要去的,是这个世界的背面。
是那些被光照不到的,阴暗的,潮湿的角落。
那里,才是真实。
车子开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在一个狭窄的巷子口停下。
“进不去了,姑娘,你自己走进去吧。”司机说,“小心点啊。”
我付了钱,下了车。
一股混杂着油烟、垃圾和下水道的酸腐气味,扑面而来。
这里就是典型的城中村。
握手楼,一线天。
头顶是蜘蛛网一样纠缠不清的电线,脚下是湿滑油腻的青苔路。
两旁的店铺,大多是廉价的小吃店、发廊和手机维修铺。
网吧的招牌,在一片混乱中,闪着幽暗的红光。
“飞鱼网吧”。
我深吸一口气,走了进去。
网吧里烟雾缭绕,空气污浊。
键盘的敲击声,鼠标的点击声,游戏里的嘶吼声,混合成一片嘈杂的交响乐。
大部分都是年轻的男孩,一脸疲惫地对着屏幕。
也有几个中年男人,一边抽烟,一边看着电影。
我一眼就看到了陈默。
他坐在最角落的位置,背对着门口。
他还是穿着那身蓝白色的运动服,在这片昏暗里,像一个孤零零的标记。
他的面前,没有开游戏,也没有看电影。
屏幕上,是我微博的页面。
他正在看那些评论。
一条一条地,看得极其认真。
我走到他身后,轻轻地叫了一声。
“陈默。”
他身子一僵,没有回头。
“你来干什么?”他问,声音沙哑。
“我来找你。”
“我说了别来。”
“我怕你跑了。”
他终于慢慢地转过头。
几天不见,他好像又瘦了一圈。眼窝更深了,下巴上冒出了青色的胡茬。
他看着我,眼神里,没有了那天的愤怒和绝望。
只剩下一种,被掏空了的疲惫。
“我能跑到哪去?”他自嘲地笑了笑,“我连一张身份证都没有。”
“跟我走。”我说。
“去哪?”
“回我家。”
他愣住了,看着我,像在听一个天方夜谭。
“你疯了?”他说,“你不怕我?”
“怕。”我点点头,“但我更怕……再也见不到你。”
这句话,我说得很小声,但很坚定。
他沉默了。
网吧里很吵,但我们之间,却安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呼吸。
“走吧。”我伸出手,“我带你回家。”
他看着我伸出的手,迟疑了很久。
最终,他还是站了起来。
他比我高出一个头还多。
站在我面前,像一座沉默的山。
我们一前一后地走出网吧。
外面的风很凉,吹散了网吧里那股令人窒息的味道。
我们谁都没有说话。
我带他上了回程的出租车。
他坐在我旁边,身体绷得很紧,尽量不碰到我。
像一只受了伤,对所有人都保持警惕的野兽。
回到我的出租屋。
我打开灯,房间里还是那天的样子,一片狼藉。
他站在门口,没有进来。
“进来吧。”我说,“这里……就是我家。”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进来。
我给他找了一双拖鞋,是我前男友留下的,他一直没带走。
“你先洗个澡吧,浴室在那边。衣服……我等下给你找找。”
我翻箱倒柜,找出几件我爸来我这住时留下的旧衣服。有点大,但至少是干净的。
他拿着衣服,走进了浴室。
很快,里面传来哗哗的水声。
我站在客厅里,听着水声,心里五味杂陈。
我到底在干什么?
我把一个差点杀了我的人,带回了家。
一个刚出狱的,有暴力前科的杀人犯。
我一定是疯了。
可是,我看着浴室门上透出的模糊人影,却觉得,这可能是我这十年来,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
他洗了很久。
久到我以为他晕倒在里面了。
等他出来的时候,我正坐在沙发上发呆。
他换上了我爸的衣服,头发湿漉漉的,还在滴水。
洗去了那一身的尘土和疲惫,他看起来,年轻了一些。
也……更陌生了。
他不再是那个凶神恶煞的杀人犯,也不再是那个绝望的复仇者。
他只是一个,无家可归的男人。
“那个……”他有些局促地开口,“谢谢。”
“不客气。”我指了指沙发,“你先坐。”
我给他倒了杯热水。
他接过去,捧在手里,像在取暖。
“你……饿不饿?我给你下碗面?”
他点点头。
我走进那个小得可怜的厨房,烧水,煮面,打了个鸡蛋。
很简单的清汤面。
我端出来,放在他面前的茶几上。
他看着那碗面,没有动。
“怎么了?不合胃口?”
他摇摇头,拿起筷子,夹起一撮面,吹了吹,放进嘴里。
他吃得很慢,很小心。
像在品尝什么山珍海味。
吃着吃着,他的眼泪,就掉进了碗里。
一颗,一颗,悄无声息。
他没有哭出声,只是默默地流着泪,一口一口地,把那碗面吃完了。
连汤都喝得干干净净。
我坐在他对面,看着他,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又酸又胀。
“好吃吗?”我问。
他点点头,放下碗,用手背抹了抹眼睛。
“我十年没吃过……人做的饭了。”他说。
那一刻,我所有的恐惧,委屈,愧疚,都烟消云散了。
我只剩下,满心的怜悯。
那天晚上,他睡在沙发上。
我把唯一的被子给了他。
我躺在床上,听着客厅里传来他平稳的呼吸声,一夜无眠。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像一场不真实的梦。
陈默,就在我的出租屋里,住了下来。
他很安静,大部分时间,都只是坐在沙发上,看着窗外。
窗外没有什么江景,只有对面楼房斑驳的墙壁,和晾晒着的,五颜六色的衣物。
但他看得津津有味。
他会帮我做家务。
拖地,洗衣,收拾房间。
他干得很仔细,比我这个主人还要上心。
没过几天,我那个狗窝一样的出租屋,就变得窗明几净,井井有条。
他话很少,我们一天也说不了几句话。
但我觉得很安心。
好像这个狭小的空间里,多了一个人,就多了一堵墙,能帮我抵挡外面世界的风风雨雨。
我的编辑又给我打了好几次电话,劝我卖掉版权。
我都拒绝了。
我告诉他,我已经不写了。
我确实不写了。
我每天,就是和陈默一起,待在这个小房子里。
我们一起吃饭。
他会去楼下的菜市场买菜,很便宜的青菜和豆腐。
然后回来,在那个小厨房里,叮叮当当地,做出一两道家常菜。
他的手艺很一般,但比我做的,好吃多了。
我们一起看电视。
他什么都看,新闻,电视剧,综艺。
看到搞笑的地方,他会扯着嘴角,露出一个很难看的笑容。
看到感人的地方,他会默默地转过头去。
我开始觉得,他不是什么杀人犯,也不是什么复仇者。
他只是一个,和这个世界脱节了十年的人。
他在努力地,一点一点地,重新认识这个世界。
有一天,房东王姐来收水费。
她一进门,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陈默。
“哟,荞荞,这是你男朋友啊?”王姐一脸八卦地看着他,“长得挺精神的嘛!在哪发财啊?”
陈默站起来,有些手足无措。
“他……他是我表哥,从老家来找工作的。”我赶紧解释。
“哦,表哥啊。”王姐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找着工作没啊?要不要王姐给你介绍个?我们小区保安队还缺人呢,一个月三千,包吃住。”
“谢谢王姐,我们自己找。”
打发走王姐,我看着陈默。
“对不起。”我说。
“没事。”他摇摇头,“她说得对,我该去找个工作。”
“不急。”
“不行。”他很固执,“我不能一直白吃白住你的。”
第二天,他就出门了。
他没有学历,没有经验,没有身份证。
他能找到什么工作?
他去了工地,人家嫌他太瘦。
他去了餐厅,人家嫌他没健康证。
他一连找了好几天,都一无所获。
每天回来,都带着一身的疲惫和失望。
但他从不跟我说。
只是一个人,默默地坐在沙发上,抽着我买给他的,最便宜的烟。
我看着他日渐消沉下去的背影,心里很难受。
我想帮他,却不知道从何帮起。
那天晚上,我正在电脑前修改我的那篇小说——现在,我已经决定要把它出版了。
陈默走过来,站在我身后。
“你写的,是我们的事?”他问。
“嗯。”
“最后……怎么样了?”
“我还没想好。”
他沉默了片刻。
“林荞,”他说,“把我写死吧。”
我猛地回头看他。
“在你的故事里,让我那天晚上,就杀了你。”
“或者,让我被警察抓走,再次被判死刑。”
“这才是……我应得的结局。”
他的眼睛里,一片死寂。
“不。”我摇摇头,“那不是结局。”
“那什么是结局?”
“我不知道。”我说,“但我知道,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我关掉电脑,站起来,看着他。
“陈默,你听着。”
“你没有杀我。你也没有再去犯罪。”
“你只是,想活下去。这没有错。”
“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你不能一辈子,都背着那个十字架。”
他看着我,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却没说出来。
“明天,我带你去个地方。”我说。
第二天,我带他去了派出所。
他站在派出所门口,脸色发白,死活不肯进去。
“你……你要干什么?”
“给你办身份证。”我说。
我拉着他,走了进去。
我找到了户籍科的民警,把他的情况,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
包括他的刑满释放证明,也包括他现在无家可归的窘境。
民警是个很和善的大姐。
她听完后,看了看陈默,又看了看我。
“姑娘,你胆子可真大。”她说。
然后,她开始按照流程,给他办理手续。
拍照,按指纹。
当陈默站在那块蓝色的背景布前,看着镜头时,我突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他终于,要重新拥有一个合法的身份了。
他终于,可以作为一个普通人,站在这片土地上了。
从派出所出来,阳光很好。
陈默拿着那张临时身份证的回执单,手在微微发抖。
“林荞。”他叫我。
“嗯?”
“谢谢你。”
“别跟我说谢谢。”我说,“这是你应得的。”
他没再说话,只是把那张薄薄的纸,小心翼翼地,折好,放进了口袋。
像是在收藏一件稀世珍宝。
有了临时身份证,陈默很快找到了一份工作。
在一个洗车行,给人洗车。
很累,很脏,工资也不高。
但他干得很起劲。
每天下班回来,虽然累得话都不想说,但眼睛里,开始有了光。
他把第一个月的工资,一分不少地,都给了我。
一共三千二百块。
皱巴巴的,还带着一股洗车液的味道。
“我只有这么多了。”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房租,水电,伙食费……肯定不够。”
我没要。
“你自己留着吧。”我说,“你需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
“不行,我不能白住。”他很坚持。
我们推来推去,最后,我收下了一半。
“算你交的房租。”我说。
他这才笑了。
还是那种很难看的,扯动嘴角的笑。
但我觉得,那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笑容。
生活,好像就这么,走上了正轨。
他上班,我写作。
我们像一对最普通的合租室友,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
我的小说,也和出版社签了合同。
编辑没有再逼我改结局。
她说:“就这样吧。真实,才有力量。”
书的封面,是我设计的。
一片深邃的蓝色,上面,有一行白色的小字。
“我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与世界和解。”
书出版后,卖得很好。
我拿到第一笔稿费的那天,请陈默去吃了顿好的。
不是什么大饭店,就是楼下的一家川菜馆。
我们点了几个菜,要了两瓶啤酒。
“祝贺你。”他举起酒杯,对我说。
“也祝贺你。”我笑着,和他碰了一下杯。
我们聊了很多。
聊我的小说,聊他的工作。
聊这个城市的房价,聊楼下那只总来讨食的流浪猫。
我们没有再提过去。
那些沉重的,黑暗的,不堪回首的往事。
就让它们,都留在那个故事里吧。
吃完饭,我们慢慢地往回走。
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林荞。”他突然开口。
“嗯?”
“等我攒够了钱,我就搬出去。”
我的脚步,顿了一下。
“为什么?”
“我不能……总赖着你。”他说,眼神有些躲闪,“这对你名声不好。”
我的名声?
我一个把杀人犯带回家同居的女人,还有什么名声可言?
“我不在乎。”我说。
“我在乎。”
他转过头,看着我,路灯的光,在他眼睛里跳动。
“你是个好姑娘,林荞。”
“你不该被我这样的人拖累。”
“你应该有更好的生活。找个好男人,结婚,生子。就像……就像你当初在信里写的那样。”
我的心,像被针扎了一下。
原来,他还是没有忘。
那个完美的,虚假的林荞,依然像一根刺,扎在他心里。
也扎在我心里。
“如果……”我看着他,鼓起我所有的勇气,“如果我说,我不想找什么好男人呢?”
“如果我说,我现在的生话,就很好呢?”
他愣住了,怔怔地看着我。
“陈默,”我一字一句地说,“你不用搬走。”
“因为这里,也是你的家。”
他没有回答我。
只是看着我,眼眶,一点一点地,红了。
那天晚上之后,他没有再提搬走的事。
我们的生活,还在继续。
春天的时候,我的第二本书也出版了。
反响依然很好。
我用稿费,在同一个小区,租了一套大一点的房子。
两室一厅。
我们搬家那天,王姐还来帮忙。
她看着陈默忙里忙外,扛着最重的箱子,悄悄把我拉到一边。
“荞荞,你这表哥,人真实在。”
我笑了笑,没解释。
新的家,有了一个小小的阳台。
我买了很多花,把阳台装点得满满当当。
陈默下班回来,就喜欢搬个小马扎,坐在阳台抽烟。
他看着那些花,一看就是半天。
有一天,我走过去,递给他一瓶啤酒。
“在想什么?”
“没什么。”他接过啤酒,喝了一口,“就是觉得……不真实。”
“什么不真实?”
“现在的生活。”他说,“有房子住,有工作干,有饭吃。还有……你。”
他转头看着我。
“我有时候觉得,我还在做梦。”
“这不是梦。”我坐在他旁边,“这是真的。”
我们看着远方,城市的灯火,在我们脚下,连成一片星海。
“林荞。”
“嗯?”
“我那天来找你,真的想过要杀了你。”
“我知道。”
“但我也想过,杀了你之后,我就从你家窗户跳下去。”
“我知道。”
“我恨你的谎言,因为它给了我希望。”
“但我也感谢你的谎言,因为它让我……活了下来。”
他伸出手,轻轻地,握住了我的手。
他的手,很粗糙,掌心全是老茧。
但很温暖。
“所以,林荞,”他看着我,眼神是我从未见过的认真和温柔,“我们之间,扯平了。”
我看着他,眼泪流了下来。
这一次,不是因为害怕,也不是因为愧疚。
而是因为,一种难以言喻的,巨大的幸福感。
我反手,握紧了他的手。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扯平了。”
我给一个死刑犯写了十年信。
他出狱后,第一件事,是来杀我。
但他没有。
他只是,杀死了那个被谎言困住的,过去的我。
然后,给了我一个,全新的,真实的未来。
而我,也给了他一个,可以被称为“家”的地方。
我想,这大概,就是我们故事,最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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