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
11月11日,赤峰市松山区联合调查组通报称,近日,针对网民在网络平台反映“因网上传播免费采收白菜信息,致使自己菜地的白菜被他人采收”的问题,松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已经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后续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发布。
图源:今日松山公众号
此前,一条“白菜免费”的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导致内蒙古赤峰一菜地承包者近200亩白菜被闻讯而来的人群“免费采摘”,损失严重,相关话题也登上热搜。
据媒体报道,菜地承包者李先生说,经初步估算,被采摘白菜面积约200亩,按每亩损失5000元来算,总损失接近100万元。
图源 视频截图
不免费的白菜“被免费”了,谁来负起责任?潮新闻记者就此采访了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松涛律师。
陈松涛表示,在这起事件中,最开始传播不实的“免费采收白菜”信息从而导致承包者巨额损失的主体,需要被行政处罚。他指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此外,陈松涛指出,听信网络说法前往菜地“免费采摘”白菜的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前去采摘的,如果数量巨大,涉嫌盗窃。需要注意,聚众采摘不是免责的理由,法不责众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他表示,类似“网传免费采收”引发的财产纠纷事件,其实裁判思路很简单,即“谁做的事情谁来承担责任”,关键在于证据。“菜地承包者李先生可以起诉散播谣言的主体和采摘白菜的人,要求赔偿。但这类事情最大的难处在于很难搜集证据,比如每个采摘者的身份信息和采摘数量都非常难确定。”
潮新闻 记者 肖暖暖
责任编辑:袁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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