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邮法院在一起饲料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采取“活禽抵债”方式,既保障了申请人权益,也为被执行人纾解了困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3年,饲料销售商张某某经朋友介绍向养殖户李某某供货后,李某某迟迟未支付共计36000余元的货款。多次催讨未果,张某某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支持了张某某的诉讼请求,但法律文书生效后,李某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首次上门时,李某某指着围栏中尚未达到出售标准的鹅群,请求宽限时日,承诺待鹅长成出售后立即还款。考虑到鹅的正常生长周期和市场价格因素,并在征得申请人张某某同意后,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给予了李某某一定的履行宽限期。
然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见执行款。执行团队第二次前往养殖场,面对为何仍未履行的质问,李某某言辞闪烁。执行干警随即从法理与情理出发,向其阐明拖欠货款对申请人经营造成的压力,强调遵守承诺及履行生效判决的严肃性。
![]()
在干警的劝导下,李某某主动提出,用一批已长成、符合出售标准的鹅抵偿部分货款,剩余货款等鹅成熟再给付。鉴于鹅属于活体生产资料,且李某某提出的抵偿价格与市场行情相符,申请人张某某对此方案表示认可。
![]()
由于这批鹅散养在田间地头,李某某主动协助抓捕和装运。在其引导与配合下,申请人、执行干警共同将五十只鹅顺利围拢并交付。经双方确认,该批鹅作价5400元用于抵偿部分债务,并就剩余款项的履行方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此举既部分兑现了申请人的债权,也为被执行人的养殖场保留了持续经营的空间。李某某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接受,申请人对此次灵活的执行方式也感到满意。
接下来,高邮法院将继续深化“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法,努力以更有速度、更具精度、更富温度的司法举措,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平正义。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