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公告,对群众举报的“内蒙古民控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18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和“内蒙古民泰新能源有限公司2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涉嫌倒卖指标问题作出处理决定。经查,两项目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目前已被正式终止,相应储能建设指标由自治区能源局收回。
根据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查,上述项目业主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与相关企业签订股份出卖及投资主体变更协议,变相转让项目开发权,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包头卜尔汉图宝丰150万千瓦/900万千瓦时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拆分方案的复函》(内能源电力函〔2025〕1061号)等相关政策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在公告中强调,独立新型储能项目是推动能源结构转型、保障电网稳定运行的重要举措,严禁任何形式的指标倒卖和投机行为。此次严肃处理,体现了自治区对储能行业规范发展的高度重视,也对潜在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据了解,此次被终止的两个项目总规模达50万千瓦/300万千瓦时,是自治区储能示范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内蒙古能源局将持续加强储能项目全过程监管,坚决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储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内蒙古民控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是一家以从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由内蒙古民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控股,控股比例为100%。
内蒙古民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是一家以从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由内蒙古民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控股,控股比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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