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发布两起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旗下分公司被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罚原因均是隐瞒重要事实的文件、资料。罚款金额合计达75万元。
两家公司失信行为事项均为“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文件、资料”;
1、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葫芦岛供电公司,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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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建昌县供电分公司,罚款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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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网辽宁省电力官网介绍,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建设运营辽宁电网为核心业务,供电营业区域覆盖全省。公司本部设21个部门(含调控中心),下属34家单位,全口径用工5.94万人。
截至2024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475.58亿元、同比增长6.93%,售电量2250.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2%,营业收入1397.77亿元、同比增长0.34%,利润总额4.50亿元。
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大型供电企业,担负着葫芦岛市一市、二县、三区1.04万平方公里、270.3万人口的供电任务。公司设有职能部室12个,业务实施机构14个,其他机构5个,下辖5个县公司。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有职工1894人。
建昌县,隶属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位于葫芦岛市西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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