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李颖
实习生 陈茜
诗经有云:“南有嘉鱼,烝然罩罩。”湖北嘉鱼,依江而兴、因水得名,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
2024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走进咸宁市嘉鱼县潘家湾镇的十里蔬菜长廊,与乡亲们亲切交谈,指出“我们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并强调“乡村振兴首先要靠产业”。
在这片希望的田野上,嘉鱼县检察院用检察履职精准护航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绘就乡村振兴新画卷。
数据显示,2024年11月以来,该院共办理村居环境整治案件16件,清理固废垃圾400余吨;综合运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机制促成涉农案件当事人和解18件,帮助农户追回赔偿款130余万元;为生活陷入困境的农村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余元,以法治力量护航美丽乡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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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是鱼米之乡
守护“鱼米之乡”生态底色
嘉鱼,坐拥109.6公里长江黄金水道,农用地占比超四成,水域面积占三成,是名副其实的全省蔬菜水产保供基地。这片水土丰饶的土地,不仅孕育了丰硕物产,也承载着乡村振兴的绿色希望。
今年10月19日,嘉鱼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再次走进护县洲村。村委干部欣喜地介绍起龙某的新变化:“他现在每周都主动到江边巡逻,把村里编印的水产资源保护宣传册分发给村民,看到有人想下水捕捞,还会上前耐心劝阻。”
从昔日的非法捕捞者,转身成为水产资源守护人,龙某的转变令检察官倍感欣慰。2024年9月初,龙某在长江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嘉鱼段——护县洲水域使用禁用地笼捕鱼,被公安机关查获。案件移送嘉鱼县检察院后,检察官审查认为,龙某系初犯、渔获物较少且认罪认罚态度良好,依法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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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宣告现场
为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2024年11月29日上午,嘉鱼县检察院将不起诉公开宣告现场“搬”到了龙某所在的村委会。该院副检察长李多锐与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共同走进鱼岳镇护县洲村村委会,用乡亲们听得懂的语言讲解长江禁渔政策与非法捕捞危害,并现场答疑解惑。龙某当场悔过:“再也不去长江捕鱼了,还要加入保护队伍,为子孙后代守好水产资源!”
“对于情节较轻的案件,通过不起诉公开宣告、检察听证等方式,把法治课堂送到群众身边,有助于引导大家走出‘靠水吃水’的传统认知误区,推动基层治理迈向更高水平。”李多锐介绍,今年以来,该院已深入农村开展各类普法宣传18场,让法治意识在乡村落地生根。
视线从水面转向沃野。作为与山东寿光齐名的蔬菜大县,“蔬菜长廊”是嘉鱼闪亮的农业名片。
今年5月,嘉鱼县检察院部署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主动对接行政机关部门摸排底数,立案办理非法占用耕地公益诉讼案件3件,共督促挽回、复垦耕地68.01亩;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展开调查,针对灌溉系统淤堵和面源污染等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属地政府整治支渠11条、清理沟渠30余公里,改善灌溉面积6000余亩,有力夯实蔬菜产业根基。
绘就美丽乡村新画卷
11月的潘家湾镇,是丰收的是忙碌的,滚圆翠绿的包菜、甘蓝等待着被采收,菜农们忙碌的身影织就一幅美丽乡村新画卷。
“经过整修,现在这段路的路况有较大程度的改善,正赶上包菜丰收,大大提高了运输效率,同时也提升了安全系数,大家走起来更放心了。”10月底,面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湖北省人大代表、潘家湾镇肖家洲村党总支书记蔡建红欣喜地分享着变化。
蔡建红所说的,正是杨家咀至龙坎湖村的“四好农村路”。今年3月底,嘉鱼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这条全长5.64公里的蔬菜运输“主动脉”竟有多处坑洼塌陷,交叉路口缺乏警示标志,安全隐患突出,不仅影响村民出行,更制约着蔬菜外销,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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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平安出行
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迅速行动,组织相关行政单位、人民监督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召开座谈会,凝聚治理共识,并依法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整改落实。6月初,行政机关投入40余万元对严重破损路段进行挖补修复,在关键路口安装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为菜农筑起一道“平安防线”。
以此为契机,嘉鱼县检察院将“点”上整改推向“面”上治理。经半年摸排,对6条村级公路100余公里开展全面“体检”,监督整改10余处安全隐患,累积安装道口桩20余根、凸面镜2块、防护栏、爆闪灯100余个、标线2000余平方米、减速带500余米、标志牌500余块,有效完善了公路必要设施,农村公路安全网越织越密。
路好了,环境也要美。今年3月26日,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接到群众反映,潘家湾镇复兴生产队附近存在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堆放固体废物现象。检察官实地调查后,将听证会开到群众“家门口”,现场厘清责任、倾听民意。最终督促行政机关于6月初完成整改,组织干群力量清运垃圾80余吨。为守护这来之不易的整洁,当地政府为村落配备40余个垃圾箱,建立起定期巡查机制,并开展“最清洁家庭”评选,激发群众共建美丽家园的内生动力。
“经过充分的调研,我们将聚焦村居环境整治的检察建议转化为人大建议,推动县人大协同各单位开展联动治理。”嘉鱼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周绪春介绍,如今县城已设立专门垃圾场,对固体废物进行绿色处理,实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据统计,今年以来,嘉鱼县检察院通过磋商、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单位清理违法堆放生活垃圾、固废物412余吨,新增垃圾箱50余个,用法治力量扮靓美丽乡村。
传递法治温暖关怀
一条条畅通的公路,为乡村带来了生机;而一份份坚实的法治保障,则为百姓的幸福生活筑牢了根基。
今年6月初,嘉鱼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潘家湾镇部分南瓜种植户因购买的种子问题导致减产,正与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陷入纠纷,农户权益受损。了解案情后,该院迅速联动县农业农村局为农户提供法律咨询,为精准核定损失,检察官与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陪同专家深入田间地头,现场丈量种植面积,科学估算预期收益与现实收成之间的差距,并就赔偿金额多次召集农户与经销商进行沟通协调。6月23日,在检察院与农业农村局的见证下,生产商、经销商与农户三方达成和解协议,农户损失获得应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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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走访调查
“农户维权往往力不从心,检察机关的及时介入,切实保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蔡建红这样评价。据统计,今年以来,嘉鱼县检察院综合运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多元解纷机制,已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18件,妥善处理涉农信访案件17件,让法治的力量在田间地头生根发芽。
在积极帮助村民解决涉农纠纷的同时,该院还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将法治温度传递给困难群众。
2025年2月,同在县城一家餐馆务工的周某和李某因工作琐事发生争执,冲突升级致李某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件办理过程中,双方虽有意调解,却在赔偿金额上僵持不下。检察官没有简单结案,而是耐心释法说理,并邀请公安民警、人民监督员等在综治中心检察听证室召开听证会。最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但案结不是终点。考虑到李某年事已高、因案致伤且生活困难,嘉鱼县检察院主动做好矛盾化解“后半篇文章”,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他申请到司法救助金,缓解其生活困难。
“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保障他们的生活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振兴。”嘉鱼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王志敏介绍,近三年来,该院通过系统比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享受政策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农村困难群体与涉案被害人信息,持续加大救助力度,已向17名陷入困境的农村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36.6万元,用检察温情为乡村振兴注入坚实的“法治力量”。
“我们正在打造‘嘉乡检韵’品牌。”嘉鱼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恒表示,将持续围绕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开展更多小专项,做好检察服务,为农村美、农民富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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