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报:“野人小孩”和“拦婚车索要50条香烟”,都有“真相”了!
原创 李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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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1月11日)通报了两个事儿,一块儿说。
先说“野人小孩”。
11月11日,有了新的进展。
通报没有“官话”,文风细腻而柔软,像一篇温暖的“新闻故事”。
中心思想是:“野人小孩”,不是“野人”,很正常。
通报很长,总结了一个省流版:
① 工作组安排了14名工作人员参与调查,很重视。
画外音:调查工作开展情况,正常。
② 孩子身体、智力没有大问题,已习惯穿衣服、喜欢和他人交流玩耍。
画外音:孩子的智力,正常。
③ 经过DNA鉴定,确认孩子是亲生,不是捡的或买的。
画外音:孩子的出身和来历,正常。
④ 孩子不穿衣服是他得过湿疹,不喜欢穿衣服;喜欢在地上爬,是因为他喜欢和家里的宠物玩耍,也喜欢模仿宠物。
画外音:孩子像动物一样在地上爬,正常。
⑤ 孩子的父母没有虐待孩子,反而有点宠溺孩子,很尊重孩子的天性。
画外音:父母对孩子的养育方式,正常。
⑥ 孩子是在住所自然分娩,未取得《出生医学证明》,而且孩子父母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也一直未办理户口登记。
画外音:孩子未办理户口,正常。
⑦ 孩子的父母家境不错,无邪教相关接触史,没有通过网络进行非法牟利……
画外音:孩子的父母,正常。
一切正常,平安无事。
人家的孩子是正常的,人家的家长也是正常的,瓜众都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当地政府很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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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虽“正常”,但影响不好,当地政府针对孩子的父母监护职责履行失当问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成立了由镇党委、民政、妇联、司法、妇幼等部门组成的家庭教育暨志愿服务指导专班,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对这个家庭进行持续帮助引导。
政府的工作做得细致、周到。
瓜众们就不要掺乎了,别再影响人家的“正常”生活。
再说网传河北廊坊“拦婚车遭索50条烟”问题。
11月11日,也通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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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说,拦婚车是胡某某、殷某某等6人,他们以“道喜”为名索要9条香烟,“未指定香烟品牌”。
公安机关已视情节轻重依法对拦婚车人员胡某某、殷某某等6人给予行政处罚、批评教育处理。
网传索要50条香烟,系接亲车队司机宋某某误传,公安机关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网友们又炸锅了。
“批评教育”好理解,“行政处罚”有点模糊。
公安部门的行政处罚种类主要包括名誉罚(警告、通报批评)、财产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资格罚(暂扣/吊销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行为罚(限制从业、责令停产停业)及人身罚(行政拘留)。
这里的“行政处罚”,属于哪一类?
胡某某、殷某某等6人,谁受到的是“行政处罚”,谁受到的是“批评教育”?
还有一点,接亲车队司机宋某某误传“索要50条香烟”,也受到了批评教育。
不评论,接受吧!
有网友问:如果是抢劫罪,抢劫900元和抢劫5000元,量刑上差别大吗?
强行拦截婚车索要财物,为什么不是“敲诈勒索”“寻衅滋事”?
呵呵,相信法律嘛。
我们都是普通公民,也是吃瓜群众,对于上述两件事的调查结果,一定要表示尊重与理解。
如有意见,就保留着自己消化吧!
(来源:央视新闻,湖北日报,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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