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晚间,中环环保(300692)发布公告,公司今日收到张伯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辰投资”)、北京鼎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北京鼎垣”)及嘉兴鼎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嘉兴鼎康”)通知,张伯中先生、中辰投资向北京鼎垣、嘉兴鼎康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至此,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北京鼎垣,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刘杨先生。
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0日,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伯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北京鼎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嘉兴鼎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张伯中先生将其持有的16,391,359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8407%1)转让给嘉兴鼎康,中辰投资将其持有的8,355,863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9579%)转让给嘉兴鼎康,中辰投资将其持有的45,794,137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7303%)转让给北京鼎垣,转让股份合计为70,541,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289%),股份转让单价约为8.48元/股,转让对价合计为598,215,916元。
为了维护和确保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制权稳定,张伯中先生在《股份转让协议》中承诺并保证: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在受让方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期间,其不通过任何方式、单独或共同谋求或协助他人谋取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在其个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其不可撤销地放弃个人持有的公司19,174,075股的表决权。
公告称,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北京鼎垣、嘉兴鼎康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向共管账户支付了本次交易总价的50%的股份转让款,与前期披露的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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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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