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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13项具体措施,旨在破除隐性壁垒、拓宽投资空间,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扩大市场准入、打通运营堵点、强化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13项针对性举措。
这一被业内称为“民间投资13条”的政策文件,聚焦民间投资的核心关切,通过破除隐性壁垒、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核电、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重大领域。
拓宽民间投资空间
《若干措施》在扩大市场准入方面打出政策“组合拳”。
针对长期以来民间资本难以进入的重点领域,文件明确提出,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等基础设施项目,应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
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徐玉德表示,重大项目具有引领带动作用,是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关键所在。明确重大项目持股要求,将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投资积极性和比较优势。
此外,《若干措施》还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兴领域建设,在商业航天频率许可、发射审批过程中,一视同仁对待民间投资项目。
《若干措施》致力于解决招投标中的隐性歧视问题,明确规定严禁对民营企业违规设置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强制加入协会等附加条件。
坚决取消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历史业绩、资质等不合理要求。
在政府采购支持方面,文件要求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严格按规定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鼓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预留份额。
在运营权益保障方面,《若干措施》要求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的监管,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运行、油气管网设施使用、运力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拓宽民间投资渠道
在创新支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文件还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第三方服务商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打通产业链供应链数据堵点,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支持更多民营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升级改造。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徐玉德指出,加快数字化转型是各行各业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打通产业链数据堵点可改善上下游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基础。
在强化要素保障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重要行业、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文件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全面准确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制度,满足民营企业合理信贷需求。
在直接融资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持续落实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融资室主任李泽正表示,通过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可以促进资金支持政策直达基层、落实落细。
政策环境肯定会越来越好,市场环境也会在波动中向好,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马彬表示。在这一背景下,我国民间投资将继续发挥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作用。
随着13条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民间资本将迎来更广阔的投资空间和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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