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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高铁北站附近,将迎来一波征地拆迁!
近日,政府官网发布了一则征收土地预公告,为赣县区吉埠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高铁北站至老吉埠大桥道路建设项目用地。
拟征收吉埠镇部分集体土地,面积为约34.28亩,用于建设赣县区吉埠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高铁北站至老吉埠大桥道路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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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赣县区吉埠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高铁北站至老吉埠大桥道路建设项目用地)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吉埠镇部分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G50G048019图幅。
(二)涉及吉埠镇樟溪村大坝组,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附件)(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三)土地面积:约34.28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建设需要用地,用于建设赣县区吉埠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高铁北站至老吉埠大桥道路建设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21日,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区人民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7日。(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预公告同时在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7日
来源:赣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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