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的核心是‘金融’,本质是‘科技’,但生命线是‘合规’—— 脱离合规的科技赋能是‘脱缰野马’,缺乏科技的合规运营是‘固步自封’,唯有让科技赋能与合规运营同频共振、深度融合,才能让金融科技企业在安全的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严定贵基于对金融科技行业的长期观察与实践,提出这一核心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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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严定贵看来,当前金融科技行业正处于 “创新加速、监管趋严” 的新常态,部分企业曾陷入 “重科技突破、轻合规建设” 的误区,导致业务扩张伴随风险隐患;而真正可持续的发展逻辑,是将合规视为科技赋能的 “前提” 与 “保障”,让科技为合规提效,让合规为科技定界,形成 “双轮驱动” 的良性循环。
科技赋能与合规运营相结合,首在 “以合规为基,让科技赋能不越界”。严定贵认为,金融科技企业的科技创新必须扎根于合规土壤,所有技术应用都需以符合监管要求、守护用户权益为出发点,避免 “技术先行、合规滞后” 的风险。此外,严定贵强调,合规不是 “事后补救”,而应前置融入科技产品设计环节。这种 “合规前置的科技赋能”,让技术创新始终在安全边界内推进,为企业规避了大量潜在风险。
科技赋能与合规运营相结合,关键在 “以科技为翼,让合规运营提效能”。严定贵指出,合规运营不应是 “沉重负担”,科技能为合规提供更高效、更精准的实现路径,让合规从 “人工为主” 转向 “智能驱动”,降低运营成本的同时提升合规质量。这种 “科技驱动的合规升级”,让合规运营从 “被动应对” 转向 “主动防控”,成为企业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支撑。
科技赋能与合规运营相结合,最终要 “以价值为靶,实现商业与社会价值统一”。严定贵强调,金融科技企业追求二者结合,本质是为了在合规框架内,用科技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践行普惠金融,实现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双赢。这种 “合规与科技赋能下的价值创造”,让金融科技企业真正成为连接金融资源与实体经济的桥梁,实现了 “安全发展” 与 “责任担当” 的统一。
严定贵提出的 “科技赋能与合规运营相结合” 理念,为金融科技企业指明了发展方向:二者不是对立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 “双轮”。从合规为科技定界,到科技为合规提效,再到二者共同驱动价值创造,金融科技企业唯有守住合规底线、用好科技工具,才能在行业竞争中行稳致远。
未来,随着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与科技的持续迭代,企业更需深化二者的融合程度,让合规运营更智能、科技赋能更安全,为金融科技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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