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信华诚科技有限公司是由宣汉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河北籍李凤彬等股东先期投资2.6亿元建设的一座大型化工企业。正当风生水起之时,当地个别领导干部、公安干警与当地几个小股东、社会势力相勾连,采用违法立案、挂案、堵企业大门、打人等恶劣手段,驱逐河北主要投资人,并擅自改变企业经营模式,不仅造成企业资产流失、偷税漏税黑洞,也给河北大股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滥用职权警力与当地小股东和社会势力联手,将主要投资人驱逐厂外
该公司坐落在普光化工产业园内,于2021年1月投产,年产不溶性硫磺3万吨、液硫3万吨,产值3.2亿元,利税5000万元,为当地解决就业230余人。
公司在成立之初确定,河北籍股东占76.6425 %的股份,其余小部分股份由四川籍代表梁信嘉、吴尚明等持有。河北籍李凤彬任董事长,四川籍梁信嘉任总经理。到2021年底,梁信嘉、吴尚明在县公安局机关书记曹先贵(违法,已被停职)、产业园管委办主任王洪模(建厂时他就利用职权强行要求让他侄子王涛担任监事长、要求以假投标形式把承包工程给他同学吴尚明,实际收支资金由王背后管理)等人支持下,开始制造事端,组织社会闲散人员采取封厂门、围堵车辆等手段,阻止河北籍股东进厂。普光镇派出所干警到现场给地方势力提供支持,强行把董事长李凤彬专车钥匙夺过来交给四川籍小股东刘志强,并将河北籍人员驱离厂区。
干警干扰股东大会,为不法分子站台
2022年3月18日,公司在达州凤凰酒店召开股东大会,梁信嘉、吴尚明、刘志强等四川籍小股东代表带领20多名社会人员采取谩骂、推搡等方式大闹会场。同时,曹先贵带领20多名干警也来到现场,而后他直接冲进会场质问董事长李凤彬和法定代表人陀忠芳:“你们有什么权力召开股东会?”、“我可以把你们都发展成犯罪嫌疑人”。由于他们相互配合捣乱,致使会议无法进行。
干警包庇凶手毁灭现场打人证据
2022年5月17日,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更换总经理工作交接。梁信嘉、吴尚明、刘志强及社会朱易刚等30多人,堵在公司门口阻挡交接工作,梁信嘉的外甥刘利利用扇耳光、脚踹等方式殴打即将上任的总经理李文霞和财务总监黄鹏。曹先贵、普光派出所长李洪印等民警又‘及时’到场,不问事情缘由,先没收了河北籍股东人员的手机,并勒令全部删除现场录的视频证据,还将牛丙彦和现场录像人员强行带上警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最后刘利打人事件不了了之。
河北籍管理团队进厂需经局主要领导批准才行
2022年10月 10日,股东大会选出的新任公司管理团队接收工作。上午8点,梁信嘉、吴尚明、朱易刚儿子,梁信友等人和派出所李洪印等3名民警先后闯进李凤彬办公室,以防疫登记为由,将河北籍所有人员带到公司大门口,全部登记后只让李凤彬一人进厂但不能回到办公室。接着在民警的眼皮子底下,梁信嘉对李凤彬多次打咬寻衅滋事,致使李凤彬多处受伤。民警把李凤彬办公室的钥匙要过来交给吴尚明后扬长而去。夜间12点多,曹先贵又以李凤彬欲跳楼的名义,将其带上警车按倒在座位下面长达一个小时,由10多名特警把守,而后将李凤彬带到公安局,至凌晨2点多才放出来。随后,李洪印安排两名民警长期非法入住公司,并宣布:李凤彬等河北籍管理团队人员进厂需报公安局主要领导批准才行。从此将先后投资四亿多元的河北籍经营管理人员彻底逐出厂外。
违法立案、挂案、份外侦查,让小股东和社会势力违法经营
2021年12月,曹先贵以接到报案为名,带领公安经侦民警闯入公司,强行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宣布李凤彬有挪用资金问题要进行立案调查,并让大家进一步举报。2022年1月29日,宣汉县公安局宣布对四川中信华诚公司及李凤彬进行立案调查。之后,曹先贵、李洪印等人多次跨省到河北违法侦查无关企业项目。
该案历时3年7个月,未查实四川中信华诚公司及李凤彬有任何问题,虽经多次反映和上级过问,但该局以“事实不清”、“没有管理授权”为由,欺骗上级不撤案,纵容地方小股东和社会势力非法经营。直至2025年8月29日,在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督导下,该局才被迫撤案,确认“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该局这一违法行为,造成:合法公司经营权被剥夺;约5亿元销售收入未进入公司账户;约1.5亿元利润被非法侵占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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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籍经营管理团队至今不能进厂
撤案后,河北籍经营管理团队曾向县领导提出进厂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县领导口头应允。2025年9月4日,当李凤彬带领团队进厂时,门口站满了被每人每天180元顾的社会人员堵住,不让进厂。该企业在保护伞和当地不法势力的阻挠下,仍在违法经营之中。以法为尺量世间是非,历史车轮终将碾碎邪恶。期盼宣汉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实际行动落实与公司“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协议,排除非法干扰,创造良好环境,立即让守法规范经营管理的大股东河北籍团队进厂开展工作,为国家为宣汉做出应有的贡献。 (李凤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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