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据《山西经济日报》报道,就消费者李震状告阿里巴巴集团、支付宝、蚂蚁科技、淘宝、天猫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定以上阿里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成立,判令向原告赔偿其诉讼期间的合理开支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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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李震是2017年6月注册的淘宝账号,在购物时他发现只有支付宝一种付款方式,他认为淘宝这是侵害消费者的支付选择权。于是,2021年6月,他将阿里系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阿里系公司停止垄断行为、赔礼道歉及赔偿10000元维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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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由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进行一审。审理结果是阿里系的执法行为不构成垄断,李震败诉。
时隔4年,今年1月,该案二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进行。
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 撤销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于该案做出的民事判决。要求阿里巴巴集团、淘宝、天猫在判决生效起十日之内,支付李震在调查并制止其垄断行为期间的合理开支10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淘宝已于2024年9月接入微信支付。但鉴于该案是2021年6月提交的,而且消费者控告的是他自2017年6月注册淘宝以来,一直到2021年6月,这四年期间淘宝的垄断行为。因此判定阿里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成立。
消息一出,舆论一片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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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京东、微信、美团都被拉下水了,因为他们也不支持用支付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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