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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田之光原创制图,版权所有
《繁花》剧组录音门,如果一直这么吃瓜下去,伤害的将是整个演艺圈。
我看《繁花》这部剧虽然拿了奖,其实在坊间好评没有那么多。
在豆瓣上,《繁花》只有8.7分,这是53万多人的整体评价。
一部电视剧的评分在豆瓣上没有超过9分,究竟值得不值得看,是个有悬念的问题。
有一部广受好评的剧《不够善良的我们》评分是8.3分。可见《繁花》究竟好不好,还得看观众评价。
在《繁花》播出后,有人说与原著大相径庭。对此我看上海当地的报纸《松江报》,有发过一篇文章,叫《从小说到电视剧——谈谈〈繁花〉的改编》。
这篇文章写得很长,其实核心问题就谈了一个,说《繁花》导演是在上海长大,“对上海怀有热情”。其主要内容都是为了论证一个观点,“很少看到有关上海题材的舞台剧能做到像电视剧《繁花》那样的热烈、鲜活。”
也就是说电视剧《繁花》成了上海这座城市的宣传片,在呈现上海的热烈与鲜活。
怀着好奇心,我浏览了一下电视剧《繁花》,实在是没有引起我多大的兴趣。
上海,我是有生活过一段时间的。我不觉得热烈、鲜活应该来形容上海。更合适的词,或许应该是精明、洋气、国际化、文明等。
在上海,我真没感觉到热烈和鲜活,或许深圳可以用热烈和鲜活来形容。
好,为什么要聊上海的城市印象?
这是为了说明编剧的署名权问题。
如果电视剧《繁花》的改编是对原著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改编,那么作为编剧有署名权,那是光荣的事。
而如果改编其实已经成了导演的作品了,呈现的是导演的创意了,那么编剧的署名权还有什么意义?
据古二称这部剧主要是他在改编。我觉得古二的改编是很差劲的改编。为什么没有获得署名权,我想这原因最终还要《繁花》剧组来解释的。
不过,我们可以看到一些看过的人给的评论,比如西南大学音乐学院讲师玛尔健的评论:“《繁花》的剧情主要聚焦在职场和股票行业,融入了大量的行业行话和专业术语,使得许多普通观众难以理解和领会其中的深层次含义和操作方式。这种处理方式虽然提升了剧情的艺术感,但却也使得作品与日常生活的距离越来越远。”
看一看这个评论就会明白,其实电视剧改编对观众来说是有距离的。
编剧的这一改编究竟是好是坏,我很少听到有人夸《繁花》的。我听到夸《繁花》,夸的不是《繁花》的剧情,是《繁花》的画面,是上海这座城市本身的美丽、惊艳和繁华。
所以与其说导演在拍《繁花》,不如说导演其实是在拍90年代的上海之美。编剧的价值在电视剧《繁花》中被最大程度地放低了。
所以争抢《繁花》编剧的署名权,本身没有多少荣誉上的意义。
既然获得《繁花》编剧的署名权,不会给编剧带来人生价值的荣誉,那么古二究竟在争什么?
争的是钱?
如果不为荣誉,我只能认为古二是为钱了,当然还有争一口气。争利和争一口气这两者并不能提升古二的人格,反而让古二的人格看起来没那么高尚。
更有古二把录音随意公开在公域,未经录音中其他人的同意,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在侵犯所有被录音的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这一做法本身让古二的人格再次降低。
所以我看到有人在同情古二,非要说古二是渐冻人这件事,以及他只拿三千块工资的事,好像古二就是打工人本身的代言人了。
古二究竟拿多少工资并不确定,所以是不是事实有待查证。
另外,古二根本就没有什么国内炒股和做外贸的人生经历或者成功经历,他不是凭真实生活经历改编《繁花》,那么他单纯是靠编?
这就注定了古二的改编是很差劲的。一方面,古二想通过改编《繁花》爆得大名,另一方面,导演却是一个拍电影喜欢自己兼职当编剧的人,这样一来,古二想改变自己命运本身就显得太不切实际同时又有一味追求功名利禄的嫌疑。
从来靠功利之心做事是无法赢得业界认可的,无法获得业界认可,自然也很难获得公众认可。
《繁花》电视剧确实让观众感觉到了90年代的上海之美,可是观众对《繁花》电视剧的剧情并不喜欢。
所以,与其要《繁花》电视剧的署名权,不如回归本心,抱着一颗热爱之心去做事才好。
既然有人认为上海的城市精神是热烈和鲜活,那么也好,这样的热烈和鲜活本应该成为编剧安身立命的准则。
一开始就对利益趋之若鹜,本身是想要通过《繁花》让自己出名的,编剧这种内心本身就不够单纯啊。
据繁花剧组核实:“古二是《繁花》前期资料收集小组成员,在《繁花》开机三个月后,未经与剧组沟通的情况下自行离开剧组,擅自带走前期筹备所整理的资料,此后再也没有参加《繁花》后续的任何工作。”
如果是工作本身的纠纷,我觉得还是要回归《劳动法》,按当初订立的合同通过法律手段去解决,实在没有必要来争什么《繁花》的编剧署名权了。
一个对自己的职业没有最基本的热爱的人,如何获得业界专业人士的尊重呢?
最后引用红星新闻的评论结束本文:“如果证据呈现不择手段、缺乏规范,只怕也会造成人人自危的局面。这也是为什么哪怕是寻求正义的举报,也可能陷入某种道德困境。”
“纠纷的厘清、证据的效力、责任的归属、行业的规范,都应由法律来判断。”
(木田之光写于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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