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本案是一起备受瞩目的重大刑事案件,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非法销售炸药数万吨、雷管超百万发,销售额高达3.5亿元,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无期徒刑。案件指控严厉,量刑极重,辩护难度极大。马宁刚、张春丰律师团队在二审及发回重审程序中,精准抓住“行政犯入罪须以行政违法为前提”这一核心,深入论证涉案企业资质齐全、操作合规,其雇佣临时爆破员的用工模式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根本不具备行政违法性,更不构成犯罪。历经三年曲折,最终实现从无期徒刑到无罪判决的彻底逆转,有力捍卫了企业合法权益,彰显了刑事辩护在厘清罪与非罪边界上的关键价值。
一
基本信息
案件名称:二审逆风翻盘,无期改判无罪
案件类型:争议解决类
办理方式:诉讼
案例专业方向:刑事
承办人:马宁刚团队、张春丰团队
二
案情详解
案件简介
1、基本案件信息:该案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在明知没有办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售代爆,非法销售爆炸物,其中销售炸药35983.64吨、雷管1279217发,销售金额3.5亿余元,其行为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
2、背景:该案是内蒙地区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案件的处理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命运和企业家的个人重大利益,还影响到当地众多爆破公司的生产作业模式的合法性问题以及地方落实国家爆破作业改革、确保生产安全的重要成果。
3、过程:该案经二审审查、发回重审一审开庭审理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五年、二审再次开庭审理后,最终以行为不具有行政违法性不构成犯罪而改判无罪。
4、结果:终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不构成犯罪
争议焦点
涉案公司雇佣临时工作为爆破员实施爆破作业是否合法,是否能据此认定为犯罪,也即用工形式是否具有行政违法性和刑事非法性的问题
案件复杂度: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非法买卖爆炸物,致使失去对爆炸物品的管控,侵犯国家对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大,一审法院采信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并据此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
本案属于一审犯罪认定爆炸物数量巨大,数额极高,在量刑情节内顶格判决,致使辩护难度极大,最终历经三年改判无罪。
案件亮点
1. 案件在影响力、创新性及理论和实践意义层面的亮点;
辩护过程中,辩护人能够识别案件焦点、发现案件事实的行政合法性、坚持“行政犯入罪须以行政违法为前提”的原则,全面调查事实、广泛搜集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多次开庭审理中,通过稳健、务实的庭审辩护工作,全面展示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充分指出了本案不具有行政违法性的关键问题,取得良好的开庭效果,加之坚持不懈的沟通,最终达成诉讼目标。
2. 体现律师怎样的专业能力、在案件过程中的独特价值或创造性工作;
辩护要点:
1、国家及地方并无要求爆破人员甚至其他需要资质的重点岗位人员需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管何种岗位,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临时工等各种用工关系只要不违反劳动有关法律,都是被法律所容许的;用工形式不影响企业业务本身的合法性。
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爆破作业单位只要履行对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的资质管理和作业管理,即可从事爆破作业,并不要求这些岗位需要形成劳动关系。
3、国务院安委会发布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明确表明对特殊岗位用工形式多样化的认可态度:“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明确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要带头减少危险作业领域灵活用工人员,但不能以安全生产为名辞退农民工,要提高工人安全素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总结,涉案企业具有合法资质、涉爆炸物的购买使用具有合法审批手续、雇佣临时工实施爆破作业符合国家规定;且在雇佣爆破员实施爆破作业过程中,严格履行安全培训、安全监督等管理职责,涉案企业的行为合法合规,其生产行为不具有行政违法性的前提,依法不属于犯罪。同时辩护人发现,涉案企业落实改革的生产作业模式和安全管理措施基本消除了当地爆炸物私藏、私制及事故频发的状况,不仅不是犯罪,而且是严格规范爆破作业、积极落实改革的表率。
海华永泰刑事专业委员会介绍
请上下滑动阅览
刑事业务是海华永泰的特色业务之一。海华永泰刑事业务委员会由数十名精通刑事法律法规的资深律师组成,成员均毕业于国内知名院校,专业精深、业务纯熟,且有相当一批成员具有长期从事刑事司法工作的经验。专业精通、思维开阔、刑民互济、勤勉尽职是海华永泰刑事业务部一贯秉持的特色。
我们在办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方面,尤其是在公司商业犯罪、金融证券犯罪、职务犯罪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成功案例,获得了当事人和业界的高度赞誉。我们拥有一支专业的刑事合规团队,在企业法律风险核查、合规体系搭建、刑事风险处置等方面,为客户提供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我们在企业反舞弊调查、海外反腐败等领域,拥有专业的工作团队,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海华永泰还成立了商业犯罪研究中心,定期举行专题研讨会,针对法学理论热点及司法实践争议焦点进行研讨磋商,推进司法实践与学术研究的进一步结合,这也成为刑事业务委员会的坚实理论后盾。
海华永泰还成立了商业犯罪研究中心,定期举行专题研讨会,针对法学理论热点及司法实践争议焦点进行研讨磋商,推进司法实践与学术研究的进一步结合,这也成为刑事业务部的坚实理论后盾。
凭借分布全国的各地分所及合作网络,海华永泰能为横跨各地的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
参与案件人员简介
![]()
马宁刚
海华永泰高级合伙人
从事律师执业三十年来,专注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公司治理、投融资管理、刑事辩护、电子商务专业领域;尤其擅长公司治理与股权安排、房地产全程开发管理、重组并购与投融资交易专业;从业以来累计为数百家公司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其中有为著名央企、大型房企等数十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成功代理过多起跨地域、复杂疑难的大型诉讼案件。
联系方式:maninggang@hiwayslaw.com
![]()
张春丰
海华永泰律师
法学硕士,海华永泰刑事业务委员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前检察官,曾获市级十佳检察官、省级十佳检察官、优秀公务员。曾任知名刑事专业律所高级合伙人、职务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办理大量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为多家企业提供刑事风险防控、刑事合规制度设计等法律服务。业务领域:刑事。
联系方式:zhangchunfeng@hiwayslaw.com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