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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宇琛
2025年9月28日上午9点53分,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正在单位开会的43岁公民朱海燕,接到了一通来自同事的电话。电话里说,青秀山派出所的民警带着湖南的警察,来找她。
这份来自1000公里外的拜访,最终以一份编号为石公(刑)行传字[2025]第0117号的《传唤证》作了说明:朱海燕因涉嫌侮辱的行为,被跨省强制传唤。而这一切的起点,并非她所建的一个微信群里,她仅仅是拉了一个人进去,而那个人又拉了一个人进去。
朱海燕走出会议室,随手拿起了自己的录音笔和记录仪。作为一名常年为女儿在学校的遭遇奔走维权的母亲,这几乎成了她的本能。
单位门口,一场小规模的遭遇战已经摆开阵势。
根据朱海燕事后向有关部门提交的《情况说明》,门口一共等候着八个人。其中三位穿着警服,五位是便衣。穿警服的三人和便衣中的两人,手里拿着执法记录仪。
一个泾渭分明的方阵。
朱海燕走上前去,问道:“我是朱海燕,请问找我有什么事?”
人群中,一位没穿警服的黑衣男子开了口:“我们是石门县公安局的,现在对你进行传唤。”
朱海燕的第一反应是要求对方出示证件。当对方拿出证件时,她下意识地想用手机拍照发给律师,但立刻被制止了。在证件亮出的短暂瞬间,她看清了上面写的是石门县公安局,并记下了其中五名警员的姓氏与警号。
为首的陈姓警员,警号104304,就是那位黑衣男子。另一位朱姓警员,警号105404。朱海燕事后了解到,他叫朱常李。还有曹姓男警(警号104284),唐姓女警唐琳璐(警号102856),以及郑姓女警(警号102856)。
朱海燕问,他们是石门县公安局哪个部门的。
黑衣男子回答:
我们是专案组的。
专案组这个词,让空气瞬间变得凝重。朱海燕感到事情不简单。由于对方没有穿齐警服,证件也不让她拍照核实,9点56分,她拨通了110报警电话,要求核实这群人的身份。
根据她保留的通话记录,南宁本地的青秀山派出所民警在电话中表示,即使是打电话也是他们去核实,让她跟他们走。
本地警方的回复,打消了她最后的疑虑,也掐灭了她最后的希望。
随后,石门县公安局的人给了她一张《传唤证》。这张A4纸打印的文件,日后成为整个荒诞事件的核心书证。
文件的抬头是石门县公安局,标题是黑体的传唤证。
上面写着:
朱海燕:因你涉嫌侮辱的行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六十七条之规定,现传唤你于2025年09月28日08时00分前到青秀区公安局接受询问。
朱海燕看着这张证,问出了心底最大的困惑:“我一直依法依规,谨言慎行,我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以什么方式侮辱了谁?请给我说明一下。”
陈姓警员没有回答,只是要求她在传唤证上签字。
朱海燕拒绝了。她说,我没有侮辱任何人,我没有侮辱行为。
黑衣男子平静地说:
那我们就采取强制措施。
在被强制带走之前,朱海燕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是拨打12389警察违纪违法举报电话,要求对石门警方的行为进行监督。根据她的描述,南宁的12389非常给力,记录了她的反馈,并表示立马派单给对应部门。
第二件,她将《传唤证》和刚刚南宁警方出警后留下的110回执单照片,发给了自己的律师和朋友。
做完这一切,她向专案组提出,自己正在开会,且已通知律师,能否等律师到场后再进行问询。
对方表示不同意。
朱海燕最后的抗辩,近乎一种常识性的哀求:
我没杀人放火,也没什么伤害性行为,为什么不可以打电话给我,而要到我单位影响我的声誉和工作?
警员朱常李的回答,简单而直接:
我没有你手机号码。
最终,担心给单位带来负面影响的朱海燕,选择了违心地跟他们走。
她被带上了一辆牌号为湘J0052警的警车。朱常李坐在驾驶位,第二排是唐琳璐,朱海燕和郑姓女警坐在第三排。另外两名男警,则坐上了青秀山公安分局的车。
根据朱海燕的回忆,在车上,两位女警一直用执法记录仪对着她录像。
车子启动,向着一个未知的目的地驶去。朱海燕不知道自己将要面对什么,但她清楚地知道,那张传唤证上白纸黑字写着的罪名是:
侮辱。
1
这场千里之外的跨省专案,其风暴眼,是一个名叫小花(化名)的17岁女孩。她是朱海燕的女儿,石门县第二中学高二年级349班的学生。
在朱海燕看来,女儿并非无端爆发。根据她后来向各级部门提交的材料,自2023年入学以来,小花一直承受着来自班主任孙某等老师的巨大压力。
在这些长达数万字的陈述中,朱海燕列举了一系列行为:
讥讽、辱骂、体罚、孤立。
她称,孙某作为班主任,经常情绪化地挑起矛盾,对小花稍有不如意便大发雷霆,并暗示其他学生孤立她。根据一份心理评估报告的描述,这一时期的小花,自我感觉:
处于被孤立、被打压,甚至是敌对的处境当中。
压力在2024年底持续升级。朱海燕称,孙某一方开始挑动其他家长罢课,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歪曲事实的文章,将小花描绘成一个“霸凌老师”的“特权学生”。
所有的矛盾与压力,最终在2024年12月7日下午,于教师办公室内引爆。
根据事后在网络流传的监控视频,以及多方的陈述,那天下午,小花与班主任孙某发生了一场激烈的言语和肢体冲突。视频中,情绪激动的小花有推搡老师、并将桌上物品扫落在地的行为。
这段被剪辑过的视频,很快成为了另一方叙事的“铁证”。它被配上“高二女学生公然凌辱老师”的标题,引爆了整个石门县的舆论。
对于朱海燕来说,女儿的行为,是在长期遭受系统性不公对待后,一次彻底的情绪崩溃。
而对于孙某和她的支持者而言,这是对教师权威赤裸裸的践踏与挑衅。
两种截然不同的叙事,就此展开了一场你死我活的舆论战争。而这场战争的烈度,很快就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
朱海燕选择向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讨要说法。
事情走到这里,本该是一条常规的家校矛盾处理路径。然而,一个关键人物的出现,让天平开始倾斜。
这个人就是吴昌军:
时任湖南省石门县纪委副书记。
根据朱海燕的说法,在她多次举报相关案件后,吴昌军成为了负责此事的调查组负责人。
朱海燕曾与吴昌军通过一次电话。那是石门县县委副书记廖江华将吴昌軍的电话给她的,让她直接联系。
但这位负责调查的纪委副书记,并未如朱海燕所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依法依纪的调查处理。
朱海燕在举报信中写道,吴昌军采取的是一种她后来总结为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的思路。
真正的引爆点,发生在一次极为偶然且微小的社交动作上。
一个并非由朱海燕建立的微信群里,为了方便沟通,她将一位同样关注此事的网友拉了进去。对方的诉求很简单,希望多进几个群,以便了解信息或转发自己的文章。
她未曾料到,这个不经意的动作,竟成了点燃炸药桶的火星。
那位网友进群后,在群里转发了一篇文章。文章的内容,恰好与那位正在调查朱海燕举报事项的纪委副书记吴昌军有关。
根据后来律师文东海的《新浪微博取证过程》记录,这篇文章来自一位刘姓网络爆料人的微博账号,内容直指吴昌军:
以靠老婆性贿赂上位等违法事实。
朱海燕当时并没有第一时间看到这篇文章。等她两天后想去看时,文章链接已经打不开了。
但潘多拉的魔盒已经开启。
这篇文章,像一颗精准制导的炸弹,在石门县官场内部引爆。县纪委副书记吴昌军被人以如此不堪的方式在网络曝光,这无疑捅了一个巨大的马蜂窝。
朱海燕后来怀疑,正是这篇文章的出现,让吴昌军将矛头彻底对准了她——那个拉人进群的始作俑者。
一场针对朱海燕的行动,开始在1000公里外的湖南石门悄然部署。石门县公安局接到了指令。
他们的目标很明确:
那个远在广西南宁,拉人进群的母亲。
行动的理由,则被巧妙地包装了起来。不是因为那篇敏感的文章,也不是因为朱海燕此前的屡次举报,而是因为一个在法律上看似无懈可击,在现实中却无比荒诞的罪名。
那个后来出现在《传唤证》上,让朱海燕百思不得其解的词:
侮辱。
2
从单位门口到青秀山派出所,再到最终的目的地——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公安分局第五问询室,朱海燕经历了一个多小时的等待与辗转。
在这里,一系列充满仪式感的程序,将她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一步步固化。
根据朱海燕在《情况说明》中的回忆,她首先被要求换装。一名工作人员让她换上一件橙色的马甲和一双拖鞋。这身装束,是执法场所里用以区分在押人员与工作人员的视觉符号。
紧接着是搜身。
她被带入一个由布帘遮挡的区域。正当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准备对她进行搜身时,朱海燕听到帘子外传来讨论她随身物品的声音。她掀开布帘,看到几个人正在摆弄她的手机、录音笔和记录仪。
她立刻出声制止:“请不要动我的私人物品。”
然而抗议无效。搜身结束后,警员朱常李将她的全部随身物品拿走,锁进了公安分局的001号储物柜。
朱海燕被彻底净化了。她与外界的一切联系被切断,只剩下自己。
随后,她被带进了第五问询室。
屋里等待她的,是那把限制人活动的椅子。这种在执法办案区常见的椅子,通常带有约束功能,以防止嫌疑人自残或攻击他人。朱海燕被要求坐上去。
她的对面,是坐在电脑桌前的警员朱常李。旁边,还各坐着一位女警。朱海燕注意到,其中一位女警身上穿着不合身的广西公安协警制服,似乎是临时借来的。
审讯从上午11点左右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3点10分左右,中间只有大约十分钟的用餐时间。
问询的前半段,围绕着朱海燕的个人履历展开——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研究生的就读地点。
当朱常李问及她的大学和研究生经历时,朱海燕回答均不在湖南省。至于具体是哪所学校,她选择了沉默。
朱常李的回应,充满了掌控感:
你不说我也查得到。
在完成了身份信息的穿透后,审讯进入了核心。但这个核心,却让朱海燕感到愈发困惑。朱常李开始抛出一连串她闻所未聞的名字。
“你认不认识高某(谐音)?”
“不认识。”
“认不认识迎某(谐音)?”
“不认识。”
然后是那个关键的名字。
“认不认识吴昌军?”
“不认识。”朱海燕补充道,“石门县县委副书记廖江华将他电话给过我,让我跟他联系过。”
“有没有见过面?”
“没有。只是通过电话和发过短信。”
“认不识孙某?”
“她是我孩子高一年级的班主任。”
一轮问答下来,朱海燕内心的疑问达到了顶点:我到底是何时何地以什么方式侮辱了谁?
她将这个问题抛给了审讯人员,但没有人回答。
他们只是告诉她:
高某转发了一篇微博文章。而这篇文章,是你的微信号拉了迎某,迎某又拉了高某进群转发的。
一个由拉人构成的传播链条。
朱海燕当即表示,她没有看过、没有写过、更没有转发过那篇微博文章,她不明白自己到底哪个行为涉嫌侮辱。
审讯人员再次选择了沉默。
僵持中,朱常李让旁边的女警把朱海燕的手机从储物柜拿进来,要求她强行打开。
朱海燕抗议:“这是我的个人物品,你们没有相关手续,不能拿我的手机。”
就在这时,手机响了,一个陌生号码,响了两次。朱海燕担心是孩子有事,就在她解锁手机准备接听的瞬间,朱常李一把将手机抢了过去。
根据朱海燕的回忆,朱常李随即进入了她的微信,并让旁边的女警对屏幕内容进行拍照。
“这是我的个人隐私,没有相关手续,你们没有权利打开我的手机并拍照!”朱海燕再次抗议。
但拍照还是强行进行了。
混乱中,手机屏幕被锁。朱常李让她重新输入密码。朱海燕拿回手机后,做了一个决定性的动作——她卸载了微信。
这个举动似乎激怒了朱常李。他站起来大声训斥朱海燕,要求她马上重新下载微信。
在重新下载的等待过程中,朱海燕看到那两个未接来电,心里愈发着急,她担心是孩子在学校出了状况。她请求回个电话,被朱常李断然拒绝。
“不可以,办案中只有我们警察可以接电话看手机,你不行。”
同时,朱常李对她下达了更严格的指令:
你给我坐好,没有我的同意,不要动,做什么事都要请示我,喝水都要先请示。
朱海燕回答,“好”。
不久,微信重新下载完毕。旁边的女警拿来了几张打印件,上面是刚刚从朱海燕微信里截屏拍下的照片。朱常李要求她在打印件上写下:此图片是由我的微信中截屏,然后签名,再盖上手印。
一个罪证的闭环,就这样在审讯室里被强行制造了出来。
3
下午3点多,长达数小时的问询终于接近尾声。朱常李将打印好的笔录递给朱海燕,让她签字。
朱海燕看完后提出,笔录中有几个地方未能准确表达她的原意,要求修改。
根据朱海燕的《情况说明》,朱常李当即拒绝:
你当时就是这么说的,有监控,不是你想改就能改的。我不会改。
朱海燕坚持不签字,她说:“这不是我真实想法的笔录。”
朱常李的回应,充满了程序的自信,或是傲慢:
不签字有不签字的做法。反正有监控,到时候会一并提交到法院。
走出问询室后,朱海燕又被要求在一个圈定的区域站立,接受监控拍照。大约一分钟后,这场长达六个小时的强制传唤才算正式结束。当她拿回自己的录音笔和记录仪时,发现里面的部分内容已被删除。
这场荒诞的专案行动,以一种近乎粗暴的方式,给朱海燕打上了一个侮辱他人的嫌疑人烙印。但他们可能没有料到,这位母亲的反击,同样迅速而坚决。
就在被释放后不久,朱海燕立刻开始了自己的法律反击。
2025年10月10日,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被正式提交给了石门县政府。申请书中,朱海燕条理清晰地列举了石门县公安局在此次传唤中的多处严重违法行为:
• 传唤无事实依据:仅凭拉人入群就构陷侮辱,是滥用职权。
• 程序严重违法:未依法履行催告义务,传唤证制作日期与实际强制传唤时间不符,未听取申辩,未出具检查证就强行搜查手机和人身。
• 过程存在骚扰侮辱:兴师动众中断其工作,强穿囚服,坐审讯椅,限制人身自由,暗中销毁录音证据。
在申请书的结尾,朱海燕将对方的行为定性为:
变相以行政传唤之名,行刑事传唤之实。
她的复议请求明确而强硬:确认该行政强制行为违法;责令涉事警员赔礼道歉;并依法追究其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
在朱海燕的法律战线拉开的同时,另一场围绕她女儿小花的舆论战争,早已在石门当地愈演愈烈。这场战争的主导者,是另一位关键人物——叶某。
根据朱海燕后来向石门县公安局提交的《关于叶林寻衅滋事网曝未成年人的报案书》,叶某自称是班主任孙某的代理人。
在与朱海燕的交锋中,叶某的角色远非一个简单的代理人。他更像是一个操盘手,试图通过各种手段,将小花彻底逐出石门二中。
2025年2月11日,叶某在其自媒体公众号“老愚观察”上发布了一篇名为《高二女学生公然凌辱老师,谁来维护教育人的尊严?》的文章,并附上了小花与老师争执的视频。
这篇文章的传播,成为了点燃家长情绪的又一根导火索。
随后的一个月里,叶某与孙某的丈夫杨某等人采取了一系列组合行动:
•闯入学校:2024年12月12日,叶某和杨某闯入石门二中,要求学校必须开除小花。
•搅乱会场:2025年3月5日,他们带着一名摄影师冲进家长会现场,大声吵闹,导致会议异常混乱。
•组织罢课:从3月9日晚上开始,部分家长被煽动组织罢课,诉求只有一个——小花必须离开石门二中。罢课导致349班近十天无法正常运转。
一份朱海燕与叶某的短信记录,更是将这种逼迫展现得淋漓尽致。
在短信中,叶某以孙某代理人名义,多次向朱海燕和她的哥哥(石门二中副校长闫辉)发送短信,扬言要让小花在全国都无学可上。
2025年3月14日,叶某再次发短信给副校长闫辉:
另外,我想你转告朱海燕,小花必须离开二中,以什么方式离开,另当别论。
在这场由校内纠纷、网络舆论、家长罢课和权力威胁交织而成的风暴中,小花的处境变得岌岌可危。
根据朱海燕的陈述,2024年12月8日,在石门二中的一次会议上,她被孙某的配偶杨某等人围攻,被迫当众下跪近二十分钟。
而更大的悲剧几乎发生。2024年2月11日晚,不堪重负的小花留下遗书,选择了跳河自杀。
根据石门县永兴街道办出具的《情况说明》,当晚10点35分左右,街道办接到群众电话,称一名未成年女学生留下遗书后离家出走。街道办、社区干部和派出所民警迅速在澧水河边寻找。
最终,在河滩水面边上,他们找到了小花。
这场悲剧虽然被及时阻止,但小花已经无法再回到石门二中的课堂。几经周折后,朱海燕不得不将女儿送往遥远的北京,继续她的学业。
一个母亲为女儿讨要说法的努力,最终以女儿被迫远走他乡、自己被跨省传唤的结局告终。
但朱海燕没有停下。她决定将矛头,直接指向那个她认为在幕后操纵这一切的人:
吴昌军。
4
2025年10月15日,在被跨省传唤后的第17天,朱海燕正式向湖南省常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递交了一封长达四页的实名举报信。
信的标题,直指核心:
《关于石门县纪委副书记吴昌军打击报复朱海燕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实名举报》
这封信,将此前所有看似孤立的事件——女儿的校园遭遇、叶某的网络攻击、警方的跨省传唤——串联了起来,并将最终的矛头,指向了这位石门县的纪检干部。
在信中,朱海燕将吴昌军的行为归纳为三宗罪。
第一宗罪,也是整个事件的导火索:
滥用国家执法资源,指使石门县公安局跨省强制传唤,对她进行打击报复。
朱海燕在信中明确指出,吴昌军正是她此前多次举报女儿在校遭遇事件的调查组负责人。她认为,吴昌军非但没有依法调查,反而因为那篇涉及他本人的网络文章,动用公权力对她进行报复。
举报信详细复盘了跨省传唤的荒诞逻辑:唯一的理由是朱海燕拉了一个网友进群,而那个网友转发了一篇涉及吴昌军的文章。因此,石门县公安局便以朱海燕涉嫌侮辱为由,兴师动众,跨省抓人。
第二宗罪,则将吴昌军与孙某、叶某等人的行为联系了起来:
涉嫌滥用权力,打击报复石门二中教职员工、刘某等举报人。
朱海燕在信中引用了一位关键爆料人——一位刘姓网络爆料人的说法。据称,该爆料人曾多次发文,指控吴昌军利用职权,包庇、纵容石门二中的女老师孙某,“打击报复学生及学生家长,使学生无法正常到校学习”。
此外,该爆料人还指控,吴昌军曾对举报石门二中工程招投标腐败的教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因在微博上持续曝光吴昌军的违纪行为,其本人也同样遭受了辱骂和生命威胁。
这些指控,试图勾勒出一个以吴昌-军为核心的权力网络,将发生在朱海燕母女身上的事,从一个个案扩展为一个系统性的问题。
而第三宗罪,则是最具爆炸性,也最符合坊间对问题官员想象的指控:
涉嫌依靠老婆姿色向某领导提供性贿赂上位,进行权色交易;在石门二中工程招投标中,进行权钱交易。
这部分指控,同样来源于那位刘姓网络爆料人的多次爆料。
根据举报信的引述,该爆料人称:
2006年,时任反贪局局长的吴昌军,安排其时年35岁的妻子汪某某,与某位领导在石门县国际大酒店发生关系,以此换取职务晋升。事后,原本无业的汪某某进入了当地的自来水公司任职。
此外,举报信还引述刘某的说法,指控吴昌军利用职权贩卖举报人的个人信息,进行权钱交易。
为了让这些来自网络的指控更具说服力,朱海燕和她的代理人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他们不仅要面对帖子随时被删除的风险,还要通过法律手段将这些稍纵即逝的电子证据固定下来。
根据一份由河南省南阳市智圣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显示,2025年3月3日,朱海燕通过该公证处的“智圣e证通”平台,对一篇名为《请对石门二中学生公然凌辱老师事件等作出处理决定》的常德论坛帖子及相关网页,进行了证据保全。
另一份由湖南省石门县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则显示,早在2025年2月11日和12日,朱海燕就已经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对常德论坛的相关帖子和微信公众号“老愚观察”上的文章,进行了现场打印和证据保全。
这些公证书,成为了举报信背后最坚实的弹药。
在举报信的结尾,朱海燕的代理人,律师文东海写下了一段极具讽刺性的陈词:
吴昌军是否存在上述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需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拿出负责任态度,深入调查。毕竟吴昌军作为一个县的纪委副书记,如果都如此不顾体面,藐视国法,还怎么去纠察别人?
随后,他引用了两句纪检系统内部耳熟能详的口号:
“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等光鲜口号不能成为光说不练假把式。
一个负责打铁的人,自己却被举报为一块烂铁。这或许是整个事件中,最具结构性张力的讽刺。
面对这份逻辑清晰、证据链相对完整的实名举报,常德市纪委需要给出一个答案。而在此之前,作为事件的另一方,石门县第二中学,已经率先给出了一份他们的:
标准答案。
5
2025年3月19日,在家长罢课、小花被迫转学之后,石门县第二中学终于向朱海燕发出了一份正式的《关于对朱海燕提出申请的回复》。
这份盖着学校公章的文件,试图为这场持续了数月的风波画上一个句号。它用一种无可挑剔的官方语言,对朱海燕提出的所有质疑,都给出了一份堪称范本的“标准答案”。
第一个问题,关于小花为何无法返校。
朱海燕申请中质问:12月7日禁止学生进教室的具体原因。
学校的回复是:
学校从来就没有禁止学生进教室。
第二个问题,关于朱海燕为何被踢出家长群。
朱海燕问:12月11日移出家长群的具体原因。
学校的回复滴水不漏。文件称,移出家长群是班主任的个人行为,并非学校行为。因为家长群只是班主任为方便联系而建立的,建与不建,拉谁或不拉谁,都是班主任的个人权利。
结论是:
未进家长群也不影响家校沟通。
第三个问题,关于孙某老师是否存在违规。
朱海燕在申请中明确指控孙某、杜某存在违规。
学校的回复,将皮球踢给了更高级别的部门。文件称:
宝峰派出所、县纪委对这两位老师已做了专项调查,对他们相应的行为由职能部门依规做出结论和处理。
第四个问题,关于家长罢课和校园欺凌。
朱海燕要求学校调查处理煽动罢课、实施欺凌的学生。
学校的回复堪称精妙。它首先将罢课重新定义为请假:
前一段时间班上学生是因为身体不适请假,目前学生都已返校,没有耽误学习,不存在罢课行为。
紧接着,对于欺凌,学校表示:
到目前为止,学校没有收到有反映学生实施欺凌的相关证据。
第五个问题,关于小花的受教育权。
朱海燕要求学校保障孩子受教育权,并提供安全返校具体方案。
学校的回复充满了人文关怀。文件表示,学校从来没有拒绝小花返校,在她没在校的期间,还为她上了网课,送去了学习资料,充分保障了她受教育的权利。
至于如何安全返校,学校的回答是:
为了落实了小花安全返校,学校制定了相应的方案。
这份回复,逻辑严密,措辞规范,几乎完美地回应了所有程序上的问题。它构建了一个平行时空:在这个时空里,学校安全有序,沟通渠道畅通,从未禁止学生上课,也从未发生过罢课。所有的问题,要么是个人行为,要么不存在,要么已经有了妥善的方案。
然而,将这份标准答案,与朱海燕母女过去几个月的真实遭遇并置时,一种强烈的荒诞感便油然而生。
——学校说从未禁止学生进教室。
但事实是,小花在长达数月的时间里无法正常上课,最终只能远走他乡。
——学校说未进家长群不影响家校沟通。
但事实是,朱海燕被踢出群聊后,收到的便是叶某必须离开二中的最后通牒,和来自县纪委副书记授意的跨省传唤。
——学校说不存在罢课行为。
但事实是,家长群里组织罢课的聊天记录言犹在耳,监控视频里学生们集体背着书包离开教室的画面清晰可见。
——学校说保障了受教育权。
但事实是,一个17岁的女孩,在留下一封绝望的遗书,并被从河滩上救回后,最终的归宿,是离开家乡,去一个陌生的城市求学。
——学校说为小花安全返校制定了相应的方案。
但朱海燕说,直到女儿离开石门,她也从未见过这份相应的方案究竟是什么。
这份官方回复,就像一个精美的瓷器,表面光滑,无懈可击。但只有亲历者朱海燕知道,在这光滑的釉面之下,早已布满了无法愈合的裂痕。
它解决了所有被提出的问题,却唯独没有解决那个真正的问题。
它什么都说了,又好像什么都没说。它像一个正确的答案,却通向一个错误的结果。它是一份完美的:
情况说明。
6
一场始于校园的师生矛盾,最终演变成了一场牵动县纪委、公安局、教育局、学校、家长、学生和网络舆论的大混战。当尘埃落定,回头复盘这出持续了近半年的荒诞剧时,人们发现,棋盘之上,竟没有一个真正的赢家。
小花走了。这个17岁的女孩,在经历了被孤立、被网暴、目睹母亲下跪,并最终留下遗书走向河滩之后,被迫离开了家乡。她的受教育权在官方文件里被保障得很好,但她的课桌,却永远地搬离了石门二中349班。
班主任孙某老师,也在这场风波中付出了代价。她最初也许只是想维护自己作为老师的权威,却最终被卷入了一场她无法控制的舆论漩涡和权力博弈。县纪委的专项调查结论至今未对外公布,但可以想见,她的职业生涯,因此蒙上了一层难以抹去的阴影。
那些在家长群里慷慨激昂、组织罢课的家长们,看似一度占据了上风,逼迫小花转学。但监控视频里,他们自己的孩子也因此在教室里无所事事,浪费了近十天的宝贵光阴。他们赢了一场战役,却可能输掉了孩子更重要的东西。
自称孙某代理人的叶某,在网络上呼风唤雨,用一篇篇檄文搅动舆论,用一条条短信发出最后通牒。他似乎享受着这种操盘手的角色,但最终也迎来了朱海燕的一纸《报案书》,将他自己置于了寻衅滋事的刑事指控之下。
石门县第二中学,在这场危机中交出了一份堪称灾难级公关的标准答案。它用完美的程序语言回避了所有实质性质疑,试图以无可奉告的姿态平息风波。但这份回复本身,连同那些自相矛盾的事实一起,成为了自身管理失能和公信力破产的最好证明。
而那位自始至终隐身幕后,却又无处在的关键先生——石门县纪委副书记吴昌军,似乎是想通过一场雷霆万钧的跨省专案,来捍卫自己的权威。然而,这场行动非但没能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反而引爆了一封直指他权色交易、性贿赂上位的实名举报信。
他动用国家机器,试图扑灭一点舆论的火星,最终却引来了一场可能烧毁自己整个职业生涯的森林大火。
在这场混战中,唯一清晰可见的胜利者,或许只有程序本身。
警员朱常李那句充满自信的“反正有监控”,道出了这个时代的某种真理:只要每一个环节都有记录,有签字,有手续,那么过程就是完美的,结果也必然是无可辩驳的。
至于这个过程中,是否有个体尊严的碾压,是否有公权力的滥用,是否有对一个母亲最基本常识的漠视,那似乎都超出了程序所能关心的范畴。
朱海燕最终也没能搞明白,那份将她定性为侮辱的《传唤证》,到底侮辱了谁。
如果说,她为女儿讨要说法的执着,侮辱了某些人大事化小的默契;如果说,她对程序正义的较真,侮辱了某些人便宜行事的惯例;如果说,一个普通公民竟敢质疑并举报一位纪委副书记,这件事本身就构成了某种侮辱。
或许,这份《传唤证》什么都没有侮辱,它只是在用一种极为精准的方式,对这个时代某些角落的权力生态,进行了一次冷静的表达。
李宇琛的文立于尘
写于202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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