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公司为了支撑从我家房顶穿过的黄色燃气管道,偷偷在我家屋顶上建了两个长方形的水泥墩。”陕西铜川的任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称,天然气公司这种偷建的行为让人难以理解,而雨季房顶出现漏水的情况,也让他觉得与这两个“不请自来”的水泥墩脱不开干系。
村民反映——
房顶被施工却毫不知情
任先生是铜川市耀州区关庄镇南绸桑村的村民,家中为一层的平房,楼顶平坦,常用来晒麦子。“我今年收麦子准备去屋顶晒,突然发现顶上多了俩水泥墩,这俩墩子支撑着一条横穿而过的燃气管道。”他描述,墩子大约长宽各60厘米,高约五六十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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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公司啥时候建的我根本不知道。”任先生说,天然气公司施工前,既没有通知他本人,也没有通过村委会或镇政府进行告知,这让他难以接受。
另据任先生所述,自从6月份发现水泥墩后,随着9月10月雨水增多,他的房子开始出现严重漏水现象,于是他向天然气公司维权,“建的时候不给我说,现在把我房子弄漏水了,我要求给我把房顶恢复原状。”任先生说,10月28日,天然气公司曾派人到他家查看,但并未承认漏水是其施工所致。至今,任先生屋顶上两个水泥柱还保持着原状,屋顶漏水的情况也未修缮。
天然气公司回应——
建设时属应急抢险,
房屋现状愿协商解决
11月10日下午2时许,记者联系了铜川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确认,南绸桑村是其供气范围,并解释了在任先生房顶设置水泥墩的缘由。据其介绍,该处燃气管道架设于2020年,属于国家“煤改气”、气化乡村政策的一部分。今年四五月份,当地一场大暴雨加冰雹导致管道偏移,公司随后进行了“应急抢险”处置。
“当时是相当于他家没有人,为了这个燃气管道……当时临时处置了一下,”该工作人员表示,在无法联系到房主的情况下,他们从外墙架梯子上去设置了支撑墩。对于架空燃气管道的行为,他援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称是国家允许的。
对于任先生关注的“未告知”问题,该公司未予回应,但表示可将两个水泥墩做拆除处理。至于房屋漏水问题,该工作人员提出不同看法,认为可能是任先生家房顶的“水渠质量的问题”导致的,但他同时表示,公司支持任先生找第三方公司做房屋鉴定,鉴定费用由公司负责。
律师说法——
天然气公司涉嫌侵犯房主知情权和财产权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天然气公司可以未经通知擅自施工。即使是应急抢险施工,也应当在事后及时告知房主相关情况。
天然气公司在房顶搭建水泥墩,擅自变动建筑物承重,且房主声称建造后导致房屋漏水,则施工与房屋现状(漏水)可能存在因果关系。
综上,由于建造水泥墩未获得房主同意,天然气公司涉嫌侵犯房主的知情权和财产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王煜鑫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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