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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两起涉及医疗的碰瓷案件引发广泛关注:一起是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专门敲诈医疗机构的犯罪团伙;另一起是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法院依法宣判的一起医疗敲诈勒索案。两起案件手法如出一辙:行为人假意就诊并接受肌肉注射,继而人为制造感染症状,以此向医疗机构索要高额赔偿。对这类精心策划的医疗碰瓷行为,必须依法严惩,绝不能姑息。
碰瓷的本质是披着“维权”外衣的违法犯罪行为。与普通医疗纠纷不同,医疗碰瓷具有明显的预谋性和欺诈性。相比交通碰瓷,医疗碰瓷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隐蔽性,欺骗性更强、辨识难度更大。行为人往往事先了解某种疾病可能出现的并发症,然后通过人为手段诱导并发症发生。例如,行为人会往伤口注入特制药水,制造感染假象。由于医疗行为本身具有高风险性和不确定性,这类碰瓷行为很难被立即识破,即使通过专业医疗鉴定,有时也难以完全厘清责任归属。
两起案件中,行为人利用医疗机构和医生担心被投诉、惧怕医疗纠纷而想息事宁人的心理,以自我伤害的方式伪造证据,极具迷惑性和危害性。若纵容这类医疗碰瓷行为蔓延,将造成多重社会危害。最直接的危害是对医患信任的严重侵蚀。如果医疗碰瓷行为在医疗机构发生却未受到制裁,则可能会迫使医生采取防御性医疗手段——为规避风险而多做检查、多开药品,最终导致医疗资源浪费和医疗费用上涨。更深远的危害在于,这类医疗碰瓷行为将破坏正常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让真正的医疗维权举步维艰。
根治医疗碰瓷,需要构建多层次治理体系。在法律层面,需严格执行刑法中关于敲诈勒索罪的规定,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诈骗行为的规范,通过典型案例释法普法,对此类行为形成有效的法律震慑。在社会治理层面,可探索建立医疗敲诈黑名单共享平台,完善医疗责任险制度,推广第三方调解机制。尤为重要的是,医疗机构和医生要避免自认理亏、息事宁人等心理。一方面,医疗机构要树立风险意识,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诊治流程;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纠纷预警机制,对异常索赔保持警惕。医生在执业过程中需保持警惕,严格遵守诊疗规范,一旦遇到可疑情况或遭受不法要挟,要及时固定证据并报警,切勿因害怕纠纷而选择私了,进而助长犯罪分子的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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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尚(媒体人)
编辑:杨真宇
校对:马杨
审核:秦明睿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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