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装修工人意外触电身亡引发的财产权益纠纷案。房主王先生因婚房内发生工人触电死亡事件,认为房屋成为“凶宅”导致价值贬损,起诉装饰公司、装饰分公司及批发部,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房屋贬值损失44万余元,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法院最终判决批发部赔偿房屋贬值损失5万元,其他诉求被驳回。
据了解,王先生的房屋系婚房,装修过程中,某批发部工人在进行防水作业时意外触电身亡。王先生认为,该事件导致其房屋成为“凶宅”,虽未影响房屋结构安全,但严重影响房屋的市场价值和交易可能性,因此起诉装饰公司、装饰分公司及批发部,要求赔偿房屋贬值损失44万余元,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房屋虽被用作婚房,具有一定的个人意义,但尚未达到法律意义上“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的标准,因此不予支持。在责任认定方面,法院查明某批发部作为雇主,在施工过程中未尽到必要的安全管理和防护义务,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而装饰分公司因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批发部,且防水作业未被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存在选任过错,故无需承担连带责任。综合考虑房屋总价、当地市场行情等因素,依据公平原则,法院最终酌情判决某批发部赔偿王先生房屋贬值损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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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沙政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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