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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6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通报,确认湖南省人民医院副院长祖某某与眼科副主任曾某“生活作风问题基本属实”,两人已被暂停职务接受调查。
这场由17分钟不雅视频引发的风波,将两位医疗专家推向舆论漩涡——一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博导、发表47篇SCI论文的泌尿外科权威,一名连续3年获评“患者最满意医生”的眼科专家,因疑似工作时间在医院值班室的不当行为,面临职业生涯的断崖式危机。
截至目前,官方通报仅认定生活作风问题,未发现权色交易等利益输送。这种“定性未达刑事层面”的状况,让舆论分裂为两大阵营:患者群体惋惜“能救命的好医生可能就此消失”,而另一部分声音则坚持“私德失守者不配穿白大褂”。
翻开祖某某与曾某的履历,两组数据尤为显眼:祖某某团队开创的膀胱癌保器官疗法已让近400名患者避免膀胱切除,其门诊号源常年“秒空”。曾某带领的眼科团队完成超千例公益复明手术,医院走廊悬挂的7面锦旗中,有5面来自她救治的眼疾患者。
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在于,培养一名顶尖专家的周期长达25年——从本科入学到成为主任医师,需要经过5年本科、3年硕士、3年规培、5年临床历练、7年科研积累。而曾某团队研发的“微创玻璃体切割术”使手术并发症率从15%降至3%,相关技术已被纳入《中国眼底病诊疗指南》;祖某某主持的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动膀胱癌5年生存率提升12%。
事件曝光后,湖南省人民医院泌尿外科、眼科专家号缺口达日均43个,复杂病例患者被迫转诊武汉、广州。一位等待祖某某手术的膀胱癌患者在投诉平台留言:“医生犯错该罚,但我的膀胱等不起”。这种专业价值与个人过错的冲突,在其他行业或许不存在——金融精英的失误可由算法替代,IT工程师的漏洞能被代码修复,但在手术刀与视网膜之间,专家的经验和操作目前无法被AI简单复制。
从法规法纪层面分析,现有证据支持三项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四条“生活奢靡造成不良影响”(可处警告至撤销党内职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可处警告至降级);以及《医师法》第五十六条“违反职业道德”(情节严重者吊销执照)。
值得注意的是,“情节严重”在实践中通常以“是否造成患者伤害”“是否利用职权”为核心判断标准,这也是为何中日友好医院医生肖某因“手术台离岗40分钟致患者重伤”被吊销执照,而本案目前发现的证据来看,性质并不一样。
建议可参考航空业的“非惩罚性报告制度”:对于不涉及恶意犯罪的失误,侧重整改而非一棍子打死。具体到本案,可采取“三降三保留”措施——降行政职务(撤销副院长、副主任)、降管理权限(调离评审委员会)、降评优资格;保留临床执业权、保留科研指导权、保留团队管理权。这种处置既体现纪律严肃性,又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
湖南省卫健委通报中“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的表述,既包含对纪律的敬畏,也留有法治的空间。在医疗反腐持续深化的今天,我们既要警惕“以专业之名逃避惩处”,也要防止“因私生活问题否定一切”。祖某某与曾某的过错,不该由等待手术的患者买单;而他们的专业贡献,当然也不能成为突破道德底线的挡箭牌。
最好的处理或许是:让脱下乌纱帽的专家重回手术台,在患者的监督下重拾医者仁心。白袍上的墨点需要清洗,但清洗的目的是让它重新洁白,而非一把火烧掉整件衣服——因为衣服里面,可能还包裹着等待救治的生命。
一位患者在医院留言板写下的:“我不在乎医生下班后去哪里,只在乎他手术时手稳不稳。”这种朴素的期待,或许是这场风波应当回归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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