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非法”的录音炸弹
朋友们,大家好。当《繁花》的余音还在我们耳边缭绕,黄河路的灯火仿佛还未熄灭时,一场比剧情本身更魔幻、更凶险的风暴,已经以一种“玉石俱焚”的姿态,炸响了舆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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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没有宝总的运筹帷幄,只有一颗被引爆的“录音炸弹”。
这颗炸弹的投掷者,是《繁花》剧组一位名叫“古二”(程骏年)的前期责任编辑。而这颗炸弹的目标,是导演王家卫、总编剧秦雯,乃至整个《繁花》背后所代表的行业“潜规则”。
这究竟是一场“弱者的无奈反抗”,还是一次“越界的非法狂欢”?今天,我们就来层层剥开这场“录音门”的辛辣内幕,看一看这枚炸弹背后,到底藏着多少秘密与代价。
法律的红线——“维权”为何成了“违法”?
我们先把情绪放一边,先讲法律。因为这起事件的核心,首先是一个“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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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二的核心武器,是他录制的、据称是剧本会议的内部对话。他将这些录音公之于众,瞬间引发了剧组最强烈的反弹。
剧组的指控非常明确:古二,你未经当事人同意,录制并公开了王家卫、秦雯等人的私人对话,这涉嫌严重侵犯“隐私权”。
我们必须清楚,法律对隐私的保护是严厉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最高可以处10日拘留并罚款。
这还不是终点。如果这些录音,如剧组所说,经过了“恶意剪辑”,或者内容本身失实,导致了唐嫣、陈道明等艺人的社会评价降低,那么古二还将面临“名誉权侵权”的民事追责,包括赔偿损失、消除影响。
更严重的在后面。如果录音中的内容被证实是“捏造”的,并且严重损害了他人名誉,这甚至可能触犯《刑法》中的“侮辱罪”或“诽谤罪”,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
这就是古二投下这枚炸弹的“法律代价”。他从一开始,就选择了一条在法律红线上疯狂试探的道路。
当然,古二也有自己的辩词。他声称,这些录音是“剧本会议”的正常记录,是工作内容,不是“私下偷录”。他认为这是在合法场所、为了保留证据而进行的。
但法律对证据的认定是苛刻的:场所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完整未剪辑?是否诱导了对方发言?这一切,都成了这场“罗生门”的法律焦点。古二的“维权”之路,从一开始就踏入了一片最危险的雷区。
绝境的“引信”——他为何要引爆这颗炸弹?
那么,一个明知山有虎的人,为什么偏要向虎山行?是什么把古二逼上了这条“非法维权”的绝路?
答案是两个词:署名,和“渐冻症”。
在古二的叙述里,他的人生剧本远比《繁花》悲情。他自称深度参与了《繁花》的核心剧情创作,包括至关重要的“金融线”和“汪小姐创业线”。他呕心沥血,换来的却是在剧末职员表里一个毫不起眼的“前期责任编辑”署名。
更雪上加霜的是,他拿到的薪水,是每月3000到6000元。
如果只是“打工人”的薪资和署名纠纷,或许还不足以让他“同归于尽”。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他的病——肯尼迪病,一种俗称“渐冻症”的罕见病。
当生命开始倒计时,当身体日渐冰封,那个“署名”就不再是虚名,而是他用生命换来的最后尊严。
在长达三年的维权无果后,古二选择了最惨烈的方式。他按下了录音的播放键,将自己和整个剧组,都绑上了这辆失控的战车。
他用一种“自损八百,伤敌一千”的决绝,启动了这场风暴。他赌上的,是自己的法律风险和职业生涯;他要的,是一个他认为应得的“公道”。
魔盒里的“猛料”——那些被曝光的“私房话”
这枚“非法”的录音炸弹,炸出的“弹片”可谓是五花八门,刀刀见血,直接让《繁花》剧组精心构建的“人设”碎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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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艺术大导们的“私下吐槽”。
一向被誉为“最会拍女人”的王家卫导演,在录音中被指私下评价女主角唐嫣“很装”;而对德高望重、饰演“爷叔”的老戏骨游本昌,则评价为“经营人设”。
总编剧秦雯更是“火力全开”。她不仅被指承认将《流金岁月》的原著台词“挪用”给《繁花》的配角,还吐槽陈道明“记不住台词”。
这些话,如果只是在私下饭桌说,或许只是“口嗨”。但被古二用这种方式公之于众,就成了“人设崩塌”的铁证,瞬间点燃了粉丝和公众的怒火。
然而,如果仅仅是这些“圈内吐槽”,这颗炸弹的威力还远远不够。真正让事件性质升级、甚至可能引火烧身的,是录音中涉及“特权”和“违法”的惊天言论。
录音中,最骇人听闻的一段,是秦雯与同伴的自述。她竟然自曝曾经“袭警”,而在被警方带走后,通过丈夫王光利的关系,仅仅“两句话”就被“捞出”!
“袭警”!“关系”!“捞人”!
这已经不是娱乐圈的八卦了,这是在公然挑衅《刑法》中最高可判三年的“袭警罪”!那个“两句话捞人”的关系网,更是赤裸裸地指向了公职人员渎职和司法特权。
这一下,公众的怒火从“娱乐圈”烧到了“法治圈”。
更要命的是,录音中还被指涉及其他敏感政治言论,如调侃疫情、触及历史问题等。这些内容一旦查实,别说秦雯个人,恐怕连《繁花》这部剧,都可能面临下架的风险。
古二的这枚炸弹,不仅涉嫌“非法”,内容更是“致命”。
剧组的反击——“恶意剪辑”与“境外逃避”
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核打击”,《繁花》剧组迅速展开了“危机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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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发布了一份声明,试图拆解这枚炸弹。
首先,他们从古二的“身份”入手,称其仅为“前期资料收集员”,2020年底就“擅自离组”,暗示他根本没资格谈“核心创作”,署名符合其职责。
其次,他们攻击古二的“武器”——录音。剧组指控录音存在“蓄意剪辑、恶意解读”,暗示我们听到的“猛料”都是断章取义、拼凑嫁接的。
最后,剧组打出了一张“司法牌”。他们强调古二长期滞留境外(新加坡),是在“逃避司法调查”,试图将其塑造成一个“畏罪潜逃”的形象。
这套“组合拳”看似凌厉,但吃瓜群众们却看出了“破绽”。
最大的“槽点”在于:剧组的那份声明,洋洋洒洒,却没有加盖“公章”。在法律上,一份没有公章的声明,效力几何?这波操作被网友戏称为“公关了个寂寞”。
而最关键的是,剧组只强调录音“经剪辑”,却始终没有正面否认那些“敏感言论”的真实性。王家卫到底说没说?秦雯到底聊没聊“袭警捞人”?剧组的回避,反而让公众的疑心更重。
法律战已经打响。秦雯以“诽谤罪”起诉了古二,倪妮工作室也发声明否认录音中的不实言论。这场战争,已经从“舆论场”烧到了“法庭”上。
撕裂的舆论与行业的“脓包”
古二的“非法”一掷,彻底撕裂了舆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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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剧组和“程序正义”的网友认为:无论你有多大冤屈,都不能成为你“违法”的理由。古二的行为,就是“违法录音”、“煽动网暴”,这种“越界维权”的口子一开,人人自危。
但另一边,支持古二的网友则将他视为“揭露黑幕”的悲情英雄。他们认为,一个身患绝症的弱势者,在正常渠道维权无门后,才被迫使出这种“七伤拳”。他们更关心的是:录音里的“袭警捞人”是不是真的?行业剥削是不是真的?
这场争吵的背后,是古二用“非法”手段,残忍地揭开了影视行业光鲜外表下的三个“系统性脓包”:
署名权的不透明:行业里“顶层编剧贴名、底层代笔隐形”的模式早已是顽疾。司法对于“合作创作”的认定模糊不清,让维权举证难如登天。
劳工权益的缺失:基层创作者拿着微薄的薪水,透支着健康(如古二带病工作),在“职场霸凌”和“薪资压榨”下苟延残喘。
人设与现实的反差:大导演、大编剧们私下对演员的贬损、对特权的炫耀,与其公共形象形成巨大反差,严重损害了行业信任。
尾声:当“非法”的锤子砸向“不公”的墙
时至今日,这场风暴仍在继续。
古二作为渐冻症患者,面临着医疗压力和跨国诉讼的双重困境,他的社交账号被反复封禁,舆论场是他唯一能发声的渠道。
而公众,在吃完了“吐槽”的瓜后,更在等待一个严肃的答案:录音中涉及的“袭警”和“特权捞人”,是否会迎来司法机关的彻查?
此事已超越个人纠纷。它成了一个残酷的隐喻:当一个弱者试图用“非法”的锤子,去砸碎一堵“不公”的墙时,我们该如何评判?
这起事件,最终没有赢家。它以一种最极端的方式,将隐私权保护、弱者取证困境、行业积弊,全部血淋淋地摆上了台面。
当“规则”无法带来正义时,破坏规则的“私刑”便会登场。而无论这场“私刑”的起因多么值得同情,它最终伤害的,依旧是整个社会对“规则”二字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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