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炸了!丈夫与女同事 “灵魂知己”,妻子起诉离婚竟败诉?
上周 话题冲上热搜,北京王女士的经历戳中无数人:丈夫长期与女同事分享私密心事,深夜聊婚姻不满,甚至保存 “遇见你太晚” 的暧昧记录,却坚称只是 “精神寄托”。王女士愤而起诉离婚,首次开庭却因 “证据不足” 被驳回,理由是精神出轨不属法定过错。
这场判决让无数人困惑:精神背叛的伤害不输身体出轨,为何法律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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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出轨能当离婚证据?
法律真相:精神出轨不是 “法定过错”,但能间接影响判决
我国《民法典》明确的离婚法定过错仅包括重婚、同居、家暴等,“精神出轨” 并未被直接写入。这是因为精神层面的情感倾向难以量化,比如 “过度关心” 和 “暧昧” 的界限,不同人有不同解读。
但这绝不意味着精神出轨毫无法律意义。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王女士能补充证据,比如丈夫因与他人精神依赖而长期夜不归宿、拒绝履行家庭责任,或双方因此分居满一年,就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感情已无挽回可能。北京曾有类似案例,妻子以丈夫精神出轨导致分居 10 个月为由起诉,法院最终认定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关键提醒:这 3 类证据能让精神出轨 “被看见”
想让精神出轨成为离婚诉讼的助力,证据收集需抓准重点:
1. 核心证据要 “实”:暧昧聊天记录需完整(无删减),且包含 “思念”“依赖” 等超出普通朋友的表述,通过公证处保全原始数据可增强效力;
2. 关联证据要 “全”:搭配证人证言(如亲友证明双方关系恶化)、消费记录(如频繁为对方买单)、心理诊断书(如因精神背叛导致抑郁),形成证据闭环;
3. 取证手段要 “合法”:私自破解手机获取的记录会因侵犯隐私被排除,建议通过共同使用的设备留存,或在律师指导下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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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出轨能当离婚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精神出轨虽难获离婚损害赔偿,但在抚养权争夺中可能影响法官判断 —— 若能证明出轨方的情感偏离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无过错方更易获得抚养权。
结语
婚姻的基石是精神与身体的双重忠诚。精神出轨虽未被法律明确定性为过错,但其对感情的侵蚀不容忽视。当婚姻遭遇精神背叛,与其纠结 “算不算出轨”,不如聚焦 “感情是否已破裂”,用合法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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